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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萍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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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说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可十三年前的初秋--九月三十日却是她和初恋男友------雨浓播种爱情这颗相思豆的时节。忘不了十三年前的初恋,属于少男少女的纯情故事。 雨浓是那种既帅气又不乏生存能力的正直、豁达、豪爽、大度的男孩,1.74米的笔挺身材,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总充满着微笑和自信,他在某市某公司某厂任电工。这个工作本身就已极具魅力,而她最欣赏的便是他的北方男子汉少有的善解人意、温存体贴。他从不浮华,是那种能弯下腰做事的正人君子。“人无完人,金无足赤”,雨浓有太多的优点,尽管随之产生的一些缺点也被她认为是可爱的。也许,真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于是,他在那年枫叶泛红的季节里闯入了一个纯情少女的情感世界。或许,“缘至必然合”吧,她们很投缘,相互嘘寒问暖,用诚心精心呵护着爱巢。尽管她曾坦诚地告诉过他:“毕业后要返佳,建设家乡的。”但他对她仍是一往情深,并承诺无论如何也要把她留至他所工作的城市。 乱世红尘,世俗的东西营营吵吵,她以为雨浓只不过是她自己营造出来的一个理想人物。没想到他一次次直视了世间最丑陋的人生,没有将心浸泡在污泥浊水中,他嘲笑并蔑视了世俗,永远拥有并保持着清高与纯洁。他并非像她一样,刚走出校门不久,便没有逃脱凡夫俗子之列。 雨浓是优秀的,很钦佩他的那份自信。他从未因别人“吹冷风”(她毕业后可是国家干部编制,而你却是工人)而放弃对她执着的追求与厚爱。因为他俩都明白:感情与工作一样,没有等级差别与高低贵贱之分,爱情可以超越任何界限。 九五年的七月是黑色的,她该走出校门步入社会了,相恋了四个月的初恋故事既短又长。她要返乡工作了,而他却留恋着工厂,钟爱着已拥有的工作。而他又是家里的唯一的长子,他不可能舍弃父母和工作随她返乡的。于是,他和她不得不正视残酷的现实,工作不能在同城,他们快刀斩情丝,选择了分手这个无言的、悲痛的结局。 忘不了他与她月台忍痛割爱、不停地、艰难地挥别的手,他们都泪眼婆娑、涕泪横流,那一刻已定格成一种永恒的风景珍藏在她的记忆中;忘不了分手后他因上火口舌都起了大泡,寝食难安,重病缠身而在家休息了近半个月才去单位上班的惨状(这些是其妹后来告诉我她的)。更忘不了曾经的欢笑与温情,忘不了雨浓那极富磁性、浓厚圆润的歌声,忘不了他曾经深情吟唱的《浪漫红尘中》、《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忘不了时而按着他的后背,一会儿大叫“PLAY”,一会儿大叫“STOP”,忘不了一起吃槟榔,一起吃冰糖葫芦的情景,那种陶醉的感觉真的好美、好美! 时光荏苒,逝水流年,自从那年那月那日以后,他和她再也没有见过面,也从未通过一次电话,时至今日已有十二年之久了。因为她不想“藕断丝连”的,这是尊重彼此最好的方式吧?否则,对彼此都是一种伤害。听说,他于前几年才结婚且生有一子。也许,他的晚婚与她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吧?初恋的故事已如陈年老酒,也许会历久弥新、日久愈醇吧?蓦地,她又想起了这首诗:“物是人非花依旧,欲想泪先流。不是无愁强说愁,只因人比黄花瘦。” 又到了枫叶泛红的季节,窗外的枫叶绿了又黄,黄了又红,四季在更迭交错,但季节改变不了初衷,岁月的砂石能碾碎心,却永远泯灭不了真情的记忆,惟记忆铭刻在心且亘古永恒。
2007年10月18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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