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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jyjb2012
楼主
诗,是否值得一写?
2012/11/21
无题
2011-11-9
突然,沉默的
“希望”催促我把两只手贴到一块儿
我是说
其中有一只不是
自己的手
一只从窄窄的黑袖口里探出的
颜色相反的手
被“渴望”吮吸以致
稍显抽象的、羽毛般的
手
去年这样的时候,为了备考,我一个人跑到阜阳师范学院西校区旁边,租了个小房子,整天到该校教室看书。那个晚上,应该是周六吧,教室空荡荡的,然而坐在前面的却有个黑衣服的女生。我不觉胡思乱想起来,于是“生产”了这首小诗。在这样一个大家都出去玩的时候,还有这么个文静的女生在用功,真是不容易,霎时间对人家有一种圣女的感觉了。正自考虑是否把这首不成样子的小诗送给她呢,就来了一个男生在门口,一招手,前面的黑色就消失了。
留下我的诗陪伴我。
读者诸君,若是当时是你,感觉该是如何?
这个诗,是不是写得很荒唐,很可笑,没有根基。
我根本就是无知人之智,眼光错乱,对不对?
是的,我承认,在一种失落即将把我吞下时。
从“拥有”的意义体系看,从生命的外在价值而论,确实如此。我无可辩驳。
但是,诗歌是否值得一写,是以所描写的对象为根据的么?诗,就像所有艺术一样,不是实证性的,不能用客观现实去判断其真假和意义。它的真假在于是否表达了主体内心真切的生命体验,而不是所描写对象的客观真实的状况。诗歌是对现实的变形,而非单纯以相像为准的的“模仿”;如果非要说是一种模仿,更准确的说法也许是对人心意状态、心灵境地的模仿,而非对客观事物、外在行为的模仿。后者只是模仿的表层,而非模仿的根底。
所以,描写的对象是否在客观实际上具有所描写的素质,从诗的意义上而言,是根本不重要的,一点也不能影响诗自身的价值。真正能影响、决定诗歌价值的是它所表达的生命体验是否丰富、真实、深切,或者说,这种表达是否贴切、巧妙,二者是一体的,只是在逻辑、理性的范畴被分析才呈现出两点。作为诗自身,内容和形式是不可须臾分离的,分离开来也就不再是内容或形式,只是得到内容和形式的命名而已。
那么,上述情况既然作为诗没多大问题,对于人生而言,是不是可以算作一种浪费呢?因为人生虽然包括诗歌,或者像你说的那样,什么诗歌是人生命自身的一种活动(形式),但人生显然不仅仅是诗歌而已。
从现实的角度看,可以算是浪费。不过,如果从积累认识人、认识现实的尤其是积累追女孩的经验的方面看,也不全是浪费,呵呵。
从根本上,当然不是浪费。
现实的人应该精明审慎,不至于像我写那首诗那样被一种即时的错觉所欺骗;作为诗人,却拥有胡思乱想的权利,以及疯狂的权利。
诗人与现实的人,与其说是两种人,毋宁说是人的两种存在状态。前者是理性的、功利的、现实的状态,后者则是生命的意义状态,精神超越的、领悟的状态。
从生命意义的内在性而言(关于这一点,我的《生命意义的四个维度》、《人生意义:内在的和外在的》都有论述的),后者,即体验的存在,才是人本真的存在,才是“实在”。诗歌是生命体验活动,是人生意义的发掘、获取、享有过程,是生命形而上意义过程本身的一种形式,怎么可以说是浪费呢。
但是有很多人写作,是为了出名、金钱或其他很现实的东西,他们也是诗人,至少我们不得不称他们是诗人。那么,难道,人只要一写诗,就本真了,就是获得生命意义的“实在”了?
要从上面论述的实际内涵去理解我说的话,而不要死于词句。从我前面对诗人状态的论述看,显然是指生命的混融物我、消泯利害的体验状态,一种感觉、领悟的境界,我们也可以用审美状态去指称。当一个人为了金钱、名誉、权势之类去写诗时,显然不是处在我在定义时所描述的状态。所以,不能死扣词句而去“理解”我的学说。
当然,我并没有完全否认人现实状态或者说现实的人的合理性、必要性。实际上,他恰恰是诗人存在的现实物质条件,同时也是生命体验的激发者之一。但也仅此而已,并不可以把它上升到决定的地位。
无论如何,哪怕明知所描写对象是假(即知道并不具有自己将要赋予的素质),只要是出于真诚,出于表达生命体验的真切需要,诗,都值得一写。
大概是刻意为自己在现实中的失误婉辞回护吧!
你可以这样想,而且这种可能,即人类总爱自护其短的恶劣天性完全有可能在我身上印证一次,但是事到如今,早已完全没必要。因而,即使这种想法可以解释我这一学说对我心灵的某一甚至某些瞬间,但不能解释全部。尤其是对于真诚的意义探扪而言,没有多少积极的意义。
黑色的女性去了,留下黑色的意义让我品味,但我早已弄明白,这意义,和她本人有关(作为触发因素),但也无关(意义是生命的自造自有自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