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2
2013年6月8日仲裁开庭审理我们(4人)与洛阳电信、郑州鹏劳的劳务纠纷案,在审理过程中,中国电信洛阳分公司提交一份与郑州鹏劳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我们几个最晚到电信公司工作时间为2011年,电信居然拿出2013年签订的派遣合同来证明洛阳电信与郑州鹏劳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关系。结果在2013年8月9日仲裁出判决结果,判决书上居然写着电信与鹏劳存在合法的派遣关系,电信拿着2013年月鹏劳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来约束我们最晚2011年到电信工作的人,仲裁开庭人王友恩,滥用职权,办人情案,我不知道他判决书上写着电信与鹏劳的合法派遣关系的依据从何而来,难道洛阳电信与洛阳仲裁联合起来欺骗老板姓的吗?
还有一点让我们想不明白,进电信上班,和公司签合同,至始至终都未曾见过鹏劳公司的任何人,当我们和电信公司签订合同时却发现是与鹏劳签订劳动合同,问电信部门领导被告知鹏劳是电信分公司只管签你的字就行了。现在仲裁结束了,难道说仲裁也是洛阳电信的分公司?这着实让我们这几个都惊呆了!
难道我泱泱大国的政府职能部室就是这样为民办事,为民请愿,无奈之下!我们几个决定走法律程序提起上诉,上法院!
2013年08月12日 08点08分
1
level 12
电信坑她娘的爹,老娘买手机送宽带,结果手机买了。他妈的,跟老子说我家没端口!没法整!早他妈干啥去了!投诉也没地方投诉!
2013年08月12日 08点08分
3
level 13
首先,电信与鹏劳的合同只要是合法的,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其次,你自己也说了,当初你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你本人看到了合同的另一方是鹏劳而非电信,而且你也签订了,说明你本人对合同的双方是认可的;最后你说当时领导说鹏劳是电信的子公司,那么这就是说领导存在误导你的可能,但是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请拿出领导当时说出这些话的证据。最最后,如果你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仲裁庭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办人情暗,对方可以起诉你诽谤,你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不管什么时候,谁主张,谁举证,任何案件的审理,判决以及裁定都是根据双方的举证,依据现有的法律来裁定的
2013年08月12日 14点08分
13
回复 叫啥名好捏啊 :楼主是与鹏劳签订的劳务合同,与电信一毛钱关系没有,电信出具2013年与鹏劳签订的劳务合同就是为了证明在此之前没有与楼主所在的单位有过劳务关系,也没有与楼主产生劳务关系
2013年08月12日 15点08分
回复 叫啥名好捏啊 :抢手上来刷帖子!回他做什!
2013年08月12日 15点08分
回复 叫啥名好捏啊 :抢手上来刷帖子!回他做什!
2013年08月12日 15点08分
回复 叫啥名好捏啊 :对啊,没有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就不会去了,所以还是签订了才会去的
2013年08月12日 15点08分
level 13
实践中可以参照以下凭证综合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2、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出入证、服务正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013年08月12日 15点08分
14
回复 叫啥名好捏啊 :不是律师,屁民一个,不过最近也是和单位在打劳动关系的官司,申请裁员中
2013年08月12日 15点08分
谢谢你提供的资料,我们做为普通老百姓,表示很无奈,也很无助,我们提交了好多东西都被驳回,居然一条也不认定,我们一同事才冤呢,电信出示的证据中有一份上面显示了这个同事的入司时间,明显的入司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不一致,相差半年,而且还是对方提供的证据显示的,仲裁居然也不认可、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回复 我愤怒的百姓 :问题出在你们最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也是你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当然既然认定是要在电信干,签订合同的时候发现不是电信的居然也签了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回复 我愤怒的百姓 :第三四五条的证据你们当时没有出具吗?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level 3
我也是当事人之一,开庭当日我们把电信给我们的工作证工资条,以及找了一个当时的同事做人证也不行啊,当电信拿出那个2013年与鹏劳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时候我们都问了,你猜电信的人怎么说呢,人家说只有2013年的合同了,之前和鹏劳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找不到了,找不到了就是理由吗?我很奇怪啊,仲裁居然认定了电信与鹏劳2013年以前的劳务派遣合同也是属于合法的, 本人表示很无奈。这应该属于玩忽职守吧,电信竟然还不承认我们的入司时间,最晚和鹏劳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在2011年,电信拿着2013年和鹏劳签订的合同来约束我们,仲裁居然还认可了,你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都惊呆了!
2013年08月12日 15点08分
15
合同是否合法是依据法律来的,就算13年以前的派遣合同找到了那也只能证明鹏劳与电信有劳动派遣,也无法证明你们与电信有劳动关系,关键问题就是你们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有电信给的工作证啊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回复 我愤怒的百姓 :上面写的是电信哪个部门的员工对吧?那应该予以采纳啊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level 13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程序是:写好诉状,向法院立案,等待开庭。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16
level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劳动争议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争议的双方无论哪一方提起民事诉讼均导致仲裁结果不发生效力。所以,如果你对劳动仲裁不服,而另一方当事人又已向同一法院起诉的情况下,仍可以向该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18
万分感谢了!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level 13
关于律师费用,每个律师事务所的不同的律师也有所不同.起诉过程中至少会有诉讼费一项,这项对于劳动纠纷来说,最多是以百来计算费用.但其他比如鉴定费之类,要看你案子的种类了.你其实可以花几十上百块咨询费,把材料带齐了,去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
这些就是我所知道的一切了。
还有,我不是枪手!
2013年08月12日 16点08分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