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西县吧“我爱枞吧
9432”吧友提出的“林西中昊雅居为何办不了土地使用证”帖子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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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枞吧
9432吧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林西县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您
2014年
3月
10日在林西贴吧发表的“林西中昊雅居为何办不了土地使用证”的帖子,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问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中昊雅居”小区共有
2宗地,分别由赤峰新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昊雅居一期商住楼)和赤峰市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昊雅居二期商住楼)于
2010年及
2013年开发建设。赤峰新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0年
10月
13日以转让方式取得
41051.5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补缴了土地出让金;赤峰市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年
9月
18日以拍卖方式取得
6650.8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依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0号)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即土地登记应依申请进行。经调查,赤峰新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昊雅居一期工程
41051.5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未向我局递交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也未向我局提交竣工证明及房产部门提供的建筑面积说明等土地登记要件相关材料,为此,我局不能为广大业主办理商品房土地分割登记手续。赤峰市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2年
9月
18日以拍卖方式取得
6650.8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中昊雅居二期工程建设。赤峰市冠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向我局递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也未向我局提交竣工证明及房产部门提供的建筑面积说明等土地登记要件相关材料,为此,我局不能为广大业主办理商品房土地分割登记手续。
鉴于此,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我局多次督促上述二单位办理土地使用证,但二单位均未向我局递交土地登记申请。建议中昊雅居广大业主督促上述二单位及时到我局办理土地登记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土地登记审查期限为
20个工作日,我局承诺对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申请登记资料齐全的土地登记申请,
7日内予以办结。
近年来,我局加强政风及行风建设,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土地登记中心办证大厅实行“一站式”及“限时式”承诺服务,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网址:
http://lxx.cfgtj.gov.cn/)均可查询,同时我局门户网站设有“局长信箱”及“办事咨询”等栏目,有关国土资源方面的问题,可以到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进行反映或到局门户网站“办事咨询”咨询栏目进行咨询,我们设有专人对问题进行及时回复。
再次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林西县国土资源局
2014
年
3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