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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婚纱文在大家的支持下正文部分已经完结了……可是看整理的帖子似乎吞了很多的样子……现在发一个整理帖,无水版,请大家不要夹,等我发END了再发帖支持哈……原来的帖子就请看见的吧主帮忙删了吧,尽管那么高的楼让我不舍,可是我认识了的亲们不会随着帖子的整理而忘记的……谢谢大家这么久以来的支持……谢谢……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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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轻巧的水蓝色丝蕾,层层叠叠的从长长的群摆泻到地上;收腰的款式展现出模特美妙的身材;上衣包胸围颈的设计突出了模特细长高傲的颈子,有一抹贵族的味道;身后流线的剪裁与蝴蝶结巧妙的搭配突出了设计者的匠心独具……鞋子呢???“张英兰,你的鞋子呢??”我一身冷汗,披头散发的从床上坐了起来。长出了一口气,原来还是那个梦啊……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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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张英兰,是首尔一间普通的模特公司的模特,重点工作就是负责婚纱走秀。这个时代的人也是奇怪,非要把要把好好的结婚仪式搞成模特走秀的舞台。要是每逢盛大的节日,或者有新的公司买场开张,我的工作就是在安排好的时间,地点,场合,穿上经济公司提供的婚纱,化好妆,笑意嫣然的在安排好的“伴侣”的陪伴下,踏上红地毯,接受大家的祝福,供世人观赏:天作之合,郎才女貌……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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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的公司很小,小到无力在支付我这个主秀薪水的同时再来养一个专职的男模特,所以我的“伴侣”也不一定,老是换来换去的。时间久了,也就麻木了。可是这样我好像已经和无数的男人结过了无数次婚一样,和不同的人牵着手,走过长长的红毯,说“我愿意”,交换戒指,拥抱……我这个“台柱”还能继续在这个公司呆下去的原因还有一个,我们老板喜欢我。这该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大家应该觉得很幸福吧……?年轻帅气的老板爱上天姿聪慧的女模特,经过交往发现不能分开,于是克服了种种困难(可能他来自大财团,家族的势力根本不允许他和我这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模特在一起),解释了种种误会(可能会有家里安排好的未婚妻在等着他,为了破坏我们施展出各种恶毒的手段逼我们分开),终于修成正果,结下良缘……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们,童话就是童话,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几率太小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事实是,我老板是个50岁的中年男人,已经结婚20多年了,他的现任妻子健在并且身体良好,儿子今年刚刚出国进修研究生,认真读书努力学习并且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也就是说,他——我的老板——想包养我。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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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疑他可能早就有这种想法了,所以才会在我来公司的第一天就毫不犹豫的签下了根本没有任何经验的我,8年过去了一直没有说过要换人的事。你们或许会说你好不幸啊,那为什么不离开公司?不可以,我老板是个君子,至少对我是这样。他只是说喜欢我,没有什么进一步的行动,更谈不上性骚扰,而且,我还要这份工作的薪水吃饭睡觉过日子。老板喜欢我,所以才会让我在28岁的“高龄”仍然在从事模特这个青春的工作。那你们说你是不是喜欢你们老板啊?我可以明确的讲:不是。婚姻是座牢笼,男人们就是城中的困兽,偶尔出来偷偷的放放风是可以的,但他们脖子上的链子抓在他们
太太
手里,不可能挣脱开,你只是块骨头,要玩下去就要小心尸骨无存。那边的她又问我的老板真的没有一点机会了吗?我也可以放心的告诉你:没有。我爸爸是个警察,我妈妈是个温良淑德的家庭妇女。要是让他们知道了我敢做什么出格的事,下场绝对会很惨。为了生命考虑,我决不踏出雷池一步。重点是我的思想正常,不缺少父爱,对浑身上下充满脂肪的中年男子更没什么好感……综上所述,我老板没戏了。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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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也是个女人,一个只谈过一次恋爱的女人。对爱情还有有期许有盼望有梦想的女人。我也希望有个王子可以救我于水火之中,带我吃好吃的东西,买漂亮的衣饰,有足够的财富来支持我的梦——我不是拜金,大家都是女人,谁又不希望有这样一个痴情又多金的男人呢?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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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现实依然是:下着大雪我一个人走在刻骨寒冷的街道上,眼巴巴的看着有人喝着哈根达斯里热热的朱古力咽咽口水,骗自己是在减肥。我喜欢所有甜腻的食品,这样的口感让我放松。生活中本来就有很多的痛苦了,为什么还要让自己继续苦呢?我坚信甜点是上天给人们最好的补偿。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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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神来时,我正站在那双鞋的橱窗外面。雪还是没有停,大片大片的在空中落下来,天空灰蒙蒙的,很暗淡,我裹紧了大衣,快点回家吧,明天还有一场室内秀,还没有最后敲定我的“伴侣”的人选。一转身的时候恰巧看见了旁边躺椅上坐着的一个人,他好像很累的样子,头一点一点的,看不清脸孔,旁边还放了顶帽子。这么冷的天,还有乞丐在路上。真是可怜。我摸出几个散碎的零钱放在他的帽子里,希望能够吃上一口刚出炉热乎乎的面包吧。我刚转身要离开,就被人拉住了。“小姐,这是什么意思?”回头,竟然是那个乞丐……乞丐???好像不是……他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这是我的第一感觉。他的眼睛干净而明亮还有一丝不易发掘的落寞和脆弱。纯黑色的短发,一琢留海俏皮的在额头上跳舞,好像伸手去抓一下……事实上我可能也真的这样做了,在我还没有在幻觉里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笑笑的看着我伸出去的手,在马上触碰到他皮肤时候以他特有的低沉嗓音开口,“小姐,这么做有点失礼吧?”一惊!我猛然的抽回了手,“不好意思……”他眼里有深深的笑意,指了指帽子里的钱,“你是说这个吗?”我的脸更红了,他只是习惯这种打扮,并不是什么乞丐。可能是因为对这个社会的不满,故意用这样颓废的打扮来宣告他的愤怒。只是在这么冷的天,我还是不能欣赏他这样的做法。他眼里的笑意更深了些,可还是故意的扳住脸。“小姐,我实在不赞同你对我的施舍行为,毕竟我还不是那么贫困的人,只是没有地方去而已。”“先生,离家出走是小孩子的把戏。”我抬头看了他一眼,这男的还真高,抬头看他久了会脖子疼。“可是我真的很生气诶,怎么办?”“怎么办,你说吧。”“什么都能答应吗?”“只要使我能做到的。”“我叫JUNJIN,请问你是?”“张英兰。”真希望这是场荒诞的闹剧,快点醒醒吧,下雪的天,冻个半死,还把人家当成了乞丐,精神恍惚差点对一个帅哥上下其手,又答应了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条件。“可我真的是没有地方去……”他又开始用他好看的眼睛深深的凝视我,臭小子,我都快没法呼吸了。“那你说的是什么意思?”我忙回避开视线,生怕自己溺死在他的目光里。“你是一个人住吗?”好像是怯怯的小孩子。“是啊,那又怎么样?”我理直气壮的回答。就是嘛,自己住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不对啊……我怎么有种上了当的感觉……“那我的条件就是,请带我回家。”“什么???!!!”我大声的尖叫了起来。他还是笑笑的样子,“是你说的啊,只要你能做到,什么都可以答应我的。”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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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那天电视台的转播,我们的“婚礼”引起了轰动。似乎整个大韩民国都在讨论我们有多般配,各大电视台都在争相的转播我们年当天“婚礼”的盛况。所以后来的走秀也经常是我们两个的专场,各种场合我们都有参加过。还有我们热情的拥护者还在讨论是不是要我们两个以情侣的身份参加最高奖项音乐大赏的颁奖。不管怎么样,这毕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我们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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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一天一天这样的过去,从寒冷的冬季来到了温暖的春季,转眼又是炎热的夏季。而我们还是这样的身份,我是屋主,他是房客;我是新娘,他是新郎;我收拾屋子洗衣服做饭,他呢……负责吃饭和制造垃圾……呵呵,不过我们也在这种相互熟悉中找到了默契。在秀场,常常只是隔着千山万水的一个眼神,就能让我们了解对方的用意。他竟还有我没有发现过的艺术细胞,常常是在蔡妍心情不好或是没有灵感手忙脚乱帮我造型的时候,只要他一个小小的指点,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实在令人大开眼界。其实我们还是相敬如宾的关系,他一直牢牢的占据着我客厅的沙发,我也老老实实的一个人睡在我自己的大床上。可是感情上好像已经超过了肉体上的关系,深深的被对方占据着。静下来的时候,我常常对自己说,英兰啊,醒醒吧,你的王子是只爱你一个,开着奔驰的多金小开,不是那个大男子主义的JUNJIN。你要的是王子,而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乞丐,只能蜗居在你家里,就连工作都是你自己给介绍的。可是我好像真的对他没有免疫力了,看他笑,心里就暖洋洋的,看他在外人面前的冷酷,心里就一阵酸楚。会计划晚上给他做什么饭,会因为抓住他抽烟而生气,罚他洗碗,会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会在有情调的晚上衬着点点星光起舞,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这样的关系应该叫什么,是爱情?或者,只是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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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半夜,我睡得正酣,可是睡梦中口渴难耐,于是就爬起来去冰箱找水喝。路过他的时候发现沙发里没有人影。他在哪呢?睡眼惺忪的我发现书房的灯还是亮的,于是踢踢拖拖的走过去。发现他趴睡在桌子上,表情还蛮舒服的。小子,明天起来脖子一定痛。刚想叫醒他,却发现他面前笔记本电脑的屏幕是亮着的,似乎上边还有他的名字。我悄悄的深呼吸了口气,看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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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JIN: 在外面漂的日子过够了没有?快点回家来吧。伯父的身体一直很不好,多亏秀京一直照顾着。伯父还计划你的婚礼在这个月的下旬20号举行。请柬已经发出去了。秀京的家人也都通知到了。就差你这个新郎回来了。我还要替你顶多久啊?快吃不消了!天天说谎的滋味可不是谁都能承受的。你回来后要怎么补偿我啊?等你的好消息。 东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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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死了就是这种感觉吧。我象个幽魂一样飘回了卧室,也没有叫醒他。一头栽在床上再也不想爬起来了。我幻想过无数他离家出走的可能,他的家境,他的亲人们,却没有想到他竟然有未婚妻。还是个被家人认可了的未婚妻。那我是什么呢?婚前的玩伴,还是情妇?我不能再想下去了,头疼欲裂,连忙拉了被子盖在身上,却再也无法入睡。胸口有种被撕碎的痛。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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睁着眼睛到天亮,失去了睡眠的同时想明白了许多事。既然我们注定是要分开的,那不如就让我们留在回忆里的都是美好的影子吧。其实他并没有错,也没有骗我。怪我自己,一开始就误会了他,认为他会永远在我身边。我没有这个命。最后连一个乞丐都得不到。“张英兰,FIGHTING~!”我暗暗给自己加油,掩饰了下已经红肿的眼睛。走出了房门。热好牛奶,烤上几片吐司,再煎上两片培根,还有鸡蛋……我象平常一样在忙碌。可是为什么一想到那个光吃饭不干活的男人真要离开我的生活,心里就那么难过呢……眼泪又滴了下来,今天的吐司会有眼泪的味道……“今天早上吃什么?”他伸着懒腰从客厅走了过来。“吐司啊,还有鸡蛋……”我慌乱的擦掉眼睛里的泪水。“怎么了?”他可没放松对我的观察,走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没什么啊。还不是昨晚看的电视剧,让人心里难受死了……”“真的是这样?”他看着我从他手里抽出的手。“当然了,还能有什么事?你快去洗漱吧,马上可以开动了。”我推他离开厨房,眼泪却在他转过身的一刹那又落下。对不起,JIN NIE,我连质问你的勇气都没有,我不是你的什么人,不能陪你走到最后。我只求,你在我身边的日子是快乐的,我就很满足了。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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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几天里,我就象一个任性的小孩子,拉着他陪我做了好多我想做的事。我们去唱K,去逛街买东西,去了酒吧,甚至还在迪厅疯了一个晚上。我要成功的欺骗自己,我要尽情的释放我的热情,我要大声的欢笑,喊叫,要疯了一样的放纵自己的感觉,拼了命的让自己快乐起来,忘掉分别,忘掉忧伤,还要忘掉他……可是为什么,看见他清澈的眼神,心里还是会说,张英兰,你完了,你牢牢的陷在他的目光里了,永远不能逃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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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沿着街道一路而下,今天我们要去的是游乐场。他坐在我的身边,手牢牢的牵住我的。他就是这样,说我是个小孩子,过马路的时候能吓掉他的十条命。出门的时候要把我牢牢捆在他的身边。马上我就快要失去这样的一双手了……我痴痴的盯着他的手看。其实他的手不算好看,还有两块明显的伤疤。那是什么时候受伤的呢?伤到手了应该是很疼的吧……希望将来能陪伴你的那个人,能够好好的保护你……“看什么呢?”他困惑的盯着我的视线。“没有啊,……我只是在想,人家都说恋人才会这么亲昵地拉着彼此手指,会不会也许在别人眼中,真会认为我们是……?”我把后面想说的“一对情人”咽了回去,他却把头转向了窗外。小子,你以为转过头去了我就看不见了吗?车窗上倒影出他的脸是在笑的,是不是我能理解成你也喜欢这个说法呢?“我们来照相好吗?”我忽然提议。“照相?”“嗯。”我拿出手机,斜斜往前举起。“来,笑一个。”“真的要照?”他有些不自然,不习惯照相。“就笑一下嘛!”我挽着他的胳膊。他只好点头,牵动嘴角。我乘机按下快门。“再一张!”镜头抓不同的角度,表情换过一个又一个,却同样都是他的脸庞,我审视着屏幕上两人相偎的脸庞,心里又一阵翻江蹈海。这些照片,以后都将成为我最珍惜的回忆。想着,我蓦地鼻尖—酸,眼泪差点夺眶而出,我连忙深呼吸,强忍住。他离开后,我多的是时间可以哭,所以我现在要笑,在他心上,留下自己最灿烂的笑容。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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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生气,非常生气,相当生气,简直快气炸了~!!!那双鞋子竟然买掉了~!?……我呆呆的看着那扇橱窗,里面原来水兰色的鞋子不见了,换上了一双红色的晚宴鞋。怎么可以这样呢???在我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买了那双鞋的时候??它静静的橱窗里已经放了那么久了,为什么不能多等我几天?连它也要离开我了吗?……“你看什么呢?”他看看橱窗里的鞋子,又看了看我,一脸疑惑的表情。我没说话,反而对着橱窗发傻。一行清泪顺着我的脸庞蜿蜒而下。“你是怎么了?这么爱哭呢?”他伸出手来用指腹抚去我的泪,这几天他好像对我特别的有耐性,总是小心翼翼的讨好我。是因为我们就快要分开了吗?……“JIN,你说人是不是最终都要分开?”“哦?这得看这么想了。人总是要分开的嘛……生离死别,无法预测的事,都会让人们分开。可是现在暂时的分开是为了再次相遇啊,图留哀伤有什么用。幸不幸福完全在你自己啊。幸福,就是一种感觉,是要靠自己争取来的。”他笑了笑,抚了抚我额前新剪的留海,“傻瓜,走了。”是啊,他的话是有道理。暂时的分开是为了相聚,那么要是永远的分别呢?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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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从没象今天这样漂亮过。就象刚做过最高级的美容,不对,象……最幸福的女人那样。对,就是最幸福的女人。倾国倾城,美仑美奂。我坐下,深呼吸。吐气。睁大眼睛。镜子前出现了一个穿着水兰色婚纱的女人。我披散开头发,发丝随着我的摆头而轻轻摆动。今天是我的大日子。我今天是29岁生日的日子。也是我要成为我老板女人的日子。还有,就是我要与爱情告别的日子。因为我知道,除了他,我这辈子不能爱上任何人……我打发走了蔡妍和彬雨,甚至连智贤也赶了出去。今天的日子,是属于我的。我拿起了粉扑,开始化妆。
2007年11月21日 12点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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