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5 在此发表一下感叹: 关于一句评论 Sherlock is not Holmes. 乍一看,我惊讶了。考究的原著党们失落了,Sherlock is not Holmes. 它只是一部卖基腐被炒红无内涵,根本不该叫Sherlock的商业片,而已。 不得不说,这句话刺痛了我的心。我是原著党,没错,最爱<<血字的研究>>和<<波希米亚丑闻>>以及<<桐山毛榉案>>。这些是我四年级就深爱的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的故事,我喜欢他的基本演绎法,以及惊险却不阴暗的故事,这个鹰钩鼻叼大烟斗的男人征服了我。 即使我从小最不喜欢的便是吸毒或吸烟的人(这两样他可都占全了。。。)但没办法,我爱上了他。I fall in love with Sherlock Holmes. 和众多原著党一样,我看S1E1时就不解,并决定弃剧了。 我是死忠原著党(这也许只是曾经),不看是由于他和我心中的雷斯伯恩,布雷特版福冲突了,相悖了。 福怎么会是一头卷毛?为什么会那么毒舌?为什么会将皮鞋踩在老人身上?俺的痴情汉咋变成了个杀人魔?麦哥只出现了三次为毛有这么多戏份? 那时单纯,不知道任何腐点,只是因为这些便弃了。我那时绝不会想到,自己会爱上,并为之痴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