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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flyaway 楼主
好心老板收留醉汉 客死被判赔
南方网08-15 07:315评论
顾客在店内喝酒,醉酒后店主好心收留,醉酒者最终因呕吐窒息死亡。近日,梅州市兴宁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店铺老板虽好心收留,但随后未尽责照看,也应适当承担责任。判决店主王某夫妇需承担四分之一死亡赔偿金,共计28165元。
2012年8月31日凌晨,伍某和刘某等三人在店主王某的店里喝酒,凌晨2时许,刘某等三人先后离开,伍某则在店内凳子上休息,期间王某叫来伍某家人,并主动让伍某在店内休息。上午10时许,王某夫妇发现伍某脸上口中皆是呕吐物,并拨打120前来救治,但伍某已经死亡。法医鉴定,伍某系因大量饮酒后,食物反流造成呼吸道堵塞致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死者家属将刘某忠及店主等人告上法庭。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店主为什么也要承担责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徐干忠解释,醉酒者其饮酒的个人过错是损害发生的主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店老板应当认识和预见到醉酒者可能的身体变化情况而未留意,没有采取与饭店管理者职业能力相匹配的有效措施,其虽然已经尽了一定的注意义务,做了一些基本措施,但是由于疏忽大意而“一走了之”,对醉酒者的死亡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也有法律界相关人士认为,正是其照看醉酒者的行为减轻了其对醉酒者死亡的过错,如果直接将醉酒者放在地上完全不闻不问,店老板可能要承担更大责任。
师兄们,你们怎么看
2013年08月15日 00点08分 1
level 9
因缘是无量的,
不能只看表面,
善有善报真实,
恶有恶报真实,
对方多世有善,
所以能做老板,
多世也有恶在,
所以今世赔钱,
因果通三世的。
以前见到零回复的帖子自己是不看的,
最后发现如果不看不回发帖人很伤心,
好不容易发了一个帖子还没有人回复,
自己用手机打字的艰辛只能付诸东流,
这之后见到零回复帖子不论是否知道,
自己一定要尽力去写上一句或者两句,
这样楼主心里高兴自己还练习了打字,
最关键的是可能就有楼下回复问题了,

挽尊
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真值。
此挽尊帖子的写作为普广123独家所有,
如有雷同那一定是剽窃普广123之版权,
普广123会保留对他人侵权的追诉权力,
最后普广123祝愿楼主一生都能相信佛。
2013年08月15日 00点08分 2
level 7
阿弥陀佛,因果不可思议,老板发善心收留醉客,功德无量,不精心照看,导致醉客死亡,确实有罪过,但是罪过轻微,因果从来不虚,功和过不能相抵,不是因为你是善人,有了过错就能够不用受到惩罚。这个是佛教徒的看法,但是,老板出于善心收留醉客,醉客死后会不会怪罪老板?我认为是决定不会的,老板发心善良,死者中阴有神通,能够体察,那么也就是说,这个孽缘没有结,从这方面来讲,老板自然是有功德的。那么,导致醉客死亡的罪,是非常轻的,如果下到地狱,也是浅尝辄止,不会遭受太大的折磨。
我们从世间法来讲,个人认为,法院判决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这样的判决会导致一些行善之人畏步不前,那么如果这个醉客不被收留,随街躺着,根本就没有获救的可能,但是如今的判决,等于宣布了善行有可能付出代价,会阻碍善行的脚步。死者家属的控告,这个才是真正的问题,会不会导致罪业的产生,有待大家商榷。
看过法国大革命的小说,保皇派的一个朗德纳克领主,冒着风险渡海前往旺岱地区指导保皇派的战斗,途中因为大副疏忽,一门炮松动,造成船体的很大破坏,但是大副发现错误,不惜生命阻止了大炮的破坏,成功挽救了全船人员的生命,朗德纳克先是奖赏了他,认为他救护全船生命有功,为保皇事业做出贡献,亲自把自己佩戴的勋章授予他,这是多麽伟大的奖赏,赢得了船员一致赞赏,然后,宣判大副死刑,因为这一疏忽,险些导致全船人员丧命,使得保皇事业得到阻碍。大家看到这个故事,心里怎么想?如果大公无私,是不是就应该这么做?如果我们能够做到这种公正无私,是不是会更好一些?
以上纯属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2013年08月15日 03点08分 4
师兄有见地
2013年08月15日 04点08分
回复 sgflyaway :随喜赞叹
2013年08月15日 04点08分
level 14
南摩阿弥陀佛,醉汉死了那是逃脱不了因果,老板出于善心收留是慈悲心,造成后果也是无缘而已已救人一命
2013年08月15日 03点08分 5
这个,,,
2013年08月15日 04点08分
南摩阿弥陀佛,有什么疑问吗?
2013年08月15日 04点08分
回复 一歹匕一 :这类型的事件必然会影响世人发心行善
2013年08月15日 04点08分
南摩阿弥陀佛,反正没有影响我,我自在,受影响的只是悟性还为到,佛缘不足
2013年08月15日 0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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