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
反种族歧视条例
香港法例第602章《种族歧视条例》,由2008年7月制订,并於2009年7月10日起实施。该条例目的是要保障所有人士,不会因为他们的种族而遭受歧视、骚扰和中伤。根据条例规定,基於某人的种族而歧视、骚扰及中伤该人,即属违法。
广管局节目守则
在广播事务管理局,处理电子传媒涉及播放种族歧视内容的节目投诉时,会引用以下守则条文:
《电台节目守则》
第7(b)段:不得在节目内加入可能导致任何人士或羣体基於民族、国籍或种族等原因,而受到污蔑或侮辱的材料。
《电视通用业务守则 - 节目标准》
第3章第2(a)及第2(b)段:不得在节目加入不雅、品味低俗、令个人或群体因种族关系而被污蔑或牴触法律的材料。
2014年02月23日 04点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