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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是10到11年的取暖费没交,可我们房子是12年5月份买的,12年10月才开的取暖帐户。
去年交的时候说先搁置着,今年不行了,非要补交一整年的才收今年的费用,不交今年就不供暖。
理由是谁欠的不管,反正他们只认房子,相当的强势呀!
大家有遇到这种情况的没,说说都怎么处理的!
我的打算是不要拉倒,你要是不给我家供暖,咱们再找地说理去!I
2013年10月08日 11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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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说来,你是买的二手房了,在你买房时应该先弄清楚原房主欠没欠取暖费的,也就是说房产的债权债务应该是谁承担的。如果你没有弄清楚,也没有处理债权债务的话,这个欠费就是得你交了。我去年也买了个二手房,原房主各种欠费都是认真处理过的。
2013年10月08日 11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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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二手的吧,是在开发商处改的名,总之欠钱的肯定是人,不会是房子
2013年10月08日 12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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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你是没有理由的,房子不是开发商手里买的,所欠的费用要由房主承担的,供热,水电,煤气都一样的,他们只针对现在的住房人
2013年10月08日 18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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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欠的是新房第一年的取暖费,只不过那时房子还没人买,应该是开发商承担的
2013年10月08日 23点10分
但现在他们以住房为要挟向住户要,除了霸道还有什么
2013年10月08日 23点10分
谁叫你爸爸不姓李啊
2013年10月09日 09点10分
回复 孙志军33 :姓李的刚判了十年,也有不好使的
2013年10月09日 10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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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暖吧?像我家楼下的,4年都没有交了。一直蹭暖活着
2013年10月09日 00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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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家里有小孩,交的话温度会高点,尽管不会太高
2013年10月12日 09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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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已经2013年8月29日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热用户应当按供用热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热费。逾期未缴纳热
费的,供热单位可以向用户发出催缴通知书,用户自收到催缴通知书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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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仍未缴纳的,供热单位在不损害其他用户用热权益的情况下,可以对其
限热或者停止供热,并向供热主管部门备案。
对首次纳入供热管网的新建房屋实行整体供热,新建房屋未交付使用
前的热费,由开发建设单位缴纳。I
2013年10月12日 05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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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13〕第7号
《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已经2013年8月29日省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张庆伟
第二十二条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非居民热用户的室温执行国家标准或者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热费按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方式计收,具体标准和办法由设区的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供热单位不实行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可以按面积收费标准的85%缴纳热费I
2013年10月12日 08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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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定价是特价局的事,说白了这事还得找政府
2013年10月12日 09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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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是,说去年没交也没报停,还要两千多的滞纳金。。。
2013年10月12日 09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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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你可以不给供暖!找他们说理去,滞纳金可别想
2013年10月12日 09点10分
level 13
他锁你家供热无非就是入户的锁闭阀给你关上了。那个有专门的钥匙的。你看看你那个入户时多大的管径,一般是DN20或者DN25的。你可以弄个钥匙再开一下。不过被发现了肯定是不行
2013年10月12日 10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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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是啊,别把有理的事给弄成没理的了
2013年10月12日 10点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