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9
4.审核更正: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由学 生在公示期内向我院素质拓展部提出更正申请,素质拓展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重新认定,并负责向学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说明。
5.学分确认:素质拓展部将公示结果提交医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认证委员会审定,由认证委员会最终确认。
6.学分录入:医学院教学科研科将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并报教务处、校团委对我院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第三章 学分模块
第九条 素质拓展学分按内容分为三大模块。
一、A模块: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主要指以理想 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公民道德教育为基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深入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1.参加党校,校、院两级团校或社团骨干等培训,且培训合格,培训时间满1天(或8学时)的,计0.5学分;培训时间满2天(或16学时)的,计1学分。
2.在国家公开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每篇计2学分;在校报、院报两级刊物上发表有关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的文章,每篇计0.5学分。
3.参加有组织的志愿 服务或公益劳动,4次或累计16小时计1学分。
(1)参加学院迎新、运动会等各项活动志愿服务者,每服务一天并考核合格者计一次。
(2)参加学院志愿服务队活动者,由志愿服务活动组织者记录服务次数或时间,并在每次活动结束一天后,报素质拓展部进行登记,否则不予确认。
4.参加西部计划者计2学分,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者计2学分。
5.在校内外有做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社会救助行为受到院级表彰计1学分,校级表彰计2学分,省级及以上表彰的计3学分。
6.担任学生干 部、辅导员助理且连续工作满一学年,计1学分;满两学年计2学分。(学生干部定义为:校院两级学生会、团委、社团联成员,班委和党团支部成员、寝室长;艺术团、机关社团和校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副部级以上学生干部,院级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其他注册社团主要负责人)。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2分。担任多种学生干部职务的,不累计计分。
2013年12月10日 15点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