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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麻辣烫生意的,和房东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只做了一年2个月,房东说现在有人多出4000块要这个店,给我一个选择要么加2000块,要么走人,他30天后来收房子,只赔偿我违约金20000块,不走他就打110,我认为和这种人没办法在打交道了,决心走了,但我认为这个违约金小于我的损失,头一年的生意一直是不赚钱的,现在生意好了本可以收回成本,他却要收房子'我应该怎么叫他赔我的损失,真的只有合同上的违约金20000块,那我一年的生意不是白干了,
2014年03月09日 18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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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没有法子了,合同上说的很清楚,有违约金一项,人家违约了就补偿这么多
2014年03月10日 04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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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做啊,你那边房子肯定涨价了。你算算加了房租后利润空间还大不大?如果可以的话干够三年再走,现在走没必要啊。现在房东都黑,我这个房东一样,不停得涨房租。每年都给他带土特产呢,还这熊样,气死了。还是那句话,有利润就先干着,等找到合适地方了再走。
2014年03月10日 12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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