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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了再发!!! 凤凰城许多违规的地方:5月1日交钥匙时应该同时交付〈商品住宅质量 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部明文规定),没有!交付使用后 60日内应该办理房产证明,没有!这些都是应该建委监管的,渎职! 规划区内的道路绿地都变成了车库,门面房,这些都给批了吗?没有批, 那么高新区规划局在干吗?你们没有执法权吗?失职!批了的话,你们经 过业主的听证会了吗?乱作为,渎职! 没有后台,谁相信!或者有什么检察院喜欢的东东?!!! 对不起,借光了,此贴为无关贴,为了应付那些删贴的,不得已而为之。 我就发了这样的帖子被那个什么少爷封了。
2007年09月05日 18点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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