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完叔叔偷阿姨 此贼专吃窝边草
连云港日报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5
monternet 楼主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但家住新浦区29岁的李某却将贼手频频伸向了身边的亲友。日前,他被连云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月的一天下午,因和母亲闹矛盾寄宿在其母朋友贺叔叔家的李某,见贺家没人,便从街上叫来了个收旧货的,将贺家价值近4000元的沙发、冰箱、彩电等作价850元给卖了。此后不久,他又趁与母亲朋友张某一起打牌之机,将张放在上衣口袋里的1535元偷走。据法庭调查,年初,李某还曾窜入其母好友苏某开的饭店,窃取265元及香烟4条。据李交代,他是个瘾君子,偷来的钱都被他换成了“毒品”。 (苍梧晚报 兴红 同友 加耕)
2004年07月12日 11点07分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