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红楼梦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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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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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云:从十二三岁时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以下,只觉得“天日无光,百般无味”!真真令我震惊,不禁暗自叫绝,数十年来,第一次目中映出这么样的八个大字!诗曰:石破天惊古来稀,芳龄少小语声奇。忽然天日昏云掩,无味难堪岂有“师”?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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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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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第六官  “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八个字给高氏伪续“后四十回”断了案,定了谳。有光无光,是视觉的事。有味无味,是“舌头”的事。如此说“理”,文学艺术就太容易学、容易讲、容易评议、容易教授。佛家讲“六根”“六尘”,还有“受、想、行、识”多个层次,一般“凡人”听不懂。只说中华本土传统,也讲“五官”:口、耳、鼻、舌、心。心是“思之官”,思偏重理智思维,然而又包括性情感受。所以我们有“文心”一词。这个“心”属“文”,用时又多偏重于笔法、构思、章法、熔铸等等。可是轮到赏音、观画、听戏……,你就无法只说是“文”之“心”在活动、在作用了。因此,有一个说法,意谓艺术的事,不再是“五官”之能事了,另外还有一个“第六官”专司。这个存在我是承认的。它是什么“官”?能叫做“审美官”吗?当不当,妥不妥?不妥不当,可以另拟名称。总之是超五官的事情。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从《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全本”中竟然一下子感到了“光”也不对了,“味”也不对了!这“光”这“味”显然不是眼、舌间的事。——哎呀,这到底是指什么呢?又由哪一处“器官”而感知的?这个“第六官”,重要无比。它一点儿也不“玄虚”。古时音乐佳话,“高山流水”、“手挥目送”,就是指这个。比如“对牛弹琴”是个笑柄,因为牛没有这个“第六官”(牛的事,留待专家去研定吧)。麻烦的是,也有人不承认另有此“官”。很多实例表明,相当数量的人辨不出原著八十回与伪续四十回有什么差别,他们公开称言,前后一百二十回是个“整体”,赞之为“天衣无缝”。也有的说大体“一致”,个别细末或有不及,云云。这就不是“口舌”之争了,也不是“考证”的什么理据之分歧。“笔墨官司”是打不了这种案情的。所以,至今仍有人称一百二十回是“原著”。持这类观点的,不少是文艺专家、名流,声名赫奕。他们的知识广阔,理论渊博,讲起来头头是道,而且不时发出为高氏伪续颇为不平的声音。但是,他们无法——也不屑去认真考虑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学生的惊诧与震动,更无意去解释那是一种什么现象——“各说各的话”,成了永恒的针锋相对的并驾齐驱的“双体真理”。这样,科学否?张爱玲这种感受,毕生未变,而且用词愈来愈严厉,不留情面,没有调和的余地。要讲张爱玲的红学观,必须由这儿开始。诗曰:五官之上六官尊,倘缺斯官白日昏。不管阳春与下里,却云识辨是“邪门”。附记:有一次拜访钱钟书先生,谈及“神韵”,他说:有人不承认神韵,说不存在,不等于真不存在。我的servant是文盲,不懂诗,和他谈神韵,能得出真理吗?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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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篇 惯杀风景 在一评论伪续书时,张爱玲又说了一句:“惯杀风景。”杀风景,话不新鲜,久为人用;如今要讲的则是她用在《红楼》续书上,又当何解?或者主要指什么?可以说得“具体”些吗?以往的比喻,焚琴煮鹤,花间喝道,都是典型的杀了风景。有人疑问:花,可称风景;琴和鹤,是物,与风景何干?这就是不懂:所说的“风景”,是诗,诗的气质境界。粗鄙庸俗,鲁莽愚蠢,无情丑恶……都破坏那种非物质、属性灵的场合、情景、韵味——高雅文化教养的言语行动,都是杀了风景。杀风景令人痛惜,令人憾恨,也令人悲哀。《红楼梦》是中华文化的高级结晶品,在在处处,有诗的美,给人以文化审美的高度感受与享受。然而,伪续则杀了这一切珍贵异常的“风景”。在伪续中,一切变模变相、变质变味了。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行为下流,心地丑恶。什么都来了,代替了诗,代替了美。人,只是一个空姓名,没有性格,更无灵魂。所以,杀尽风景。有问者:照原著,不是“家亡人散各奔腾”?难道那不杀风景?世界上,人类文学,有悲剧的特殊审美,这是共识。悲剧可以悲壮美,也可以哀艳美。但都与庸鄙丑恶不相涉,与杀风景是两回事。不要找“理由”、“借口”而为杀风景的货色作辩护,寻遁脱。张爱玲是说原著的诗境,原文的大美,是不许妄人坏人加之毁损破坏的。“风花雪月”,貌雅而被人弄俗了,似“风景”而变质成了“俗套”,杀一杀,不算大不了的。但《红楼梦》不是一般俗套的风花雪月。破坏了她,是莫大的罪恶,是文化犯罪,这儿没有赦条。诗曰:琴鹤若已俗,杀杀又何妨。莫将俗套比,岂容妄杀伤。女士语似戏,其义重非常。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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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新颖的插曲  张爱玲在《未完》之后,接上了一篇《红楼梦插曲》。她自云是为上一篇作些补充。看其内容,则是以袭人为主题而探索高鹗之妾畹君与续书中为何力贬袭人的关系。这个主题实在新颖。她为何设此一题?原来,其用意仍是主张旧说以高氏为伪续者的论断是可信的。当然,她一上来不先讲袭而先讲伪续,次序有点儿奇特。如若体谅其心理,也许正是爱护原著忒甚,故须先将伪续之恶劣影响作一澄清,以下方好讲原著。她引据了一些别人研讨高鹗的《砚香词》中有咏及一个下堂妾(已离走的青楼妓女),号为“畹君”,十分缠绵,旧情不断,于是就有某些与袭人后来改嫁蒋玉菡的事情仿佛相似,遂将她自己的“情怀”窜入了曹雪芹的书中……。这一推测,颇见心思。但她的思路虽新,可惜论证似不完足,让人留有疑点。比如,张爱玲给我的印象,续书是一力丑化袭人,总不放过,遇机就加进“修订”的新字句。她指出:宝玉在“梦游”后与袭“偷试”,原文是宝玉“强”袭人的(强是动词),到“甲本”改为宝玉“与”袭人了,主动、被动灭迹了。可是到了“乙本”,又将“与”改为“强拉”,下面还加上:“袭人扭

了半日……”之文!——我忽忆起:少年时听唱片,有梅兰芳的《俊袭人》反二簧慢板唱腔,胡琴等均板韵美,印象甚深,还记得词句是“我这里、假意儿、懒睁杏眼,摇摇摆摆、摇摇摆摆、扭捏向前。”当时心里总纳闷:怎么袭人这么“丑态百出”?不得其解!(早年梅先生编了《红楼》新戏,如《黛玉葬花》,也将《枉凝眉》曲文以大段反二簧唱腔)。今日得张女士指出,方知那是本于“乙本”的“加工”特笔。可真令人作呕!话归本题:如果高鹗是如她所论,将己妾畹君与袭人暗中“联合”,那就又奇了——高进士既然丑化了袭人,如何又会以袭人来隐射畹君呢?这个逻辑,她没有交待清楚。她再次解析高诗:“老去风情减昔年,万花丛里日高眠。昨宵偶抱嫦娥月,悟得光明自在禅。”她以为是喻词,指刚中了进士,“蟾宫折桂”。我看也不一定。这样解诗有“危险”。头两句说的是“风情”,即男女之事也,“万花”即众她。因“老”了,不像年少时那么迷恋了,而昨夜忽又“抱”了一位新的“月里嫦娥”,因而“悟”出了新“境界”。我总觉得这和新中进士太不沾边儿。高鹗的词,轻薄儇佻,他对女性的态度十分恶劣,他与雪芹完全是两种人,两个精神世界,所以续书处处糟蹋原著。张爱玲讲话,总不肯把问题揭明,只罗列现象,不言实质——这也许正是她的超越俗常吧。诗曰:轻薄为人逐下流,践花辱女续红楼。爱玲心地终仁厚,不发微词另有由?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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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篇 何谓枯寒    张爱玲在她一篇题为《谈跳舞》的散文中,提到了高鹗的伪续《红楼梦》,并说了别处不易多见的品评之言,她说:  譬如《红楼梦》,高鹗续成的部分,与前面相较,有一种特殊的枯寒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贾家败落下来了,应当奄奄无生气,而是他写得不够好的缘故。高鹗所拟定的收场,不能说他不合理,可是理到情不到,里面的情感仅仅是sentiments,不像真的。  她给高氏的文笔下了“枯寒”二字,颇为别致,与众不同。这就值得玩味研究,不可轻易读过。  今按:枯,草木已死、干硬无润,生机断绝也。  通常用语,如“枯萎”,谓其死木的质与态。“枯燥”,则指干瘪空虚,索然乏味。  可见,枯是生命已尽——或根本没有生命的假形貌,有体而无质可言。  这枯,不为难懂。  但她又下了一个“寒”字。这儿透露了她的“诗感”能力与表意方法,与俗人又不同了。  寒,在此不指气温的高低,虽然它总与“冷”相连。但冷笑不能说“寒笑”;“冷门”与“寒门”词义大异!  令人“寒心”,不是“冷心”,“冷血动物”,骂人“无情兽”也。  可知,这儿的寒是寒伧、寒酸的寒。  然而,她自己也说出了是sentiments的事情。  那么,大致说来,她是批评高鹗伪续,一无生命(只有死文字),二无感情(作者必须有感情注入其笔墨间,方成艺术)。既枯无生命可赏,又寒无情怀可通——一副假躯壳而已,内中无质无素,无性无命,这正是拼拼凑凑,充篇幅而编浮言,堆字句而少韵味。  枯寒,如果说它是一种“境界”,也振不动人的心弦,唤不起人的灵感。  她怕人误指续书的“故事”情节的“悲剧”等场面为枯寒,故特为分疏,这专指文墨气质。  懂了“枯寒”,反过来才百倍感受到雪芹原著的那种生机洋溢、满纸热情真意的丰盈厚暖。  其差异如冰炭,似春冬。而有人却觉得高与曹无异,大不过只是“稍逊”云云。人之美学感受力固亦如天地悬隔也。  诗曰:  枯即无生寒似灰,可嗟无电岂成雷。  深衷醇味风和韵,再读曹郎八十回。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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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自序中说:“《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  又说:“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里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  从她这两处的意思来体会,固然高续的二女争婚早已把《红楼》庸俗化了,就是巴金的名作小说也不能同日而语,写大家庭并非雪芹的主旨和品格。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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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篇 死有馀辜    张爱玲说过人生几件恨事,除了重申前人的海棠无香,鲥鱼多刺……之外,就添了深恨《红楼》未完,狗尾来续。  海棠未必无香,正如有的音波振频非人耳所能感到,却不可谓之“无香”。我意海棠花的“香浓度”太高,所以人鼻不能享受,非“无香”也。  由此证知她也酷爱海棠,也就行了。  至于恨鲥鱼多骨,我却不敢苟同——不是硬说鲥鱼无刺,是说一般人谁吃得上这种鱼?人家鲥鱼生来也不是就为了给你吃,人家刺多刺少,干你甚事?真是口腹为“本”的思想作怪,没有意思,颇觉无聊。此又她的“未能免俗”之一例也。  至于恨《红楼》之未完、伪续之妄附,则不胜同情之感,同道之幸!  张爱玲的言词是有克制的,罕有夸张、过分、感情冲动、意气用事之词。唯于高鹗,却绝不留情,甚至“破口”而詈。  她说了高氏是“狗尾”,又说了伪续后四十回是“附骨之疽”。这已入木三分,令我浮一大白了。谁知,她还有厉害的斥骂,说:  “高鹗死有馀辜!”  她不怕“众怒”,出语惊倒天下腐儒卑识。  这话,表明她抱恨已极,如鲠在喉,不吐就无法忍受了!  ——正像她不正面赞颂雪芹一样,也不见她正面说明高鹗为何如此可恶?  前文已举过一个“枯寒”。此只系艺术感觉,无关内涵。  她感到“天日无光,百般无味”,同为艺术感觉,全无思想评判。  胡风倒看透揭破了伪续是个空前未有的大骗局;张爱玲语不及此。  这是两家的表达方式之异吧?  现今,仍有不少捧高抑曹派。此非本书议题,不拟多涉;我只想说:他们是否见了“死有馀辜”四个字?若已见,作何感想?是否大骂张爱玲一通,毁谤奚落,人身攻击,泄忿了事?  诗曰:  曹高附骨皕年间,狗尾既然喊叫欢。  死有馀辜天震破,惊雷骇电鬼神寒。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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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篇 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评议张爱玲的红学,我原无资格,只因有感于异才奇女之难逢,赞芹斥高之强烈,方使我深叹机缘不再,晤语无从,遂以文字,纸上琢磨。  当然,这是我一己方面的感慨。至于她,假若我于1986年—1987年在美时真地寻到了她而登门求教,是否能接待我?若接待了,又是若何?“久逢知己”乎?“话不投机”乎?  我颇自觉,怕是后者的可能性大。  这是因为,她原不知我为何如人,想象我是一个“阶级斗争论者”。  即使不然,她把她的“大拆改”,“大搬家”与一整套理论向我倾注时,我怎么办?唯唯诺诺,学品何在?争执论辩,礼貌岂宜?这就难了。  也许,最愉快的(假想)场面,是我们只谈狗尾续貂,不涉其他,于是抵掌击节,眉飞色舞……,此所谓高山流水,相视会心。至难得之乐也。  假想理归是个假想。不管怎样,事实已把她与我划在一个“营垒”中,此营垒的使命便是反高卫曹,旗帜鲜明,只要这样,我欣然意足,天复何憾哉。  世上的奇事,无过于以伪续四十回为栏卡,就把人们(读红、论红者)分隔成两个艺术畛域和精神世界。更奇的是,这不可调和,永远“君向潇湘我向秦”。  说一百二十回“天衣无缝”。  说大致不差,文笔稍逊。  说四十回内本有真本残稿。  说若无后四十回,《红楼梦》早湮没不传了,程高之功伟矣大矣!  说我们都该感谢高鹗。吹求是“偏见”、“偏激”……。  说一百二十回“全本”才是“原著”。  张爱玲对这些论调似乎不大介意,她不置一词,其风度可想。  雪芹辞世已满240年。附骨之疽仍在。赞疽之声,洋洋盈耳。写罢这个悼张小册,不禁惘然。  诗曰:  七家岮里诞奇才,脂粉英豪亦可哀。  今日更无人似此,呼牛呼马是关怀。  一卷重温有异同,新知旧学教爱童。  不须惆怅无人会,自有中华闺阁风。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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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篇 秦可卿和东府   张爱玲的卓见,有一点特别值得注意:她认为,贾家遭祸败落本来是从东府贾珍那里引发,而非西府贾政。她举了例证,如江南甄家人来,是贾珍接待……。  这个说法,乍听不一定即能接受,而细思却有道理,即在文字表面的背后,另有重大事故隐含在内里深层。因为那是不能明写的,必须用“假话”以传“真事”。  这就要从秦可卿说起——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二百年来,人们就被“淫”(“爬灰”……)瞒蔽住了,以为“不肖”,是指声色享乐、不务正业一类意义,不知那指当时的“政治罪名”:指的是“行为不端”,“结交匪类”,“奸党”等等用语。  这事本是说来话长。幸而近年作家刘心武先生已然把内幕焦点抉示出来了,他说:秦可卿出身不凡,是皇族之女;从养生堂抱来云云是托词假话:她出丧大殡礼仪之重,决非一个宁府长孙媳所能承当享受,看看那诸王路祭的场面,六宫都太监吊唁的特异,皆可表明另有内幕真情。(此为大意,刘先生著述具在,兹目坏恕难详引)。  刘先生此说出后,纷纷诘难,我却觉得应当给以重视,深入研究,不要轻心率意,即泼冷水。  最近,这个问题的局面获得了巨大进展,步步走向接触了历史真相的核心。  原来,曹家的第二次抄家由弘皙“逆案”株连,正是远从康熙太子胤礽之被废、雍正夺嫡引起。雪芹小说中的“世袭”,实指曹家是玄烨康熙与其太子胤礽的两代保育嬷嬷的内务府世家。书中“荣禧堂”金字是康熙御笔,而匾下对联银字,正是东宫太子的赐书!  秦氏亡故,贾珍一定要用“义忠亲王老千岁”留下的“樯木”棺木,贾政说是此非“常人”所用,已妙笔点醒真相了!  再看,可卿“托梦”对凤姐所说的一夕秘谈,岂是“常人”所能预见而有此身份口气?——“天香楼”分明透露了可卿本是“天香云外飘”的皇家之女,应即胤礽之长子弘皙的幼女,遭事后隐名寄身于曹家老保母之家。  这么一讲,即可恍然:所谓的“淫”,是“泛滥”之本义,是掩盖政治原由的特殊用词——倘不如此,当时读者尤其皇族内廷,一眼就看懂,而灭门之祸就不可或免了。  贾珍的“不肖”,祖宗的“异兆悲音”,全系于此,却用了当时一般宦家王族的享乐生活的“过失”来迷惑了读者心眼与追究的兴致。  所以,张爱玲的卓见是非凡的。  再看主管这件大丧礼的是谁?是特请的王熙凤。是因为她的才干胜于尤氏吗?表面似是,实则是要西府的主家内眷。这都是文心匠意,内有藏掖,不可用一般小说的眼光来衡量评议。  一部《红楼》的家亡人散,由这儿伏下大脉络,也就是全部的关键所在。  诗曰:  此情不是一般情,几代渊源死与生。  看到家亡人散后,始知东府事非轻。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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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篇 张爱玲与胡风    张爱玲,间世之奇才,尚不知文坛评界认为谁可与之比肩?棋逢对手,将遇良材,有吗?  看她文萃风格,其为人绝不轻狂,也非“神经质”,出言落笔,各有分寸。因此,她对高鹗下的评语,益发令我“如雷震耳”,她说了两句惊倒世人的话,一次说:高续《红楼》是狗尾续貂  再次说,高鹗相附在雪芹书上,已成  附骨之疽  三次说:  高鹗死有馀辜!  这可不是随随便便、轻轻松松的话。她无法“克制”了,如鲠在喉,不吐是忍受不住了。  这已不再是“风波”“情面”的事,要动“真格的”,势不两立了。  这让我感叹,让我喝彩,让我下拜。从清乾隆辛亥、壬子以来,不曾有哪位英雄伟士说过类似的话?  这不由我一提胡风先生。胡风是第一个敢说高鹗之伪续是“居心叵测”,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最大“骗局”。  我当然也想起我自己:对高书说过几句失敬的话,就有人批评,这是“偏激”;也因此使某些专家教授怀恨在心,百计为之“报复”。不知这些尊高贬曹的“红学家”看了张女士和胡风先生的话,又作何感想?  谁也不与原作者伪续者沾亲带故,谁也更不与他们是“前世冤家”。使张爱玲以及胡风说出那样话来,到底是什么原因?思之思之,悟乎悟乎?  糟蹋中华民族珍宝,是最不可恕的亵渎和犯罪。附骨之疽可以而必须切除、消毒,并防止复发。最大骗局,岂可不暴光?受了蒙蔽的读者无过,他们有朝一日也会觉察,不会把假丑恶当成真善美。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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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贴国 楼主
  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子,初次接触《红楼》这样的书,即能感到曹笔与高续是那么霄壤天渊之悬殊大异,你怎么解释?是谁“教”给了她要区别?是什么机器统计出“词汇”差异表让她知晓了“科学数据”?都不相干。  这就是雪芹讲的“通灵”之性,是“娲皇”赋予的——“天分中生成”的。中华文化讲究这个,中有至理。  然而,也有人相反,他们感不到那种巨大的悬殊大异,倒是认为前后“浑然一致”,“都是曹雪芹的原著”……,而且,曹之所以伟大,不在前八十回,全在后四十回,云云。  这个“附骨之疽”的毒害性一至于此——可也得思辨一下人的文艺审美能力,不能只骂骨疽。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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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看看后四十回.
2007年11月16日 14点11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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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7日 19点11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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