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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相逢369
楼主
人生的旅途,似乎就没有什么平坦可言,不幸、麻烦总会在你最觉得幸福的时候与你纠缠,实在叫人愤怒。想找到以一条坎坷少一些的路竟是这样困难! 我们总是在不断抱怨生不逢时、机遇太差………幸运之神似乎总是出现在与自己无关的人的身上,每每期待幸运之箭的降临,总会错过那么一点。这是,只有不住的挠头才能令自己感到一丝舒缓,看着别人的好事,情不自禁的联想到自己,不论好的,还是坏的。 勇敢的人,将现实中的不幸看作是生活给自己的一种磨练,再一次次考验之后,定能获得理想的境地。而懦弱的胆小者,却将人生的考验看作是不幸,不是逃避、就是放逐,甚至会彻底输给那些“困难”。有的人坚持了,胜利了;有的人失败了,沮丧了。当真正的“绝望”来了的时候,真的顶不住了,更有甚者选择了一条连上帝也不会原谅的错路——自杀! 自杀,我们应不应该把它看作是犯罪呢?如果是,那应该怎样进行惩罚,毕竟杀人凶手在犯罪时就已经得到了最大的惩治。如果不是,我们就该纵容这种践踏生命的行径吗! 一个人从胚胎十月后呱呱坠地,那是一个多么稚嫩的小生命,它真的脆弱的不行,就是这样一个易逝的生灵,在父母的呵护下,逐渐成长,直至长成,是一项那么了不起的工程!“体之发肤,受之父母”,在古代,就有肉源母,骨承父的说法,没有父母之爱,一个人是不能独存世上的。自杀,最大的罪就是辜负生养自己的那两个人,哪怕他们在眼中是那么的卑小,我们也没有权力去伤害给予我们活的机会的人。 是的,自杀绝对不是一个人的事,因为一个人总是有亲人的,除了父母,还有爱人、孩子、亲属、朋友,老师、同学,和一些给过自己帮助、关心的人。就算没有爱你的人,那总有你爱的人,难道就真的可以放下心中的那份牵挂吗?我想我是永远也想不明白的。 诚然,自杀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不然怎么能轻易的结束掉只有一次机会的人生呢!人死不能复生,是多么浅显而简单的道理,所有人都知道。可真要选择了走上了这条路,这句话还会清醒的理解吗?退一步说,结束生命的过程是可怕的。让我们做一次可怕的实验,我们停止呼吸110秒,我想难受决不会比挨刀子好受。可是好在我们可以结束这可怕的誓言。如果真的实施了自杀行为,再想结束就是不可能了。所以自杀者的勇气是所有人比不了的,有了这样的勇气,活着还会感到可怕吗? 或者,生活对一些有自杀念头的人很残酷:生意破产、家庭破裂、高考落榜、疾病缠身……可是这一切的一切,真的能成为自杀的理由吗?一个人的肩膀不能承受太多的重量,生命的支撑肩膀的力量,它并不是压在肩上的包袱。上帝的疏忽使许多人在一出生就有了严重的缺陷,他们经历了比常人更痛苦的折磨,可是他们却勇敢的生存了下来,没有理会旁人的异样目光。我们中间这样的例子还少吗?我不想什么实例来论证这些,因为大家都是明白的。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是人呢?彩虹总在风雨后,只看到眼前的绝境的人是愚蠢的,柳暗花明的时候,自杀者是永远看不到的,也许只差一个月、一天、哪怕只有区区的几分钟而已,所以,只有活着才拥有一切,才有真正解脱的时候,死了的人是无任何希望可言的! 珍爱生命、拒绝自杀,是我们每个人应遵守的生命法则。在杜绝自杀的意识后,我们更要向他人传道:生命是世间最大的财富。也许我们没有足够的力量去阻止自杀者,但是我们可以让更多活着的人了解生命的可贵。自杀时得不到任何同情、理解和原谅的。因为这回误使更多的脆弱灵魂向上帝那里报到。不要以为自己的行为对他人是无关紧要的,实际上,每个人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只是有时没有发现罢了,但这不能否定生命的意义。 正如肖伯纳所说:“人生有两出悲剧:一是万念俱灰,另一是踌躇满志。”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是幸福的。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一点: 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了解生命而且热爱生命的人。
2007年09月22日 13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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