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务
level 13
有谁知道现在没有能力的残疾的人国家的政策是什么,每年扶贫多少,是不是长期的都有呢?
2013年07月31日 07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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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们把扶贫款揣自己兜里,有朝一日,出个车祸啥的,还能装条假腿呢。
2013年08月02日 13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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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怎么办
2013年08月03日 04点08分
回复 思宝宝0209 : 老百姓应该开个铺子,转给贪官制造假腿假胳膊。
2013年08月03日 04点08分
回复 人在狼身 :哈哈哈哈
2013年08月03日 04点08分
吧务
level 11
山西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户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适用本规定;户籍不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参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残疾人工作。
残疾人联合会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对本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保障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应当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在发行的公益彩票筹集的本级留成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倡导公民,每年安排一定时间,作为志愿者工作日,开展扶残助残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防和康复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预防残疾的知识,依法采取措施,预防因遗传、疾病、药物中毒、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因素导致的残疾发生。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从实际出发,建设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全面、有效的康复服务。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结合残疾人的需求,制定康复计划,组织力量实施。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在公立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室),举办残疾人专门康复机构,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开展康复医疗与训练、疾病预防、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科学研究等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
残疾人教育机构、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为残疾人服务的机构,应当创造条件,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残疾人在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志愿工作者及亲属的帮助下,进行功能、自理能力和劳动技能的训练。
第九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就医的残疾人,免收门诊诊疗费;确需做CT、MRI、彩色多普勒等大型设备检查时,按照规定收费标准减收10%;对住院及手术治疗者,住院15天以内床位费按照规定收费标准减收10%,15天以上减收5%,手术及麻醉各减收10%;女性因怀孕而进行检查时,免收产前检查费。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将农村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对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残疾人,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有工作单位的残疾人随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统筹地区的有关规定缴费;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残疾人,可以按照统筹地区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 各级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民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当地政府城乡医疗救助办法予以救助。
(一)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无工作单位且享受低保的残疾人;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因个人负担较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残疾人;
(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因个人负担较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残疾人。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将残疾人的助行、助听等康复项目纳入公益助残专项资金补助范围。
第十三条 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可以通过社会募集、个人捐助等多种渠道对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进行补助。
第三章 教育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保障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第十五条 各类幼儿园、学前班应当保障残疾儿童的学前教
育。卫生保健机构、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就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提供咨询、指导。
第十六条 各类普通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院校、成人教育机构应当招收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立残疾人教育专项补助经费。
各类教育机构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应当免收学杂费、教科书费,并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
前款规定的费用,属非义务教育和民办教育机构的,可以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发展高等特殊教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高级中等以上特殊学校(班);人口在30万以上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新建或者改建一所独立的特殊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班)。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教育。高级中等以上特殊教育学校(院校、专业)、普通学校(院)附设的特殊教育班和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高级中等以上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职业技术教育。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设立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机构,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实施相应的技能培训。
第二十一条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有计划地发展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
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对残疾职工进行符合其特点的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广播电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设或者转播适合残疾人学习的专业、课程。
第二十三条从事特殊教育的教职工、随班就读教师和手语翻译,享受特殊教育津贴,连续在特殊教育工作岗位上工作满15年以上,并在本岗位上退休的,退休后保留特殊教育津贴;盲文翻译和经过手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残疾人工作者,享受工资收入15%的特殊岗位津贴,从事残疾人工作满15年以上,并在本岗位上退休的,退休后保留特殊岗位津贴。
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足额拨付特殊教育经费,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增加。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特殊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残疾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切实保障其人身财产及各项权益不受侵害。
2013年08月03日 01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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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金现在是多少
2013年08月03日 0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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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政策是绝对好的,到了最下面全让贪官黑了,吉县有几个残疾人能得到就好政策的惠顾啊,贪官们你们少吃一顿饭,把浪费的钱发给残疾人,我代表吉县所有残疾人向你们表示感谢。
2013年08月03日 0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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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那残疾人就没办法享受待遇了吗?
2013年08月03日 04点08分
level 5
我是一级残疾,残联没有给过一分钱,要个轮椅吧,去年打电话没有,今年打电话还是没有,唉,谁叫咱没有后台啊,贪官们看看我们残疾人多苦啊,你们贪的赞助我们一点点,我们残疾人都会说你们是大好人。
2013年08月03日 07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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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也是病了,不能自理,每年找人才能有一点点的补贴,根本连生活费都不够,一年给一年不给的,现在的父母官怎么都这样啊!
2013年08月03日 08点08分
今年又没有了,还得想办法拖关系吗?拖的关系都不够补贴的钱
2013年08月03日 08点08分
回复 思宝宝0209 :经常去民政局看看能否给救济点,我是一级残疾这么多年就没有得到一点点钱,哎呀,世道坏了。
2013年08月04日 12点08分
回复 山西轮椅人 唉真的是世道坏了
2013年08月04日 14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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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是好的,但实施是困难的,公益岗能轮到残疾人?没门。相关领导说公益岗是照顾县上一些领导的七大姑八大姨。世道坏了,没办法。
2013年08月03日 08点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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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没别的办法了吗?
2013年08月03日 08点0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