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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全区环境质量,使人民群众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要求,近期,特区环保局对污染较严重的筑华水泥公司一厂、筑华水泥公司二厂、骨伤医院、康佳医院、特区中心血库、六枝工矿(集团)煤矸石发电公司等9家单位给予限期治理,要求其在2007年12月30日前完成对本单位废水、烟尘的治理,确保排放达标。届时,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将依法给予处罚并责令其停业、关闭。 来源:环保局 葛洪春 编辑发布:龚晓棠 发表评论
2007年10月11日 0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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