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向】关于五言 七言格律中的“拗救”“孤平”“三仄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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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945168 楼主
声明
很早就想发类似的帖了,材料来自众诗友的收集。因各种原因耽误了,今天一次补全。特此声明,此帖并非是挑战某些“专家”的权威,也不是为了私利,更没有危害国家,社会安全的因素。
同时,之所以发在“对联”相关的贴吧,而标题却不是专指对联,是因为本人认为“诗联”“对联”是一家。文学本就应该互相包容。因此在此以五言,七言格律为引,来一一阐述一些格律上的常见问题。如果有人认为对联是独立于诗联之外的文学,请无视本帖。另外,欢迎大家多发表意见
因“孤平”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出律,故不作单独列举,将放在“拗救”里说明 而七言可以从格律上看做2+5句式 所以只列举五言部分
正文
【拗救】
五言七言格律标准句式是(平平)仄仄平平仄和(仄仄)平平仄仄平
而拗句指的是 不依常格的句子
拗救是指前面部分本该用平的地方,用了仄声字,在后面补上一个平声字来补救。因此也叫“救平”
一般认为经过拗救的句子,就算作合律。
拗救分为两种情况;本句自救和对句拗救
一、本句自救(分为孤平救和特殊格式)
1.孤平拗救
孤平一般是指五言的第二个字、七言的第四个字为“平”,前后相邻的两个字为“仄”,形成了“仄平仄”的格局。例如在(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型里,如果第一字“平”用了仄声字,那么将形成孤平。因此在第三字仄就应该换为平来“救”,避免孤平。其变格为(仄仄)仄平平仄平 这种拗救句式并不违反格律。简单说来,就是第一字“拗”,第三字“救” 七言依此类推。
实例;刘禹锡 “竹枝无限晴” ,贾岛 “明月有光人有情”
2.特殊格式
特殊格式是指古人经常用来创作的,约定俗成的句式,这些句式并不符合马蹄韵,但是却在联律范围类,可以归纳为第三字“拗”,第四字来“救”。例如唐诗中常用的(仄仄)平平仄平仄 (平平)仄仄平仄平 都是属于此类
实例;杜甫 “正是江南好风景” 王之涣“羌笛何须怨杨柳”
二、对句拗救
顾名思义,就是出句“拗”,对句来“救”
对句拗救一般是因为出句没有遵从马蹄韵,如果和马蹄韵的,也就是二四六相对的话,那么其他地方有拗字的,可救可不救。比如 仄仄仄平仄 平平平仄平 都是可救可不救的 当然 以在对句的第三字救为佳
现在列举被大多数人认为是“出律”的拗救
出句句型为仄仄平仄仄 仄仄仄仄仄的 在对句的第三字“救” 至于仄平仄仄仄和平平仄仄仄 由于存在争议 将在后面的“三仄尾”加以说明
实例;
白居易《赋得古草原送别》 出句 第4字拗 野火烧不尽 仄仄平仄仄 对句 第3字救 春风吹又生 平平平仄平 李商隐《乐游园》 出句 第3、4字拗 向晚意不适 仄仄仄仄仄 对句 第3字救 驱车登古原 平平平仄平 由上可知,五言中不管上句怎么拗,下句总是以第3字救,以不变应万变。七言的依此类推 第五字救
实例 "野蚕成茧桑柘去 溪鸟引雏蒲稗深"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少楼台烟雨中” 【三仄尾】
“三仄尾”指出句中尾三字全部为仄声。至于“三仄尾”是否合律,一直也都是存在争议,反正本人没找到任何有关“三仄尾”不合律的佐证。例如“潮平两岸阔 风正一帆悬”出句就是平平仄仄仄 至于仄起的五言 或者第四字为仄的七言,可以在对句的相应部分“救” 在上面有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其实各种格律诗的选集,都存在很多“三仄尾”的例子。比如“星临万户动,月傍九宵多”“秋声万户竹,寒色五陵松” 既然能在律诗中出现,那么就应该是合律的。就比如上面列举的类型“一身报国有万死 双鬓向人无再青” 如果因为“三仄尾”将之排除在格律之外,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呢
【总结】
1、出句孤平或者“出律” 并不一定代表对联或者诗联出律,关键看对句如何“补救”。一般来说,经过拗救的句子,都是视为合律的
2、不能仅仅依靠“三仄尾”去否定一个格律联,古人精通格律,尚且不避“三仄尾”,我们这是为了什么?
3、对联和诗联不是死的,不一定完全依照某些“理论”。如果理论约束了事物的发展,那么理论不要又何妨。
----- 纯手打。。可能有错误的地方 请大家指正~~~~
2013年07月26日 14点07分 1
level 6
好贴要顶
2013年07月27日 05点07分 2
level 13
获益良多。顶。
2013年07月27日 07点07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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