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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从10.1晚上11点写到现在的。算是经过一天。为的只是纪念一些东西。然后。希望你们幸福。
2007年10月01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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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我站在,海角天涯。听见,土壤萌芽。等待,昙花再开。芬芳,流给年华。彼岸,没有灯塔。我依然,张望着。天黑,刷白了头发。紧握着,我火把。他来,我对自己说。我不害怕。我很爱他。 ----王菲。[[[彼岸花]]]。他说。小初。你只要一转身。你就看到了我。可你为什么就不转身。她说。小初。你可以开心点么。我说。不是不想转身。而是转身后还有一泓深潭。路生,我们有的不是一个转身的距离,而是一个彼岸。你在那边,我在这边。我说。我很开心的。我笑了。真的。嘘。我们要安静。我喜欢伦敦。与矫情无关。与路生、蔚蓝。都无关。我喜欢那。终年雨雾。我几乎可以想象。那朦朦胧胧的一大片一大片。我们都已不再真实。虚幻至此。其实。有些岁月和年华早已过去。我们不再青春。不再恣意。因为我们没有奋不顾身的勇气。梦魇开始变得越来越厉害。我也长时间不敢入睡。好几次眼皮相碰,想要睡。可一闭上眼,遍是一片一片的血。然后像一张蜘蛛网,密密麻麻。罩得人难以呼吸。所以总是一闭眼就立刻激灵地睁眼。这样的病。是心病。我可以想到路生。是的。我想到了他。
2007年10月01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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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流不住,算不出。流年。 ----王菲[[[流年]]]。他是安静的。我曾经的路生是安静。路生,芦笙。他安安静静地来。然后安安静静地走。他说。小初。我会想你的。他说。小初。你要想开。他说。小初。你要对自己好点。我亲爱的路生。在他死后很多很多年,我突然明白了。那天张扬疯狂的日子。我们或许已经相爱。我却以为我们有着长长的距离。我的路生怎么会死呢。他怎么会呢。我还记得蔚蓝的眼神。悲伤。犀利而尖锐。她先是低沉地唤我。小初。然后疯狂地扔很多很多东西。脚腕的那个疤便是我送个她的小瓷瓶砸碎而演变成的。是谁说的。因有缘。孽有果。她说。如果不是你。我的路生就不会死。你知道么,我在前一天叫他不要回家的,我说我去看他的。可是,都是你,你的生日哈。他赶回来了。他赶回来了。他赶回来让你替他送行哈?接着又是漫天的咒骂。你为什么不去死啊。你为什么让我的路生死啊。甚至有许多污秽而难以入耳的词。我接受了。路生的墓地。我没有去看过。我知道上面会干干净净,一层不染。因为他很爱干净呐。他生前最喜欢穿白衬衫。然后衬衫上有着淡淡地肥皂水味。那一个个的夏天。我坐在他旧单车的后座。那样的明媚张狂。群角飞扬。可是如今。那些东西我都无法面对。
2007年10月01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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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回不去那段相知相许的美好。都在发黄的纸上闪耀。那时青春诗句记号。莫怪读了新还会跳。你是否还记得那一断美好。也许写给你的信早扔掉。这样才好曾少你的。你已在别初都得到。 ----江美琪[[[那年的情书]]]路生死的时候。我并没有在事故现场。我在和同事high酒。因为那天是我28岁生日。我和路生认识也已有10年。6年相爱。4年相忘。如此婉转。然后是深夜三点。接到蔚蓝的电话。那时。蔚蓝已身为人妇。而那人,即是路生。于是,我赶到医院。只是已经太迟。因为对方的货车超重。司机又是酒后驾车。所以事故在所难免。而路生在我赶到前已经断气。蔚蓝翻看了他的手机里的记事簿。从一个月前。他就开始倒记时,一天天得倒数我的生日。生活如此戏剧。不是么。10年前。我和他相遇。只是匆匆一瞥。便永世难忘。是在蔚蓝的生日聚会上认识了他。他和蔚蓝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邻居。而又考上同样的大学。因而两家父母也有撮合之意。而那时,大家都年少气胜。即使颇有好感,也因大人的好意而有着不多不少的叛逆心。路生说。如果没有遇见我。他会和蔚蓝在一起。很幸福的。路生唱歌很好听。低低沉沉。音调也拿
捏
得很稳。而我。总是走调。那时,我唱得最好的就是三只小熊。我注意到你只不过因为我没见过比你还会走调的人。一句词,没几个调,你居然可以走得七八个调。路生说。然后那时。大家笑得前俯后仰。而我,也不知是羞红了脸还是气红了脸。然后。我们。便。理所当然地。在一起了。
2007年10月01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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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会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等到风景都看透也许。你会陪我。看细水长流。 ----王菲。[[[红豆]]]然后的然后。我们开始骑着旧单车。在那些纵横的岁月里。放任恣意地游走小城的大街小巷。路生总会想很多很多办法。买很多很多好吃的哄我开心。我开始被宠地任性。蔚蓝也在宠着我。她不恨我。是的。她不恨我。是的。我怕她难过。所以我很难过。她说。小初。你就是让人疼的。她说。小初。我把路生给你。你要好好对他。她说。路生是我很宝贵的东西。她说。小初。只要你不难过。我们就还会好好的。然后。我毫无负罪感地享受这一切。直到。我开始想出去走走。父亲说。他有能力把我送到伦敦。让我呆在那。天知道。我有多喜欢那。从小开始。我就喜欢那。终年雨雾。终年雨雾。我咯咯地笑。没有任何犹豫地答应了父亲。我以为。如果我离开了。当我回来的时候他们都还在原地等我。只是,那时,我任性和天真到无法比拟。我没有跟任何人说,快速地处理好一切,就走了。这不是散心。不是逃避。是任性地游玩而已。是圆小时候的一个梦而已。只是3年。从我跟路生在一起六年。加上我在伦敦三年。九年。终于。我开始觉得这个大城市的冷漠悲哀令我孤独。然后我便踏上回乡之路。是谁说过,在国外的人,会分外爱国。所以。当我看到北京的五星红旗时。我真想大喊一声。我回家了。是的。回家了。
2007年10月01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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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如果那天没有遇见你。我一定不会如此迷茫。如果那没有爱上你。我一定不会如此疯狂。如果那天你没有离开。我一定不会如此忧伤。如果我不是现在的我。你会不会回来。回到我身旁。 ----安以轩。[[[如果那天没有遇见你]]]时间会冲淡一切。鲁迅都说过。以时间的流逝,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他们最终也没等到我回家。他们结婚了。蔚蓝是最漂亮的新娘。在我看过她的结婚照以后发现。我其实并不是很难过。我觉得我是个没有心的人。我在真诚地祝福着他们。只是偶尔会想起一些东西。在我走过某个路口的时候。会想起路生曾经说过的话。似乎字字珠玑。令我毕生难忘。至于路生。我并不知道他是否还爱我。毕竟,那已经过去。就这样,浑浑噩噩一年。期间。路生问过我。小初。你当初为什么不转身呢。当时,我没有回答。其实我怕的不是转身。而是距离。至今。我也不知,我去伦敦是圆梦还是逃避。如果逃避,那我又在逃什么呢。我和路生终于认识十年了。是应该有人离开。只是离开的人不对。不是他。应该是我。第二天的报纸上。我看见大片的血迹。模糊地可以知道那是路生。我最干净的路生。竟倒在如此肮脏的血色中。即使色彩绚丽。他也是不喜欢的吧。我终于有了负罪感和心痛了。只是已经太迟。所以。如果。我陪着路生上路。那就不迟了。我终于可以游过那个深潭。到达彼岸。去见路生了。路生。路生。我终于来了。
2007年10月01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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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想见。情不为因果。缘不为生死。 ----[[[佛经]]]
2007年10月01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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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一个怎么的故事。我也不太清楚。只是发生的。结束的。如此简单的故事。小初是个任性的孩子。她任性地离开。认为她还有所有的一切。认为她有资本、有能力让大家一直对她好。然后。便有这一切。这是个很短的故事。仅是无聊之作。我只是在讲述如果我任性到极端的故事。
2007年10月01日 17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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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1日 13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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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顶我顶``我死命德顶``把我一生德精力全顶上去老``
2007年10月26日 09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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