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的注意了啊!!!
李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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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见不平揍小偷 居然要赔医药费!!!!
2014年02月24日 10点0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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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湖南的杨先生爱打抱不平,2月17日晚上10时30分许,在东莞厚街港口大道三屯路段,一男子偷窃一名女子手机被发现,女子大声呼救,正在附近吃夜宵的杨先生等人听到呼叫声便冲了过去,拦住那名男子暴打了一顿。
随后,厚街公安分局三屯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被打伤的小偷带回调查。办案民警表示,杨先生是否算“见义勇为”需要调查,但他打伤嫌疑人是不对的,为此警方垫付的1000多元的医药费,理应由杨先生支付。
2014年02月24日 10点02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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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还表示,由于嫌疑人被打伤,为此派出所还垫付了1000多元医药费,将嫌疑人送往医院救治。如果查实是谁打伤了嫌疑人,打人者理应承担医药费。“就算他是贼,也不能打他,市民可以将贼控制,或是打电话报警,但是不能随便打人。”
办案民警还表示,如果查实有人涉嫌打伤小偷,还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警方还会以故意伤害为由立案调查。
2014年02月24日 10点02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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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以暴制暴或担法律责任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谢莹律师认为,人们痛恨犯罪分子的心情是正常的。但法律没有授予抓捕犯罪分子的人有殴打人的权利。犯罪分子虽然犯法,但其人身权利仍受法律保护,不仅是见义勇为的市民不能殴打,公安执法人员同样也不能殴打犯罪分子。判断此事件是否存在故意伤害,要判断该行为是在制止犯罪行为时发生的,还是犯罪行为制止后发生。
谢莹表示,市民将小偷等犯罪嫌疑人控制后,应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不能擅自非法殴打,切勿“以暴制暴”。如果殴打对方造成伤害以上,是要负相应法律责任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张翰认为,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对犯罪分子以正义的名义施以暴打,则丧失了正义的立场,无助于社会正气的提升。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只能由司法部门来执行。他建议公安机关应该提高侦查技术手段,提高破案率,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的惩罚。
2014年02月24日 10点02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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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管咋样只要怀着事不关己 高高挂起的心态就好
——— Nokia Lumia 920T———
做个勇敢非洲难民,
吃错奶粉,打错敌人,
你为我牺牲,我为你
抽筋,终于就瓜左老衬。
2014年02月24日 10点02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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