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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笨蛋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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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携女儿嫁男,婚后十余年,夫亡,居房及承包田被夫姐侵占,可告侵占私有财产权吗? 金华市罗店镇后园村陈宝春 男 58.3出生;李爱兴 女 69.10出生,离异,有一女儿。双方经人介绍于2001年认识,经过交往,于2005年4月登记结婚,女方携女儿李思雨(91.6出生)一起于同年5月份把户口迁入后园村。婚后双方经常有小吵小闹,离离合合,李爱兴为女儿读书在金华市区有低价房租居,到2013年其夫宝春患癌症于下半年离世。在病危期间,宝春姐服伺比较多,她认为其弟的财产要由她来继承,把弟宝春的两间房屋锁掉,承包田也开挖种植,现在李爱兴无处住居,想向法院告夫姐侵占私有财产权要回房屋和承包田请问能赢吗?
2014年03月14日 06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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