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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用户#3464151
楼主
看了你的留言,后来又翻了一下页,感谢你所做的工作。我希望你能明白,QQ、百度只是个平台,它们不用为网络犯罪负责,它只犯罪众多工具的一种,可是这不代表我们在网络上就不要去防止罪案发生!做为一个成年人,尤其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作为百度的吧主,希望你清醒的认识到,你建百度吧只是个人行为,是不经过组织的,当李宇春吧的贴子刷的如此飞快的时候,各种问题都会出现的,这些问题不应也不能由一个人、几个人来承担,必须由一个组织来承担,必须五脏俱全,管理人员必须有安全生产第一位的观念,也必须知道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财产,这才是李宇春吧健康发展的最低保障!我觉得你的工作做得很好,好在于你能发现我发了很多重复贴,并后来给予了重视,作为个人来讲,这是很辛苦的,我对你个人提出的意见是,当你肩上的担子变重,责任变得复杂的时候,你应该多去想想后果,加强法律素质,尝试从管理、组织的角度考虑问题!这些都是推心腹的话了,是因为我看见那些贴已经沉了,所以才能放下心来来说这些一直在心里的话。然后是对你留言的一些简单的意见:1.穿了衣服的没有经过实名认证,一个人要犯罪,不需要脱了、穿了的,连实名认证都靠不住。在涉及人身安全问题的时,你这样想问题也太流于表面了吧。2.你负不负责如果我说了不算,你说的更不算,你长没长脑子啊。3.一个人单开贴留QQ号和一个贴子有每秒钟都有人来留QQ号是有区别的,百度的吧规没有这一条,那是个漏洞,不是你不管的理由!4.百度是个平台,QQ是个平台,你在上面展现的是什么?作为一个建立者,你不代表你个人。5.“就酱”、“轻盈小猪”,希望你不是轻浮!时尚是内在的东西,谋事要老成,愁死我了。不要因为你个人的轻浮,而连累到宇春,我想如果她倒在你手里,我真是不知从何说起!现在还有人在留资料,我会尝试更多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不过最好你能懂点事儿。不得不重发多次,等到你的回复!不要再让我写类似的东西,你以为我不上班啊。
2005年08月08日 02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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