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J+转文】[07.10.06]623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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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种理由BY:fuanner 转自:http://hi.baidu.com/fuanner/blog/item/43f4c400b34fef85e850cde9.html
2007年10月06日 05点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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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生命中究竟被分割成多少部分?一个人究竟该被分割成多少部分?该怎麼做,才能满足所有人的期待?该怎麼做,才能该死的堵住人们只懂空谈的嘴? 俊秀的生命跟所有人一样,一颗心,被生活的历练、时间的流逝切割成千千万万片。例如小时后,他一直以为自己将来会成为国内杰出的足球选手——就像他哥哥现在所做的一样,为国家、也为自己争取至高的殊荣。但生命不是规划得好好的行程表,而是连草图也算不上的凌乱线谱,后来因为年幼时就展现的唱歌天赋以及杰出的舞蹈能力,居然就走上演艺一途。过程算不上顺遂,却也不是头破血流,后来还真的赢得镁光灯的焦点。他自然是珍惜这份机运的,然而成为足球选手的梦却注定要被尘封在往事之中,现在只能当做消遣,又或者在节目上偶尔谈谈,供人随意评论。 於是他的一颗心,在成为SM旗下的练习生时,第六十道分割手术就分出了「足球」与「唱歌」,而随著生命的继续,又陆续切割了很多次,他於第一百三十一道手术则分出了「唱歌」与「歌迷」。 他喜欢唱歌,享受整个空间里回荡著自己的嗓音,感受灯光的热度和色彩的渐变,并且於曲终之际,仰起头,看著远方,在汗水滑过脸颊时,品尝存在的意义。他真的喜欢唱歌,这也是为什麼他能熬过漫长的练习生岁月,坚强站在舞台上的原因。 不过,很多人却说——允浩说、经济人说、前辈说,他们说歌迷是他们站在舞台上的原因。俊秀不这麼想,他唱歌不是为了任何人,只是为了自己,歌迷喜欢听,他会谢谢他们的相知相惜,却不认为歌迷是让他站在舞台的原因,也不觉得歌迷可以以「喜欢」为名,侵犯他的权益。 唱歌是唱歌,歌迷是歌迷,互不相干。当俊秀这麼意识到的时候,这道分割手术便完成了。 所以又有些人说——有天说,朋友说,网站写,他们说:「俊秀,你对歌迷是不是冷淡了点?」 俊秀困惑,反问:「我很感激他们的支持啊。」 「不是的,你应该多对他们笑一笑。」 「我心情不好,为什麼要对他们笑?我们卖的是专辑,不是个人。」俊秀难以苟同的皱起眉,就像大多数的私人时间里,他总会露出的那种严肃。 他是个有原则的人,为了事业,他已经退让至某种程度,因而不愿下了舞台,还要商业化的像个王子,四处与人招手。 从这点来看,他跟在中真的不太一样。 俊秀认识在中的时间远比认识有天、昌珉来得久远,他们却始终仅止於点头之交。后来虽然被分进同一队里,关系也没说突飞猛进,很多事情还是需要允浩作仲介才能谈拢。 因此,还有一群人,或是试探、或是窃语,一直想知道:「俊秀,你跟在中是不是不合?」 像现在,他手中拿著歌迷(第一百三十一道手术后的产物)写给他的信,上头写道:「俊秀哥是不是跟在中哥感情不好?无论如何,我都相信俊秀哥。」 这里又切割出了「歌迷」与「权限」,为什麼喜不喜欢谁需要歌迷的认可?俊秀真的很纳闷,他不讨厌这个小女孩,也不觉得她惹恼了自己,只是单纯的不懂。 看完后,他小心翼翼的将信折好,放到专门收藏的盒子里,才开始思索信里提到的事情。 他跟在中感情不好?俊秀把从认识到现在发生的事情都回顾了一便,发现自己居然数出了六百二十三条讨厌在中的理由。光是外貌,前前后后加起来就有五十多点让他不怎麼喜欢,首先,眼睛太大,滴眼药水不用撑开眼皮,实在怪异;其次,晒不黑,照相看起来像是会反光似的,很奇怪;然后还有…… 最重要的是个性上,他们真的很多地方都不太一样。
2007年10月06日 05点1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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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秀是一个将「歌迷」与「唱歌」切割开来的人,但在中的脑子可能是一团浆糊,所有事情都搅在一起,所以唱歌与歌迷的关联性自然是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是他站在舞台上的主要理由。 在中重视歌迷到了让俊秀觉得匪夷所思的境界,他是在歌迷抓伤自己后,还会兴奋道「她们喜欢我」的怪人。俊秀老想著该找个机会帮在中整理一下脑袋里的东西,帮他把脑中的一片浑沌切割一下。 光是个性上,俊秀就又列出了七十多条足以证明他跟在中不合的理由。 然而当他跑去跟有天说时,有天却吃惊的问他:「你是笨蛋吗?」 当时俊秀正懒洋洋的躺在床上,看著正在打电脑的有天。闻言他随手抓了枕头,就精准的往他头上一砸,道:「你才白痴。」 他本来以为有天的反应会更激烈一点,例如说一说,就泪流满面道:俊秀,别这样好吗,我们要永远在一起,你怎麼能讨厌在中哥……之类云云。 有天迅速将游戏存了档,转过身看著面无表情的俊秀,表情怪异,问:「你不会只是因为在中哥会跟歌迷招手就讨厌他吧?」 「怎麼可能?」俊秀愣愣答。 「那然后呢?」 「我可能真的有点讨厌在中哥。」 有天闻言不敢相信的笑了,头痛的问:「这位天才,这跟我刚说的有什麼不一样?」 「我不是只是因为在中哥会跟歌迷招手才讨厌他的,还有很多理由,我总共列了六百二十三条。」 俊秀有些得意的笑了,毕竟能够数出这麼多条是很浩大的工程。 他还有很多跟在中不一样的地方,像是对工作的认知也可以列个好几条。 俊秀对工作十分认真,偶尔唱破一个音也能让他耿耿於怀好久。可是,他觉得在中总有些恍神,似乎灵魂定期会离开肉体。在舞台上,在中忘记舞蹈动作不只一两次,到了后台虽然总会低头道歉,但第二天后,就又笑得灿烂,实而包藏祸心,该惹得是非没一个会漏掉。 一开始允浩还会严厉的苛责他,但要不是查觉在中不吃这套,又或者已经举双手投降,后来也不再管他。上次在中又跳错时,允浩居然还安慰他说:「没关系,这次只忘了出场的舞蹈而已。」事实上,俊秀觉得在中并不需要安慰,在中的脑袋里根本乱七八糟,他需要的是不断的鞭策。所以现在,在中哪里出错,都是俊秀去说的。 顺道一提,从允浩安慰在中的那次事情后,俊秀就将「队长」与「实权」分割开来了。
2007年10月06日 05点10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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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要他怎样?招开记者会朗诵一篇悔过书吗?」昌珉窝在沙发里,漫不经心的转著台。 俊秀在他旁边坐下,怂恿道:「没好看的啦,我们来打电动。」 「你找我聊在中,却自己扯开话题,这算什麼?」昌珉斜眼瞧了他一眼,似乎觉得俊秀占用了他宝贵的时间。 「老小」也应该与「谦卑」切割开来,俊秀想著,一边祭出营业用笑容,恶狠狠道:「我想一边打电动一边说不行吗?」 「老小」终究与「弱势」关系密切,尽管昌珉强调等下有他想看的旅游节目(俊秀鄙夷的问:「旅游?还不是都在介绍吃的?」),但最终还是叹气的组装起电动,两人挑了赛车游戏一较生死。 「我觉得在中哥应该要更重视工作一点。」手中操纵著摇杆的俊秀目不转睛的盯著电视萤幕,摇杆一个左倾,游戏中自己操纵的车子漂亮的转过一个弯道。 「是吗,我倒觉得他也是工作狂。」昌珉语气就冷淡许多,毕竟陪俊秀谈心以及打电动都不是他的初衷。 「有吗?」 「他好胜心是没那麼强,可是团体感却十分强烈。到哪里都是东方神起、东方神起的。哥没注意到每次在节目上打断别人谈话,努力宣传新专辑的人,都是在中哥吗?他可能是有点记忆舞蹈动作的先天障碍,但你也不能就说他不认真。」 俊秀想想,觉得昌珉说的有些道理,但又碍於面子不愿承认,於是涨红脸争辩道:「那、那可是,在中哥在节目上常常走神,还有时候会说很多不该说的事情。」 「喔。」昌珉反应十分平淡,或许他压根儿不认为俊秀是真的讨厌在中,所以也不太想搭理他。况且,现在他战况凄惨,落后俊秀将近半圈。 「像之前,他在电台说跟我互换内裤穿的事情。那个根本不该说。」找到在中的罪证,俊秀为保住自己立论基础而暗自开心著。 「我以为有天哥把你喜欢摸成员屁股的事情说出来还严重些。」 虽然想想也对,但俊秀索性装作没听到,继续说:「因为他说出来,害得后来有段时间我跟允浩哥都有点心结。」 这件事昌珉是知道的。俊秀之前什麼东西都不介意互用互穿,就是内裤例外。刚住在一起时,向来不怎麼介意清洁问题的俊秀就说,他觉得内裤互穿很恶心,嘱咐成员千万别穿上面有写他名字的内裤。
2007年10月06日 05点10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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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大家住在一起,东西弄混是很正常的,一次允浩就穿错了,俊秀一整天都没与他说话,后来允浩只好重买一条低头谢罪。 或许不只俊秀觉得跟在中感情疏远,在中可能也有点自觉。虽然他们还是会闲聊,但就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彷佛彼此之间有层隔膜。 以前俊秀就有感觉了,在中面对他时向来比较拘仅,开他多少句玩笑就要以多少句赞美来弥补,深怕惹了他不悦。但俊秀一直不喜欢这种感觉,内心深处终究还是希望在中能与自己再亲近些。 於是,有一次,在中拿错内裤了,俊秀刚好看见出声提醒,在中显得十分尴尬,可能也是想起之前允浩的事情,所以一直道歉。 嗯,这是第两百零二项他讨厌在中的原因,干嘛老是跟自己这麼生疏?跟别人却像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弟一样,一天到晚腻在一起,实在碍眼。 为了打破这种僵局,坚持不换穿内裤的俊秀居然在那夜,带著自己的内裤,跑去找在中,跟他说:哥可以穿我的内裤,我不会生气的。 虽然听上去有些可笑和荒谬,但在在中耳里,却像是海誓山盟。於是,在中接下来十分开心的天天都穿著俊秀的内裤,想以此证明两人的情谊。而同样的,俊秀对在中的反应也十分满意,一度以为两人的关系藉由内裤而拉近了。 可是,事情最后证明,感情根本不能建立在内裤上面。「内裤」在物理特性上就已与「感情」切割开来了。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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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其实很少关心成员们之间的生死搏斗,这些欠缺文艺细胞的生物向来只懂得使用拳头表达爱意。要不是今天难得起了好奇心,抛下电脑,到客厅来看看状况,可能明天就要招开记者会解释这件命案的杀人动机了。 他一见到昌珉痛苦的被俊秀左右晃著,手中拿著的摇杆几乎松落,赶紧上去分开他们两人。问了一下原委,才无可奈何道:「怎麼,俊秀你还在想讨厌在中哥的事啊?」 「我只知道,如果我是在中,我一定讨厌死你了。」昌珉白著脸,摸摸自己的脖子,心想等在中回来一定要告他一状。 没想到闻言,俊秀先是露出逮到小辫子的窃喜模样,道:「哈,我一定要跟在中哥讲你好几次都忘了用敬语的事情。」随后表情一变,又不悦的说:「还有,在中哥凭什麼讨厌我?」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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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珉跟有天已经做好长期抗战的准备,於是一人关了电视,一人则去冰箱里拿了零嘴,准备听俊秀继续抱怨。 「可是,哥到底为什麼突然在想这种事啊?昨天不都还好好的吗?」昌珉一边替大家倒饮料,一边问。 而等有天将手中抱著的零嘴一一摆好,一时间桌上摆满了食物,俨然就是小型的家族聚会。 俊秀挑了块蛋糕来吃,口齿含糊的道:「今天有个歌迷写信给我,在问我跟在中哥的关系。」 「就这样?」 「所以我就开始检讨跟在中哥的关系,发现我应该真的讨厌他。」 「嗯,我懂,因为在中跟歌迷挥手还有没藏好你们的秘密。」有天调侃道。 「不只这些,不跟你说我列了六百二十三项理由吗?」俊秀白了有天一眼,心想或许也该把「有天」与「智慧」切割开来。 「所以?」昌珉顺应俊秀的期待,继续问下去。 「我也不喜欢现在公司给我的形象。」俊秀喝了口果汁,一双眼睁得黑黑圆圆的,像是想要一口气把心里纠结已久的事情都说出来。 「天使笑容?那应该去找昌珉算帐啊。」有天笑眯眯的鼓吹两人好好去外头打一架,「要是老小争气点,可爱的形象也轮不到你。」 「不,我记得很清楚,都是在中哥惹得祸。」俊秀道。 这件事被戏称为江陵事件,发生在距今两三年前的夜里。他们坐在车里,除了经济人外还跟了一个KM的记者,在记者的引导下,成员们又说又笑,后来俊秀就在这样的场合中,一时兴起,对著镜头露出了个笑容(「傻到想要捏一把的笑容。」有天笑道,自然也挨了俊秀一拳),从此以后,他就定位成可爱的角色,尽管这个形象与他的个性略有出路。 「跟在中哥有什麼关联?我可听不出来。」有天耸耸肩。 「是在中哥叫我笑的!」俊秀跳起来,像是压抑很久般,「是在中哥怂恿我,他说我一看到镜头就会露出天使笑容,他用恶魔般深具诱惑的口吻道:俊秀,笑一个。是他害我定型的!」 「听起来你们感情还不错啊。」昌珉插嘴。 俊秀却没理他,继续道:「这是我讨厌他的第三百五十七条!三百五十八条则是后来大家都忘了事情的原委!」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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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秀被定位成可爱的角色,其实是真的满有意思的,有天想,外表是一回事,私下俊秀其实颇为严肃,每次彩排他都是显得最为认真的那人。话也算不上多,就跟几个人比较合,不然其实也不太搭理外人。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歌迷大多都是忙碌的人,人心也大多三分钟热度,没有时间细细深入了解一个人,於是最直接、也是最肤浅的外表自然就成了决定性要素。 允浩外表英挺,所以就该刚强,少有人愿意承认他是个喜欢撒娇装可爱的家伙;在中外貌斯文,所以大家都觉得他应该是文文弱弱的受害者。网路上三天两头就是在中何等悲惨之类云云的讨论文,总让人怀疑这群小女生是不是太过自我投射了,外貌是外貌,跟个性应该是被切割开来的,两者应该个别讨论,而不能混为一谈。就算在中哪天奇葩赢了个世界选美大会的殊荣,仍旧不改变他是坚强男人的事实。 俊秀也是,个人的生命已经太忙碌了,没人介意真实的他是怎样的人,外貌早已决定形象,谁也难以挣脱。可是这是无可奈何的,有天不能明白俊秀为什麼如此耿耿於怀。面对现实状况,人们或多或少都要退让点。 但俊秀是将「唱歌」与「歌迷」切割开来的人,他只是喜欢唱歌,别人怎麼想是别人家的事情,为什麼别人总是要对另一个生命指指点点?为什麼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却需要其他人的认同? 他不喜欢在中,因为在中让他陷入他不喜欢的境地。有天却跟他说:「大家只是开开玩笑,这样栽在在中哥头上,会不会有些霸道?况且,没有面具,没有人活得下去。」 「哥你只是为了凑出讨厌在中哥的理由,才在那里硬凑吧。」昌珉终於说出他一直怀疑的事情。 「怎麼可能,我是很认真的数出来的,真的有六百二……」 「六百二十三条讨厌在中哥的理由,我知道,你不用一直强调。」有天笑,心想哪有人要一直不断重申讨厌谁的。 昌珉吃了块饼乾,心里想了想,突然道:「话说回来,既然不喜欢,为什麼在中哥叫你做你就做?」 有天顿时大笑,兴奋的猛拍手,俊秀也顿时一愣,一脸茫然。 为什麼?俊秀皱起眉,开始仔细思考,片刻后才一击掌,豁然开朗道:「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们听我说,这要跟四百一十九条结合在一起解释!」 「四百一十九条是什麼东西?」 俊秀白了他们一眼,心想都没注意自己在说什麼,不悦道:「我刚就说了,在中哥有政治人物的煽动力,他怂恿我违背心愿。」 「天啊,俊秀,你怎麼能说脏话!?」有天扮作震惊,昌珉嗤嗤笑著,就俊秀不明所以。 此时,门边传来钥匙串晃荡的声音,外头也依稀可以听见两个人对话的声音。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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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哈,哥你讨厌的人回来了。」昌珉笑。 随著门被推开,俊秀眼睛像忠狗盼回主人似的亮起来。 回来的果然是在中跟允浩,这两人今天出外景,晚上还要参加一场会议,是而较晚回来。 他们各自说了句回来了,就继续讨论公事,忙起来就旁若无人。这在平常很普通的画面,俊秀却不太高兴,心想,没错,这就是两百零二项他讨厌在中的理由(和自己有些生疏),明明练习生时候就都认识了,偏偏跟允浩比较熟。允浩在国内的Fan Club有自己多吗? 有天献宝似的上前,乐得笑皱了脸,拉著在中就说:「哥,刚才俊秀说…」 「我讨厌你。」出人意料之时,俊秀斩钉截铁道,一脸认真,彷佛扔了一颗飞弹炸在人群里。 或许是俊秀表情太过严肃,已经不像是个玩笑了,所有人顿时都愣愣的看著他,特别是在中,他才风尘仆仆的从外面回到家里,却被他捧在掌心里疼(尽管在中表现爱意的手法也不太文明)的成员说讨厌,简直有如晴天霹雳。难道是最近他没穿过俊秀的内裤?之前有一段时间他一直忘了穿俊秀的内裤,俊秀就显得不太高兴。可是也不对,他现在的内裤松松的,应该是俊秀的啊。 在中还一头雾水,连语言能力都还没重新组织,就开始一脸茫然的语无伦次答:「我哪里做错了?对不起,让你讨厌…可是……我有带宵夜,你要吃吗?」 闻言,俊秀才真的是气极,吼道:「我真的讨厌哥了!」话来没说完,便冲回房里甩上房门,留下更是错愕的成员们。 在中最先回神,他慌张的四望求救,紧张兮兮问:「他怎麼了?叛逆期吗?」 「欠缺爱的滋润。」昌珉高深的说了句箴言。 允浩将手中提的宵夜放在桌上,按著在中的肩膀,安抚道:「没关系,我去问看看。」 回到房里的俊秀抓起允浩的小鹿斑比就猛往床上摔,使用各种摔角技巧蹂躏折磨可怜的娃娃。 四百五十五项,在中也觉得他们感情是生疏的。 为什麼要道歉!?俊秀烦躁的想,之前允浩在电台说讨厌在中时,在中就能豪不放在心上的答我也讨厌你,为什麼面对自己时就要这麼谨慎面对!?他跟在中之间似乎有道界线,过了这条线,就成了陌生领域,他不懂在中,在中也不懂他。难道在中不知道吗?他是个有原则的人,之所以退让,就是想要拉近彼此的关系,为什麼他们还会被人认为感情不好?所有努力都是枉然吗!? 外面有太多人在说话,每个人说的话都会藉由媒体散布到各个角落。他们是公众人物,想要洒脱的说不在乎肯定是骗人的。不同人不同的审视标准形成不同的框架,束缚著他,他想要活的像是自己,不是公司为他制定的商业化形象,也不是歌迷眼中的偶像,他只是「金俊秀」。「金俊秀」决定什麼事情跟「其他人」有什麼关系? 他跟在中的关系外头揣测得风风雨雨,连他自己有时也怀疑起他们之间是不是真的有些问题。可是追根究底,为什麼这群人的嘴巴总是不能静一静? 俊秀又狠狠揍了小鹿斑比一拳,此时却听见敲门的声音,是允浩:「俊秀啊,哥可以进去吗?」 闻言,俊秀连忙将小鹿斑比归位,好好的放著,露出从没施暴的乖巧模样,道:「进来。」 允浩一进门便反手关上,坐上自己的床铺,抱起小鹿斑比(此时,俊秀有点心虚),好声好气问:「怎麼了吗?突然生这麼大的气。」 「没。」俊秀赌气道。 允浩左思右想,犹豫一下才又问:「是日本的关系吗?」 「我说没有就没有!」俊秀冷著一张脸。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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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五百四十一项他讨厌在中的原因——反正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讨厌在中。虽然东方神起对外宣称五人都是主唱,就偏偏有好事之人想证明谁的歌词比较多,所以实为主唱。 在韩国或许歌词分配算得上是平均,可是到了日本却一面倒,在中几乎真的成了主唱。於是有人开始议论纷纷,认为唱歌技术甚好的俊秀应该吃味,刚好也可以证明为什麼在舞台上俊秀跟在中的互动较少。 吃味是难免的,俊秀就不相信成员里谁没嫉妒过谁,因为当「你」、「我」被切割开来的同时,「比较」的可能就被确立了。可是既然是人之常情,为什麼要被扩大解释? 允浩已经觉得十分尴尬,不知该说什麼了,所幸俊秀这时主动开口:「我讨厌在中哥跟我好像就是有种没办法跨过的距离感。」 表情虽然仍是紧绷,语气却显得有些无力。 「有吗?」允浩讶异道,他还记得昨天在中只是眨眨眼,俊秀收到暗示就笑翻的扑上来要扒他衣服的事情。 「在中哥刚刚是真的觉得我会讨厌他,所以才道歉的吧?可是他为什麼不觉得是个玩笑?像哥之前那样。」收起张牙舞爪的模样,俊秀灰心缩起自己身子的模样显得无助许多。 允浩一愣,道:「你这麼认真,大家都不觉得你是在开玩笑啊。」 仔细追问一下,大略得知事情的原委后,允浩忽然明白先前昌珉说缺乏爱的滋润是什麼意思,简单总结一下,俊秀想要跟在中再亲近些,比在中跟其他人还要再更好,不就是吃醋而以吗? 「你管其他人怎麼说,你跟在中感情好不好我们知道就好了啊。」 「我是不在乎别人怎麼想,可是他们一天到晚说,似乎让人隐隐约约也开始怀疑起自己了。」俊秀激动说,「而且,在中哥也觉得我跟他有间隙对吗?在这麼多人都怀疑我们感情的时候,谁不曾疑心过?」 允浩语塞,因为之前经济人曾找过自己问一下这两人的状况。经济人说他是相信成员之间的感情的,但是,流言蜚语沸沸扬扬,俊秀跟在中——这麼问的时候经济人脸色有些尴尬,是不是有点误会?允浩也听了太多人说的话,不是不曾疑心过,所以一时之间也不能给出很完美的答覆。 虽然大家住在一起,但终究是不同的人,谁懂谁在想什麼?肤浅的外貌呈现出来的东西不可尽信,也许两人私下真的是暗潮汹涌也不一定。 既然俊秀现在这麼说,自然可以排除俊秀讨厌在中的说法,可是,允浩头痛的想,现在他们家的海豚受到刺激正在愤恨的发出超音波,他要怎麼让这只海豚乖乖的回到海里去? 「你不在乎别人的想法,在中也不在乎,怕什麼呢?」允浩试图扭转情势。 「你骗人,在中哥是重视歌迷的人,可以为了歌迷跟你结婚——我想。」 允浩忽略俊秀没对自己使用敬语,却仍尊尊敬敬的尊称他讨厌的人这事,也打算忽略俊秀奇怪的比喻。他不敢想像自己跟在中真的结婚的样子,首先,他支持天在的妹妹就会第一个崩溃(距离太近,往往无法看见一个人的优点,他妹妹一直不懂允浩为何会走红;而距离远,则可以产生唯美的沙龙效果。允浩一直不愿意跟他妹妹说其实有天是个爱哭鬼,在中则是荒岛上的大鬼,时常率领旗下三只猛鬼欺压自己,深怕少女绮丽的梦境顿时破灭)。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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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有些地方或许是重视别人的看法,但是,我想感情这种事,他也跟你一样,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 「你骗我…」 「你能不能用一下敬语?或者最起码,不尊敬我,也应该不用尊敬在中啊?」允浩终於爆发。 俊秀惊讶的上下看了允浩,怀疑说:「你很需要被尊敬的感觉?」 允浩无语,看著这个一脸茫然的家伙,很想把他扔出房里,他忙了一天,却还要回来处理这两人的感情纠纷。这也就算了,谁叫他是队长呢。但今天的问题并不在於敬语,而是俊秀对他对在中始终都有差别待遇。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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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疯了.....这百度到底要干哈...==============================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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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从有天口中,在中已经大致了解事情的原委,俊秀因为歌迷的一封信,开始检讨两人的关系,后来居然总结出六百二十三项讨厌自己的理由。 听到这麼庞大的数字,在中第一个反应竟是赞叹俊秀条理分明的思路。虽然听说海豚的智商奇高,但难道就不会数重复吗?在中乱如毛线球的脑袋东想西想,最后才忽然一愣,挫败道:「俊秀不喜欢我吗?」 「俊秀哥说的没错,哥你的脑袋确实该整理一下了。」昌珉遗憾当时没有支持俊秀的决定。 「昌珉!」在中不悦噘嘴,一掌狠狠打在昌珉背上,把正在吃宵夜的昌珉呛得眼泪都快流出来,连连咳嗽。 在中鄙夷的看了眼昌珉,心想这麼浅显的事情,自己怎麼可能会看不出来?问题是他从没想过俊秀真的会讨厌自己,而先入为主的自信,令他反而忽略最明显的事情。 在中忽然想起前上星期发生的事情。那天节目录制结束,他和一个熟稔的前辈在后台闲聊,俊秀正巧经过,面无表情的点点头,便绕过他们进了休息室。前辈随之不悦的皱起眉,察觉状况不对的在中连忙解释俊秀就是这样子,其实没有恶意。 闻言,前辈凑进身子,像是准备分享一个秘密似的轻声道:『这件事不知道该不该说。我听说俊秀私下曾和人说过你的坏话,说是有些不服你。』 在中一愣,随后退了一步拉开两人距离,表情严肃道:『前辈,俊秀不是那样的人。神起是一个团队,不是个人较劲的地方。』 当时允浩就在附近,知道在中也是个爱恨分明的人,见情况不对便笑著上前圆场,场面才不至於太过难堪。 所幸事情过后,在中也没放在心上,下次碰上那位前辈仍是热情的打了招呼。 之前昌珉就曾笑他总把记性用在奇怪的地方上,该记得恨、跟该记得亏却老是忘记。但是,在中耸耸肩,怎麼可能会忘呢?只是说不说的问题。况且他本来是想,两人之间的感情,难道是别人说了就算的吗? 成员之间吵架不是没有过,也不是尽如节目上所说吃顿饭就气消了。在中自然也跟俊秀吵过,算算有两次冷战、一次差点打上,摩擦次数根本举不出确切数据。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本来就充满价值观上的碰撞,没有必要粉饰太平,也只有这样的不离不弃,才能称得上是经过考验。在中从不试著否认他们会吵架的事实,因为那只是变相的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是真的。 可是,现在想想,是不是想得太过简单?也许每一次的争吵就是一次的疏离,谣言之所以产生,是不是意味著有一定的可信基础?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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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房门前,在中小心翼翼的扭开门,从门缝中看见俊秀同样小心翼翼、翘首以盼的脸。 静静的推开门走进房里,在中本想绕到自己床边就坐,却见俊秀用力的拍拍床铺,在中便在他旁边坐下了。 「我都听有天说了。」 俊秀点点头,在中将这份沉默解释为俊秀仍气在头上,只好硬著头皮继续道:「你列了六百三十二项……」 「是六百二十三。」俊秀打断,於是两人陷入沉默。 俊秀其实无意让两人尴尬,可是真的不知该说些什麼。刚才跟允浩谈完令他觉得事情一定要说清楚,然而现在在中就在旁边了,却又不知该解释些什麼。他不讨厌在中?不,之所以列了这麼多条,就是为了证明他应该要讨厌他的。他该的。 俊秀偷偷瞧了一眼在中,好看的侧脸似乎也正思索著什麼。不过那张脸对他一点吸引力也没有——最起码,现在他应该假装没有,为什麼就要喜欢金在中,就像金在中为什麼要喜欢自己。 俊秀一头摊上床,一双眼睛盯著在中,於是在中也跟著倒下去,两个大男人躺在同一张单人床上,稍嫌拥挤,可是这种连呼吸也能感受到对方存在的感觉,实在令人安心。在中的手边就是俊秀炙热的体温,俊秀的指头稍微过去一点,就能握住在中的手,他们一直这麼的近,却仍差了那麼一点就能碰触对方。问题出在哪里谁也不知道。 「哥有没有应该讨厌,却仍是喜欢的人?」俊秀缓缓问,张大了眼睛看著天花板。 尽管知道俊秀意指的人就是自己,在中还是好奇的反问:「什麼是应该讨厌的人?」 「理智上讨厌,情感上却依恋的人。」 在中转头看向俊秀,发现对方也盯著自己。 「……哥讨厌我吗?」俊秀佯装漠不关心,心里却七上八下。 「我喜欢俊秀。」在中表明立场,心想这样闹别扭的海豚应该就会息怒了。 而海豚俊秀确实露出了一瞬的窃喜,随即却又敛容追问:「有比喜欢昌珉还喜欢?」 想起昌珉刚才讥讽过自己,在中得意的第一时间就给出答覆:「对。」 「比喜欢有天还喜欢?」 在中这次略为迟疑的停了一下子,但心想眼下安抚俊秀要紧,哪还管得了其他人,於是又说:「嗯。」 「那允浩哥呢?」 「还是喜欢俊秀。」 在中本来还庆幸的以为事情快可以平息了,然而安静个几秒后,俊秀忽然怀疑又说:「……是说谎的吧。」 即便是在中,这时也沉默了,看著俊秀的脸,心想不然我还能说什麼?要不是时机不对,在中都有点想调侃俊秀,叫他想听什麼写份稿子,自己念给他听就是了。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17
level 9
同时,客厅里的三人在看完旅游节目后,百般无聊之余也开始热络讨论起俊秀跟在中。聊到一个小段落,昌珉总结:「其实,他们太过在乎彼此,反而在他们之间建立起难以翻越的高墙。」 「难讲,谁规定同一队感情就一定要好得要死?」有天故意找麻烦似的说。 允浩摸摸下巴,道:「在我看来,他们感情满好的。如果俊秀不喜欢在中,干嘛帮他脱我裤子?」 「或许这刚好可以证明俊秀是恶魔的论点。」有天兴致勃勃道,昌珉知道最近有天常常上网,到处散布不利於俊秀的谣言,有意颠覆俊秀的形象。 「哥不怕等下被俊秀哥打吗?」 「嗯,他们两人感情真的很好。」有天见风转舵,笑容灿烂不已,「要是真的不喜欢,怎麼会老是跟著在中哥一起哼歌?每次只有有个人起个头,唱到最后的一定都是这两人。」 「这倒要解释一下,我之所以没唱下去,是因为觉得你们都没救了。」昌珉附赠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 「他们可以一直唱下去,是因为他们是队里最没救的两人。」允浩顺势开玩笑道,殊不知有天已经暗自记下,打算哪天出卖给在中。 「啊,我忽然想到……」允浩突然击掌,神秘的压低声音道:「俊秀之前其实就有跟我抱怨过在中的事情。」 「我就说同一队的感情不一定就好。」有天期盼的眼神出卖了他唯恐天下不乱的歹意。 「不是的,」允浩忍笑,「他那次苦恼的事情跟这次有点类似。」 「怎麼了吗?」 「俊秀不是很喜欢摸人屁股吗?」 昌珉评论:「欠缺爱情的滋润。」 「在我看来,这是由於对自己的屁股过度自豪,而衍伸出来的坏习惯。」有天也说。 「那天俊秀跟我说,他觉得昌珉的屁股形状不错,有天的就没这麼丰满…」 「我这是结实!」有天不服气的插嘴。 「又不是我说的,跟我抱怨有什麼用。」允浩皱眉,「另外,他说我的屁股最好摸。」 「哥不会暗自得意很久了吧?」昌珉怀疑的看著允浩。 允浩没理他,继续说:「等俊秀说完这些以后,他就开始跟我抱怨在中。」 「关联性在哪里?」昌珉问。 不等允浩说出下文,有天认真道:「其实……我真的觉得他们两人的事情我们不用想太多。在我看来两个脑子都怪怪的。」 「……我说句话而以,为什麼你们老要打断我?」允浩灰心说。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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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俊秀深刻意识到自己没办法客观评断在中的,就是第六百二十三项。他是一个有原则的人,「喜欢」跟「讨厌」是两个毫交集的集合,因而爱恨向来分明。但在中是个例外,在还没这次的事情前,俊秀就隐隐约约发现这个人享有太多例外,只是刚好藉由这次的事情一起爆发出来罢了。 他喜欢摸人屁股,透过这样这样的肢体接触确认成员之间的感情。按频率来讲,他最常摸在中的屁股,次而允浩、昌珉,有天是不得以时才勉强临幸的对象。 「不然,以后我再对你不客气些,你也可以粗鲁的对我。」在中满心期待的向俊秀提议。俊秀也觉得这次最好的处理方法,凭著相处模式的改变,应该就能翻越他们之间的高墙。 「那我决定不再讨厌哥了。」俊秀表面满意的微笑,心里却还想著别的事情。 人人都有屁股,但不是人人的屁股都好摸,允浩由於运动量大的关系,加上天生丽质,屁股紧实而有弹性,是为上等。昌珉也不错,就有天不太好摸,不过这也没办法,俊秀自己知道他不能强求每个人的屁股都像自己这样出色。 至於在中,在中真的是个特例,想来俊秀又有些生气了,明明屁股摸起来没有允浩的舒服,顶多跟昌珉打平,为什麼自己却还老喜欢摸他屁股? 第六百二十三项讨厌在中的理由就是「为什麼我有这麼多讨厌在中哥的理由,却还老是爱赖著他?」他大可去摸允浩的屁股(允浩或许也颇为享受),为什麼偏偏就想要去摸摸在中的呢?他是有原则的人,在中却再一次逼他打破。 「我们出去吃宵夜吧。」在中拉著俊秀的手就准备到外头宣布他们又合好如初的喜讯,只有俊秀知道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 在中明明处处不合俊秀的意,俊秀却仍是喜欢看著他,跟他一起欺负允浩,甚至情愿被他欺负。追根究底,这才是他最想不透的地方。他没办法将在中分割分类,或许在中本人就是令人棘手的存在,这对爱恨分明的俊秀来说实在是一个不解之谜。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20
level 9
=============END==============我配服您,百度,我很配服您,百度先生,我非常的配服您,百度大爷啊....TMD,就这么短的一篇文让我发了一个小时,真素够了....
2007年10月06日 06点10分 22
level 9
我要疯了...我真的很想骂人....5555补的6楼又被吞了...百度最近抽到神经了,有吞楼的情况亲们通知我吧....T T
2007年10月06日 07点10分 23
level 6
这个,是发完了么?哈哈,不会吧,偶sf耶!哈哈,好看
2007年11月07日 14点11分 25
level 1
到了今天才让我发现一篇这么有爱的文章
2008年02月12日 03点02分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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