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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不可及de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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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某在物业公司交水电费的过程中,由于2毛钱的滞纳金与物业公司司理起争论.争论过程中洪某猝死,其亲属诉至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需求该司理和物业公司补偿各项丢失合计107万余元.法院经审理确定,死者身体状况是致使其逝世的主要缘由,物业公司处置不妥应承当2成职责,一审判令物业公司补偿死者家族20余万元.
东莞男人为2毛钱滞纳金与物业争论时猝死 获赔20万元 - 法律咨询 虎门新闻网
来自:humen.gd.cn
2014年01月03日 07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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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男人为2毛钱滞纳金与物业争论时猝死 获赔20万元 - 法律咨询 虎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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