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不一定是商业图利
手风琴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8
pcechan 楼主
有些人会觉得申请专利是商业行为,说明白了,就是保护自己发明的利益,最终目的是商业图利.虽然也无可厚非, 但也不是唯一的解读.
当年中国决定引进彩色电视的制作和广播技术, 就要决定采用哪一种的电视制式:
1. NTSC 美国,日本已经采用
2. SECAM 法国,苏联
3. PAL 德国工程师发明, 全世界专利登记
德国的电视制式,其实是NTSC的改良型, 世界上很多专利发明, 也就是在前人基础改良出来的.
德国的电视制式,虽然全世界专利登记,保护权益,专利费是象征式一块钱马克, 永远使用.
中国最后选用PAL-D 电视制式, 电视设备,自由研制或进口, 没有受专利限制.
HOHNER是手风琴老厂, 具150历史, 我相信它生产的手风琴系列, 里面也有他们发明的,改良的部件,技术等等. 不知道有没有做发明专利登记? 我相信世界上其他手风琴工厂会解剖HOHNER的琴,加入自己的产品内.好像也没有什么争议.
2013年09月13日 05点09分 1
level 11
辣瓣的手风琴背带专利,似乎有好几个人分别办过相似的。从效果看,这类专利主要是给专利持有者带来一点声誉,经济利益几乎没有。
2013年09月13日 07点09分 2
似乎有好几个人分别办过相似的??请举例,造谣侵害知识产权法必须负法律责任。 我辣瓣是为手风琴发展事业贡献自己能所能及的力量,人都有一死,生前努力为社会留下一份知识产权,不管技术含量多少。这样没有白活一阵。
2013年09月13日 10点09分
回复 辣瓣 :瞧你一副要跳墙的嘴脸。记得是两三个姓王的,名字不同的有不同的专利申办。我从国家专利局查询信息发现的。 再说你辣瓣傻得过了,专利的知识产权只归你或你的继承人,而且维持专利的费用会越来越高,你不续费,专利就自动开放。你花在建专利上的钱,并不会给社会留下什么知识产权。
2013年09月13日 11点09分
回复 萨佛131 :产权是什么?说白了,就是钱。你的专利不能给你换钱,就不值半子。
2013年09月13日 11点09分
回复 萨佛131 :呵呵...你嫉妒了...嘿嘿...我走在前面,就图这一点的,嘿嘿气死[吐舌]猪八戒
2013年09月13日 11点09分
level 8
pcechan 楼主
申请专利是所有发明家(包括改良前人设计的新设计)的权利. 能不能图利是另外问题.
德国PAL-D彩色电视制式,是基于美国NTSC彩色电视制式,改良而成,全球专利登记。现在大部分国家采用。但是没什么真正图利。
我们应该尊重发明家的努力。这样世界才会进步。
150年的Hohner厂,不管它在商业上怎样图利,但是手风琴150年的进步,难道Hohner一点功劳度没有吗?可能国产厂家偷师不少呢,我们大家都得益。便宜的产品(国产),更好的设计(参考别人的)。
2013年09月13日 13点09分 3
level 14
2013年09月13日 16点09分 4
我们应该尊重发明家的努力。这样世界才会进步。
2013年09月13日 16点09分
level 14
我们应该尊重发明家的努力。这样世界才会进步。 特此欢乐!!!
2013年09月13日 17点09分 5
level 11
pcechan:我们应该尊重发明家的努力。这样世界才会进步。
偶然看到过一个国外的手风琴专利,只看到了标题,是降低琴键噪音的。手风琴的专利还是不少的。一旦保护期超过,专利技术就成为公众可自由利用的东西。但是现今垃圾专利很多,经不起实质性审核,或者没有多大经济价值乃至实用性。
2013年09月13日 17点09分 6
有道理。尤其是我国,专利水平有待提高。很多行业连发明专利都很好混。
2013年09月13日 17点09分
回复 tjugdz :我知道的范围里,计算机键盘汉字编码的发明专利最多,却基本无一实用。大陆人还是用全拼音最多,因为和说话最接近,最自然。
2013年09月13日 17点09分
level 14



视频来自:土豆
这一款背带要在手风琴琴体上安置金属附件,手风琴因被变动原貌(多添置背带受力点)依据知识产权法最大限度保护范围是这种《多点受力式背带的手风琴》样式的----手风琴与特型背带,背带不是唯一保护对象,更重要的增值部分----琴体上安置金属附件的手风琴。
2013年09月13日 17点09分 7
level 14
更重要的增值部分----琴体上安置金属附件的手风琴。
这在笨重的自由低音手风琴上运用是最合适的选择!
2013年09月13日 17点09分 8
level 14
还有一种不需在琴体上装置附件的简易形式:


视频来自:土豆
2013年09月13日 17点09分 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