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后者,行凶的不是岳野,此种可能性就多了。一个简单的分类方法,可以分为凶手为聪子之死相关人,凶手为赤女凶案相关人,凶手为其他流窜作案人。
从前面已经给出的证据来看,聪子之死相关人的可能性被极大削弱了,第二个事件内部作案缺乏理应出现的物件。而其他流窜作案人,虽说不是没可能,但毕竟无缘无故地假扮赤女并伤人的杀人魔神马的不是很说得通,所以暂时放一边。现在最大的可能就剩下赤女凶案相关人了。至于到底是谁,我们来看下面长崎三人组的一个腐女看搞基(大误,话说制服PLAY赛高~)。


值得注意的是,小敢同志在铁一般的DNA证据面前并没有向摆出胜利表情的高明同志低头,居然是“依旧完全无法认同”,为什么呢?难道他认为DNA鉴定结果有误?我想应该不至于,那么既认同DNA鉴定结果又坚信白骨不是赤女是出于什么考量呢?我想,这里需要注意的就是“赤女”这个词了。这个称呼的由来在前面已经提到,是由赤女凶案之女凶手血染白雨衣而来,“赤女”是15年前凶案凶手的代名词。而DNA鉴定结果所证明的只是沼泽中白骨是失踪的岳野本人,这并不能直接证明赤女已经成为白骨,因为尚存在岳野并非赤女,即15年前凶手的可能。如果小敢认为白骨并非赤女,且岳野不是凶手,那么“依旧完全无法认同”就很好理解了。而且他在得知DNA鉴定结果之后找到15年前的当事警察询问情况也进一步印证了这一点。当年的案件认定凶手为岳野杀夫其实更多的是依据当事警察的证言。由于岳野的相关信息在大火中被烧成灰烬,日本又没有建立起广泛的指纹库(一般只有犯有前科的人的指纹信息),在没有指纹对照,又无法确定沼泽中白骨身份的情况下,警方了解事件真相就基本只能通过唯一的目击证人了。又加之小敢认为当事警察的证词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所以当务之急当然是找他确认情况,看会否是证言有神马错误,警察是不是认错了人。当然,是不是认错了人,我们接下来进行充分的分析。
首先是支持认错的线索。
请看之前关于赤女相关描述的第6点,警察的证词表明他当时看到满脸是血的赤女被吓到了,并留下了心理阴影。人在极大的心理冲击下记忆力是有可能出差错的,也极其可能慌了神而没有看清眼前人的面孔,更何况是一个满脸是血的人。当时警察就在案发现场见了赤女一面,之后让她跑了就再也没见过。之后对比岳野照片,如果赤女与岳野身材很像的话,认错也是完全可能的。
然后是反对认错的线索。
实际上我们知道,岳野在凶案发生前烧了自家的房子。一个人若不是在已经决定放弃家庭,不再回家的情况下怎么可能做出这么极端的行为,这完全符合一个由于丈夫外遇而心理扭曲决定杀死丈夫的妻子的心理和行为。就算赤女当初是满脸是血,当事警察的素养虽然不高,但真能认错人的实际概率又有多大?岳野家人应该有她的照片,对照照片识别出赤女是她的难度其实也不大。
所以,这么看起来,15年前的赤女是否是岳野还是需要进一步考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