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生】都是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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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碧云的《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原在空间里贴过。匡匡《女子有行》,旅日的女作家。两篇有相似之处。但都可一看。
2007年09月24日 09点09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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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里 楼主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她叫做许之行。我初见她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年级生。我上那“思考的艺术”导修课,那是一年级生必修的科目,我便遇见了她。  她是我知道唯一穿旗袍绣花鞋上课的女学生,真造作,但很醒目。我记得那是一双极艳红的绣花鞋。她剪着齐耳短发,经常垂着眼,低头记笔记,一副乖学生的模样。但她涂着桃红寇丹——涂寇丹的女人都是坏女人,不动声色,在小处卖弄诱惑,更加是彻底的坏女人了。我不知道我会喜欢坏女人。  果然,她的名声传得很开。我班上的男生告诉我,她叫许之行,中文系,毕业于苏浙公学,家居蓝塘道。我们在上柏拉图的课,他们却三三两两堆在宿舍讲许之行,我抱手笑,心里却对这些男同学起了两分轻视的意思,但他们还是喜欢讲她,叫她“小凤仙”。  之行一直缺课。我在火车站碰过她,她一直低着头走,后面巴巴地跟一个男生。  翌年我们在“社会学导论”课碰了头。老讲师为了怕点名,规定我们每次坐死一个位置,好让他一目也然。我借机坐在许之行身旁。我记得这天她穿素白黯紫宽身绵旗袍,手臂长着很细的毛。而且还散发一种味道——是脂粉、香水、牛奶、墨汁混和的气味——以后我叫“凤仙味”的。她的手这样光滑冰冷,我很想碰她一下。但我没有,因为她没有留意我的存在。  她又缺了课。讲到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时候,她才再出现,问我借笔记。我给她看,笑:“借给你也没有用,这个,也只有我才明白。”她一抬眉:“呵,也不见得。”我因为懒,速记抄得很短,同学形容为“电码笔记”,就从没人跟我借。我见她下笔如飞,倒把我的“密码”译得整整齐齐——没上一月课也要有点本事才行的。我喜欢聪明跳脱的人,这也许是我搭上之行的原因。  我说:“请你喝咖啡。”她说:“好。”这种交谈也像电报。  我们坐在斜阳里了,大家无话,我仔细看她,她看我说:“我见过你。叶细细。你一个人晚上在课室吹尺八。我听过你。”她戴着一手零零的银手镯,摇着晃着,铿然有声:“我知道你上星期丢了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在宿舍大堂的大字报见到。那是你,是吗?”她笑:“整个宿舍也知道了,连男生宿舍也知道,你丢了一个粉红色32B 的美顿芳胸围,真土!”我说:“错了,32A 才对,我瘦嘛”我见她的胸脯起起伏伏,我笑:“我打赌你一定起码穿34B ,你结婚后有可能增至38!”之行竟轻轻地掩着胸口:“唉呀,我也怕!”我们的谈话了解,竟自一个美顿芳胸围开始。  她竟也次次到课,我们便谈。这老讲师真瘪,穿的是肉色尼龙袜。我问她旗袍哪里买,她说是商业秘密。我约她看校园的戏,那时映刘成汉的《欲火焚琴》,我们笑得厉害。我拉她去看艾森斯坦的《十月》,我们两人都睡了,一直睡到所有人都走清光才醒。我们去吃宵夜,之行也有穿牛仔裤的时候,譬如与我一起吃炒蚬的日子,但她还坚持那双绣花鞋。  三年级下学期,她的同房退了宿。但她没有通知舍监,我便和之行住。其实,这才是我和之行真正的开始。  老实说,我只是觉得之行很妩媚,有点小聪明,性情随和,但我其实不大了解她的为人。这也是我们最像一般男女爱情的地方吧,我们起初的吸引力,都是基于对方的卖相——虽然我不是美女,也没有之行的媚态,但我是很懂得低调地推销自己的,我想之行会喜欢我这类人,这是一种,哎,很隐晦的烟视媚行。她的旗袍绣花鞋何尝不是。  这样,我们的居室是“烟花巷”。我们都吸烟,她吸红双喜,我吸薄荷登喜路,两种都是“扮野”到无可救药的香烟。我们都喜欢TOMWAITS,两人在房中跳舞, 她的身体极柔软。我们都是女子。我有时会翻点波芙娃,后来嫌不够身份,读KRISTEVA.之行喜欢看亦舒,后来我抗议,她改看沙岗,我再抗议,她看ANCELACARTER.我们
2007年09月24日 09点09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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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渐有进境,我拿了奖学金,她也有申请,但她没有。因为她输给了我。  那天我拿了奖学金,在校刊上拍了照。我记得和她一起购物的时候,她看上了一件火红色的茄士咩毛衣,950元,她舍不得买,这时我给她买了下来,打算吃晚饭的时候送她。但她一直没有回来。我等到夜色渐暗,我一个人在房中没有开灯。那时已是晚秋时分,窗外竟是一海疏散的渔灯,我突然有“郎心如铁”的感觉。我以前结交过男友,但从来没有这样地牵挂。之行今天没有叠被。之行今天没有穿绣花鞋。之行的牙膏快用完了,要给她再买。之行的“凤仙味”在房中不散。之行的脂粉。之行的眼泪。我静静倚在窗边,默默地流两滴泪,只两滴,就干了。之行之行。  我醒来,吃了点面包,突然发觉面包有一个极馊的面粉味,很接近饲料的一种气息。我吃面包十多年了,这时才分晓面包的味道,若得真情,哀矜勿喜,很俗套的话了,但这时我实极哀矜,夹着方才分晓的味道。呵,世味难言。  午夜一时,我靠在窗前,听得马达响。之行自计程车跳下来,她穿着黑色衣裙,黑色平底鞋。可怜的女人,这时分我还留神她穿什么衣服。我发觉我留意她的衣服、气味多于性情气质——可能她没有性情气质,我忽然很惭愧,这样我和其他男人有什么分别呢,我一样重声色,虽然我没有碰过她;或许因为大家都不肯道破,我与她从来没有什么接吻爱抚这回事,也没有觉得有这需要——所谓女同性恋哎哎唧唧的互相拥吻,那是男人们想像出来搅奇观,供他们眼目之娱的,我和之行就从没有这样。我甚至没有对之行说过“我爱你”。但此刻我知道,我是非常爱恋她的;爱恋到想发掘她有没有性情气质的地步。我靠在窗前,一颗心火热火热,得得得得的,之行来了,之行来了。  徐开门,她便跌坐在床上。她满面披红,一身酸馊的酒气,不知怎的,之行今天化了浓妆,一脸都化了,我想起了,面包的气味。我便很静默,停在嘴边的话都冷了。  她笑:“你今天高兴吧。我今天很高兴。”忽然“撒”的一声,满天硬币向我飞来。“叶细细,我不过是一个世俗的人。”我掩脸不言。硬币打在我的手背上,很刺痛,之行掷得累了,便倚在床边休息。一时死静,我觉得灯光刺眼。  “之行。”她没有答我,她睡着了。我替她抹了脸,退去衣服,脱了鞋裤,吻了她的脚。  我略为收拾,然后在她桌上留下一张纸条:“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之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要活得丰盛。”其实我当时没有野心。但之行有。  当夜我去敲一个男子的房间。此人对我觊觎已久,一脸猴急的情色,我岂不知,我也是将就将就地去了,这可能是对自己及之行及这人的报复,因为我没有心。而且我的身体不属于我。整天我都很呆。我看那人替我租一个房间,那人便去,我也不着意,一样上课,更加着心功课,一反往日的脾性。  走过宿舍,我总张望,之行在也不在?她在梳头,她在做功课,她在看报?她会不会想我?之行忽然在我生活中消失,我何等平静,无人知我内心起落。之行之行之行。  这一夜,晚秋天气,我与那人吃饭,那人言语无味,我只是喝着酒。一顿饭下来,我已满身通红,走在晚风中,我呕吐了,一身一脸都是泪。那人递我他的手帕,我紧紧地抓着他,在这时分,任何一个有手帕的男人都是好男人。我也不禁把嫌弃他的心减了几分。真的,这时候如果与他发生感情,自此把之行断了,也未尝不是好事。那人驶着小日本车,甫进车内,便把我紧紧抱着,一张脸凑上来,我笑说:“你原本可以是个好男人,但你肯吻一个有酒馊气味的女人,我对你的品味起了极大的疑心。”他悻悻然驶着车,送我回小屋。我说:“且慢,我想回宿舍,拿点东西。”  夜央三时,之行只着了书桌灯,但不见她的人。我立在夜里,引颈张望,之行
2007年09月24日 09点09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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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连笑容也很有分寸。可见得这些书也没有白读。  我们点了菜,喝一点啤酒。之行吃得很少,但喝得很多,饭未吃完已是双颊泛红。我们讲起了教社会学的老师,他猝然被校方劝喻提早退休,二人额手称庆,大家齐齐干杯。她说她得了一张模特儿合约。我们都说好。我告诉她我了写好了论文大纲,又申请了去英国的奖学金,而且约见了,大家都很高兴,笑得一团,我有点打酒颤,之行给我披她的围巾。风很大,我紧紧地贴着之行,说:“冷。”她便搂着我,一直在校园走。夜很碧蓝,极美,我说:“让我们毕业后搬去一个这样的地方。你出外工作,我在家做功课。”她静一下,然后说:“怕你不安于室。”我笑:“我安于室的呀,你看我这样瘦,有条件不安于室吗?”她又按一下胸口,说:“这样,我怕我不安于室呢。”  大家静了好一阵,之行忽然紧紧地拥我一下,我为她突如其来的热情吓了一跳。她放开我,便说:“晚了,你快到图书馆收拾吧,我先回了。”  我扬一扬手,转身便去。她给我挥手说再见,我骂她发神经,又不是生死离别,我头也不回地去了。  回到宿舍,在大厦碰到宿生会会长,见到我,如释重负地拉我:“舍监找你。”我说先放下书嘛,急什么。她说是急事,死拖活拉地推我。  我在舍监家的沙发坐下,手中无聊,翻看《突破》,有读者问:“明心,我很烦,不知应该怎办,他离开了我....”舍监给我泡了一杯极热的乌龙茶,她是台湾人,操一口极重鼻音的广东话。我双手捂着杯,待她开口。  电视开着,光有画面没有声音,舍监的脸一光一暗,一蓝一白,很可怕。她在光影中耽了一阵,才一字一句地说:“我接到投诉,说你和许之行有不正常的关系。”  乌龙茶极滚热,灼痛了我的舌尖。我扬起脸看她,不知怎的,我微微地挂一个笑。  “大学生不但要有知识,还得品格高尚——”  “我不觉得这是低下的事情,许多男女比我们更低下。”我看准她的眼。她没有避开,也望着我。  “你们这样——是不正常的,这有碍人类文明的发展。社会之所以维系而成一个稳定的制度,全赖自然的人类关系....”断断续续的我听不清她的话,我便不再看她,自顾自翻《突破》。明心答:“玲,你这样破坏人家的感情是不对的,但全能的神会原谅你....”我吓得忙不迭把《突破》阖上。我怔怔地看没有声音的电视。过了很久很久,我低声说:“为什么要将你们的道德标准加诸我们身上呢,我们又没有妨碍别人。”我不知道她听到了没有;只是自己的声音那么低幽,好象有谁在我耳边说这些话,我便警觉地四处张望,但没有人。  “舍监。”我放下茶杯,说:“只要之行不离开我,我就不离开她。”说完我便径自离去,开门。  “不过,她今天下午已经答应我迁出宿舍,我亦答应了不将此事公开。我只不过循例征询你吧。”她远远地说。我立在门口,我推着门柄,触手生凉。“谢谢。”我说。我没有再发出任何声音,轻轻掩上房门而去。  我不知道我怎样挣扎回房,那楼梯好长好长的,这是不是雅各的天梯,通往真理之路。我举步艰难,四肢竟像撕碎一般,每一下移动都刺痛我双眼。我掩目,罢了,我自此便盲掉,从今不得见光。  房间没锁,走廊有人,我便挺起背,咬牙而进。好之行,一个下午竟收拾得干干净净,只在我床上放了一双簇新艳红的绣花鞋,一个粉红色的美顿芳胸围,我一翻看,她买错了,是32B.我笑了,自家儿说:“是32A ,之行,32A ,我瘦嘛!”  她走后我也搬出了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幽暗的小屋。我的生活尤其幽暗,近视益发加深。戴着不合度数的有框眼镜,成天在课室与图书馆间跌跌撞撞。我开始只穿蓝紫与黑。戒了烟。只喝白开水及素食。人家失恋呼天抢地,我只是觉得再平静没有,心如宋明山水,夜来在暗夜里听昆曲,时常踩着自己细碎的脚步声,寂寞如影。抱着我自己,说:“我还有这个。”咬着唇,道:“不要流泪。不要埋怨。”我希望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凡事都有迹可寻。她也有她的难处。  我后来在一份杂志的封面见到了她。丰满的唇与微笑。我却没有掀开杂志。她不过是千万个美丽女子之一,与我认识的之行不一样。后来我在学校的毕业典礼上见到她,学士袍飞扬,她在阳光里微笑,远远地看过来,用手遮住了阳光。太远了,看不清她的笑容有没有改变。我只站着不动,抱着我自己。她身边有一个男子,看来很面熟,仔细一想,原来是那些在杂志上看见的人。之行有她的选择。她离开我,是我不够好之故。但我记得的之行....我们是不言好坏的.....  ....我记得她的旗袍,绣花鞋,她抄我的笔记时那种不甘不驯之气,她轻轻按自己的胸口时的笑靥,她躺在床上看亦舒的懒相。我记得我冷的时候她给我围巾暖我,我得意的时候她用硬币掷我,我冷漠的时候她拉紧我的手说“赔了夫人又折兵”。我记得我记得,我替她束过发,剪过脚甲,为她买了一束太阳菊。我记得我曾热泪盈眶,卡卡地

自己的喉咙,她便捉着我的手,说:“何必如此?”  ——何必如此。我原以为我可以与之行厮守终生的。
2007年09月24日 09点09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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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又来的时候,我与海发有了相濡以沫,岁月日深的感觉。事事稳妥,人情已惯。可谁知偏横生枝节,那一季奖学金发表,海发得中,我却落了第。我在栏中细细寻了一回,不管用,终于是没有自己名字。只无言走回来,把门上锁,恢复两天静默。海发不识时务,偏偏于此关头赶着来,与我商量,圣诞节不是还早,她便计划着要趁半个月的假期与我同回英国,带我去看我心中寂冷的剑桥,青色的微雨,和那与此地一色烟湿的浓雾。再说好了,本次取消。我横她一眼,忽而憎她,总那一副十足优越感。为何?她惊跳起来。不是早有约定?呵呵,海发,剑桥与我何喜?约定与我何用?安身立命便已是我每日极大课题,你这不明世味的丫头。不过一张来回机票,你何必小题大做,最多用我几个子儿,又有什么大碍。她不满我狷介。呵,她这是要与我通她的财,我漫笑不应,拒而不领,偏要隔着这样一点世俗,与她生分。这时我才惊觉,真正要强好胜之人是我,海发倒是随遇而安,不执着什么。以前的那些,不过小把戏,孩儿意气。我苦口婆心:海发,我们怎么同,你一生尽可由着性子,自己圆满,四方圆满。而我,却须踏踏实实行在地上,每一步,踩一个清楚的脚印。你可明白?她如何会得懂,生之艰辛。但我已下了决心,知耻后勇,要奋起直追。天天早出晚归,在图书馆长坐至深更。海发前来寻我,劈手夺我书本,我一把按住,冷脸叫她走。她极难堪:千寻,千寻,你是不是要这样跟我散了?我抬眼看她一刻,不语,低头继续看我书。由着她哽咽吞声,极力忍泪,俄倾,负气奔去。我与海发曾经那么亲。都也渐渐生了嫌隙。而忧患一始,便无终日。我记得看一本书,当中说:人无千日好。竟都是真的。巧的是,及那时候,便遇着了存宇。他从我身後来,捡起我遗落的借书票。扫一眼,说:原来有口皆传韦千寻,就是你?这么瘦。我敏捷回他:比你更瘦么?他打个愣,随即抚额笑了。相貌极清爽,戴薄身眼镜,书生气质,举手投足间肆意悠游。我不好意思,低头轻红了脸。放课后六点那一趟
下山
的通学巴士,最是人挤人挨,他一手挽我书袋,另一手护一个清静给我。有人下车,他说:你坐。车停,他说:跟我后面。商店街口,他伸臂一隔,说:红灯。我便收起步子。彼时,正当苍茫暮色疾疾于半空合拢,通天姹紫嫣红。霓灯竞起,晚来风急,穿梭身边这不夜的城,吹得灯影漫处流溢。这都市每分钟,有多少遇见和错肩,有几许受伤与温存,又有怎样的败坏与疼痛?我不禁要感怀身世,踟蹰仰头来望。这存宇一来,天地间忽然明灭了一刻,我双目自霎那间看见电与露,心头也明灭了一刻,便留了印子。我想原来是他,原来这么恰当,等也等过,心凉也凉过,终是都没有荒废。这男子,他的长袖,或可为我而舞,遮我,挡我,蔽我,护我,拂拭我。怪不得,一见着,我便认得了,直是从未陌生过。   而海发,开始与我极客气。脸上始终拿捏着三分礼貌的笑意,路遇点头,进出则打招呼,这妖精,我是知道她的,玉帛后面时时藏着干戈,有俗世的小小聪明。千寻,你可好?我见你近日仿佛很开怀的样子。----至少韦海发能够有气量这样问候,似乎还不算不诚恳的。我便不能小人之心,于是答她很好。那个男生,什么名字?她闲闲又提及。商学部杨存宇。我已尽力将态度放坦荡。我想我对海发,一向只有公平,其实也无谓谁的腕力强过了谁,来与去都自愿而明白,争来还是图来,但求账目清楚,从不含糊。我从来不知,爱一个人也要派些精明出来点拔局面的。何时以退为进,何时欲拒还迎,里面有极耐参详的道理。我直着心肠来去,当然要吃亏。不过事情未来时,谁也猜不到,一把欢悦握在手,即便是浮沫,也有它暂时的绮丽,于是便自管自虚构岁月去了,还顾得世上的年景?   一晚存宇碰我,不由一个激颤。千寻,你手这么凉。然后接着徐徐探下去,然后又一个激颤。千寻,你脚这么冰。然后他进来,眼中几番惊疑,然后他退出,淡淡预言:千寻,你会爱上我。我怕会伤害你。时界隆冬,他却出了一额汗来。我将他汗抹一把,收在手心,嗔道:不许。恐怕由不得你我。那我现在先牵你系你。我抬手扯一根发,将他小指挽住,打一只死结。再打一只。这样便可以么?他浩叹:好傻。谁知一语成谶。 
2007年09月24日 09点09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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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里 楼主
先后看了黄碧云的和匡匡的文字初看,是很象的两个女人的爱情的故事,最后都是无疾而终。《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是黄碧云少有的温柔的小说,没有暴烈,肆杀。她和她却只依偎在暗处,相爱,或不爱。 黄碧云笔下的女子,烟视媚行,于世间行走时步履生姿。以花来比就是蔷薇,处处开,无刺,难以自保。两个人,两颗心,两种爱,竟有大不同。才有了这样无奈的结局。匡匡的《时有女子》现在少见的文字风格,非全白话,行文简练。韦千寻、韦海发,爱了便是爱了,不爱便离别。她们也曾彼此交付,相依相偎,爱得炽热。终也了了。谁爱的多一点,谁便被动。那些单纯可爱的小情谊抵不过心底的脆弱。同样是写女子之间的情谊。爱的干净,没有欲。仅仅始于亲切的眷恋与思念。黄平淡了许多,她平淡了叙述一个仿佛不属于她的故事。她和她在一起,不言好坏;她和她分开,未曾流泪。只是离别,也许无声,而思念,却处处有痕。女子与女子之间的情怀,无非是爱情中的一场棋局,结局始终是自己不能掌握的。她和她,毕竟是不能够厮守终生的。黄碧云,匡匡,是不同的。纵然有多少相同。一个是暴烈的,灼热的;一个是质朴平静的,所有感情淡淡道来,平静而酸楚的疼痛。我还是喜欢悲剧的,更加贪恋悲剧中的美好两个女子温暖平静的生活,这样的画面在那一刻,就是幸福的定义吧。爱情最美丽的时候都是存在回忆中
2007年09月24日 10点09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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