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超市购物摔伤致残 消费者获赔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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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超市购物摔伤致残 消费者获赔5.1万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陈霞)市民李某去超市购物,在乘坐电梯时摔倒,造成十级伤残。近日,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决超市赔偿李某经济损失5.1万元。一审宣判后,李某已于近日提起上诉。
 
2013年10月24日 12点10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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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1月20日11时左右,李某在某超市欲购买办公用品,当乘电梯从三楼通往二楼时摔倒致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左侧踝关节内、外、后踝骨折。经过两次住院治疗,李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事后,李某与超市就赔偿事宜难以达成协议,遂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经济损失45.6万元。
  (原标题:兰州:超市购物摔伤致残 消费者获赔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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