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女摔婴案 网友们义愤填膺 皆曰可杀 大家怎么看?
王小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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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9
ne和谐ws.gmw.cn/newspaper/2013-12/06/content_2547329.htm
因为她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网上的众多网友们开始人肉这位女孩,公布她的隐私信息,要求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她承担刑事责任,要求法外制裁,鼓吹同态复仇。甚至还有要求严惩其父母(连坐?)
凡是提出异议的人立马就被骂,正义善良的网友们似乎在犯一种群体癔症。
我在微博里说 未成年罪犯的人格权也应该被保障,不应该直接报道真实姓名,更不应该冠以「恶魔女」的称号。
有人在评论里骂我人性泯灭,帮凶,圣母,甚至有人诅咒我的孩子也被摔。
还有人说:「再告诉你一遍,道德是凌驾于法律的!」
╮(╯_╰)╭ 对此大家么看?
2013年12月16日 16点12分 1
level 11
原罪在哪?在于其环境教育。
2013年12月16日 16点12分 3
level 9
我比较赞同你的想法,网络冷暴力猛于虎也,虽然这女孩的行为很值得谴责,但我还是不支持人肉搜索,不支持实名报告,我承认有些网民是出于道德的角度来职责这个女孩,但我觉得其中也不乏有看热闹,起哄的人。
2013年12月16日 16点12分 4
level 10
网络暴民
2013年12月16日 16点12分 5
level 10
菜刀给你,让法律
看看你的
道德,让人民看看你有多气愤。
2013年12月16日 18点12分 6
level 8
毕竟是孩子,估计她一辈子已经毁了,又何必要赶尽杀绝
2013年12月16日 22点12分 7
level 2
是个人才,稍加时日培养,也会把姑父干掉,也能写张大字报
2013年12月17日 10点12分 8
level 5
好久不关注新闻了....[乖]
2013年12月17日 13点12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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