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体检被注销驾驶证申请“激活” 9月30日是最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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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金 楼主
驾驶证为A1、A2、A3、B1、B2以及60周岁以上驾驶员的驾驶证如果因为超期未体检被注销,在9月30日之前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可恢复已作废的驾驶证。昨日,记者在市交警车管所获悉,虽然已有近万本作废的驾驶证被重新“激活”,但我市仍有相当数量的驾驶员因忽略年度体检,没有在期限内到车管部门申请“激活”,面临被注销驾驶资格的可能。 据交警车管所负责人介绍,由于持有A1、A2、A3、B1、B2牌照的司机都是驾驶载客数量多的大型车辆,因此对驾驶员的身体状况有更严格要求。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42条第6款规定:持准驾车型为“A1(大型客车)、A2(牵引车)、A3(城市公交车)、B1(中型客车)、B2(大型货车)”的驾驶证和年满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每个记分周期(即每年度)应向公安交警部门递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逾期未交的,驾驶证予以注销。我市有相当部分驾驶人由于对此规定理解不全面或者因各种原因忽略了体检时间,造成这部分人的驾驶证被车管部门电脑系统自动注销。 据悉,今年5月份,市车管所根据公安部规定,开始接受这类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申请恢复已经作废的驾驶证,申请的最后期限为9月30日。过了这个最后期限,驾驶人就要按照初次申领驾驶证的有关规定,重新参加学员培训和考试,方可重新获得驾驶资格。到目前为止,市交警车管所已经为近万名被取消了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重新“激活”驾驶证。但因为不断有新增的A1、A2、A3、B1、B2牌照驾驶员因超期未体检,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驾驶证被电脑系统自动注销。车管所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类因为未按规定提交体检证明和没有在本月底申请“激活”被注销驾驶资格的人,日后将再也没有机会申请恢复驾驶资格了! 交警部门提醒:这类因为超期未体检被注销的驾驶人,申请恢复驾驶资格的,务必在规定的本月30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和区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到本市飞厦西路交警车管所业务大厅5号窗口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驾驶人如果没必要驾驶需每年提交体检证明类型车辆的,可以向交警车管部门申请降级,避免每年体检的麻烦。据了解,此次对作废驾驶证的“激活”并不包括因驾驶证有效期超过一年以上未换证而被注销的情况。
2007年09月28日 02点09分 1
level 12
还好,我当时一换证就自动自觉的降了级,不然等看到税金的提醒时早就被注销N次了。
2007年09月28日 03点09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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