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 Ai★】NBA球星十大副项
艾弗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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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鸭 楼主
10、詹姆斯 橄榄球  詹姆斯如今在场上威风八面红得发紫,但他在学校里最先接触的体育运动项目却是橄榄球。和艾弗森一样,詹姆斯在橄榄球上的表现也非常出色,年少时在学校里打了三年橄榄球,但是因为一次伤病他面临着人生的第一次选择:要么更换在橄榄球上的位置,要么改行去打篮球。最后詹姆斯放弃了橄榄球最终拿起了篮球。詹姆斯聪明的头脑,良好的球场意识,再加上他超常人的身体素质,很快在就在篮球领域红遍整个美国。   艾弗森打橄榄球善长四分卫,身高体重占优的詹姆斯最喜欢的位置是跑锋。他出色的跑位、接球、超人一等的速度让他具备了一个接球手的全部素质。如果詹姆斯当时选择了橄榄球,现在应该在佛罗里达或者达拉斯牛仔队效力,这是他最喜欢的两支球队。“如果不是因为篮球,我现在肯定在打橄榄球,我是一个打篮球的橄榄球球员。” 詹姆斯至今仍然有点遗憾,“我这辈子唯一遗憾的事是,高三的时候没去打橄榄球。要知道,跃过对方侧卫直冲底线得分的那种感觉太美妙了,我非常怀念这种感觉。如果 不是打篮球,我会到一支NFL的球队里试训,然后成为一个接球手,如果我在NBA发展得不顺,我会去NFL试试身手。” 
2007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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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鸭 楼主
9、伊古达拉 乒乓球  在火箭与76人的比赛结束后,76人的队的新当家伊古达拉在接受采访时曾透露,他高中的时候除了篮球,乒乓球在同龄人中是打得最好的。在美国,橄榄球、篮球和棒球才是他们的主流体育运动项目,玩乒乓球的人非常少。但是伊古达拉就是其中最爱打乒乓球的一员,据他所称,他在当时打得非常不错。后来因为美国玩乒乓球的人实在太少,所以伊古达拉玩乒乓球的机会越来越少,但是至今仍然保持着不错的技术。
2007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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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鸭 楼主
8、姚明 水球  “其实我最早打的是水球,后来教练嫌我游(泳)得太慢,我才不得不改打篮球。”姚明曾经透露了他的这段少年“密闻”。后来,根据姚之队负责人章明基介绍,姚明小时的确候练过水球,当时他的位置是“守门员”。 水球被称作“水中的足球”,和足球一样是将球攻入对方的球门网窝,都需要快速、准确的传球。 水球守门员可以用身体的任何部位触球,在比赛时除了守门员以外,其他的运动员只能同时以一只手触。一支球队场上有七名球员(包括一名守门员),客队球员戴浅色泳帽,主队球员戴深色泳帽,守门员戴红色泳帽。 水球运动员确需要身材高大,守门员当然越高越好,因为人高手长,封堵的面积大,身高臂长的姚明当时就是这样被选进水球队的。不过那段经历很短,甚至许多熟悉姚明的人也不知道。姚明的身高可以使他在水中比别人获得更多生存的机会,但是他最具统治力的地方还是篮球场上的三秒区。
2007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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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鸭 楼主
7、诺维斯基 网球  诺维斯基在14岁前对篮球只能称得上是业余爱好,网球才是他生命中的全部。论知名度和影响力,篮球在德国根本不是足球和网球的对手,德国出来的网坛名将有贝克尔和格拉芙,诺维斯基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中爱上了网球。“我是巴伐利亚(诺维茨基的故乡)的顶级网球选手。当时没有什么人可以赢得我。”诺维斯基回忆起自己的网球生涯时说道。但是在网球道路上,诺维斯基一直无法突破另外一个人,那就是后来在职业网坛上大红大紫的德国金童汤米-哈斯。诺维斯基与哈斯年龄差不多,而且身材都一样魁梧,但是哈斯在网球上的天赋更胜诺天王一筹,在巴伐利亚州的青年锦标赛中,每次决赛他都会输给哈斯。“那像噩梦,我一直都生活在他的阴影之下。每次碰上他的时候比赛还没打我就知道输定了。”诺维茨基说道。后来诺天王一怒之下放弃网球改打篮球,两年后遇到篮球启蒙导师霍格尔-格斯文德尔,从此开始了篮球的辉煌生涯。“我该感谢哈斯,如果没有他,我当时还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诺维茨基回忆起当年的尴尬时忍不住玩笑道。
2007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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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鸭 楼主
6、奥拉朱旺 足球  姚明的前辈奥拉朱旺小时候时候踢过足球,打过手球,跑步、跳远都涉足过,全面发展的奥拉朱旺练出了一副机动化的身体,机动性和柔韧性非常出色。奥拉朱旺在尼日利亚首都出生,他从小就非常喜欢踢足球,曾入选尼日利亚少年足球队,担任队里的守门员。持续增长的身高突破2米,进入“穆斯林师范学校“后不得不改打手球。直到1978年尼日利亚全国教师体育节,奥拉朱旺的好友,即篮球队的队员安金-奥林马罗尼给教练推荐了奥拉朱旺,后者被借用到篮球队打中锋,才在这个偶然的机会转行打篮球。奥拉朱旺靠过去在足球场上练出的灵活的步伐移动,在中锋的位置上将防守他的人晃得晕头转向。
2007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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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鸭 楼主
5、马龙 罗德曼 摔跤  马龙和罗德曼都非常喜欢美式摔跤,罗德曼甚至透露过,他住在洛杉矶的时候,闲来没事的时候也会去街头和一些人来一场美式摔跤比赛。马龙也喜欢摔交,两位摔交爱好者经在总决赛中与一路摔跤过前场。  两位摔交能手在总决赛上也没忘记过一把瘾,1998年7 月1 2 日,罗德曼与马龙在圣地亚哥进行了一场名为W C W “海滩角斗”的摔跤大赛,12000多名观众购买了昂贵的门票到场,TBS有线电视网向北美直播了这场摔跤比赛。 比赛的两对组合分别是罗德曼和好莱坞的著名动作演员霍根,马龙与健壮的佩奇。比赛开始后双方展开了肉搏战,马龙利用力量优势把罗德曼高高举起,重重的摔在地上。后来当马龙奋力将霍根仍出台下时未防备罗德曼的偷袭,“大虫”从身后用双手猛力夹住得马龙脖的子,两人扭打成一团从台上滚到台下。“大虫”趁机用左臂死死夹住马龙的光头,右膝不停地猛顶他的腰背,马龙嗷嗷大叫无法反击。裁判勉强将这对冤家分开,两人稳住阵脚单挑,这次马龙用手支开罗德曼的长臂,用铁头不断撞击“大虫”,后者在身体力量上的劣势立即暴露出来,在这次阵地战中当马龙连续四次用头击中“大虫”胸部后,逆转了局面。  但是终场锣响,裁判宣布罗德曼成为胜利者,马龙不服输,破口大骂裁判执法不公正,并跳上前扭住裁判的脖子给那个“老家伙”一顿暴拳,然后扬长而去,一场“血淋淋”的暴力闹剧宣告结束。
2007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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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鸭 楼主
4、纳什 足球  如果纳什当初没选择篮球,现在他很可能在绿茵场上盘球过人,而不是在菲尼克斯助攻。纳什的父亲是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他们三兄妹受父亲影响都非常喜欢踢足球。纳什高中三年级的时候代表学校参加全市足球锦标赛,率队一路杀进决赛并独中两元,为学校拿到第一个冠军。后来在美国加州的圣克拉拉大学上学,纳什不得不放弃了最爱的足球,选择了篮球。“放弃足球完全是因为环境原因。作为一名年轻、自信的运动员,我一直认为我会在足球上有所发展。”纳什曾这样说过。  纳什的足球技术在NBA中绝对是最出色的,他在场上运球过人,快攻反击的时候都带着绿茵场上的影子。去年8月份,纳什曾在美国大联盟纽约红牛队训练,他高超的脚法甚至让红牛队教练赞叹不已,在整过训练过程中,纳什展现出了专业足球运动员的技术水准。“他的技术非常出色,拥有在篮球场上一样优秀的头脑,身手敏捷且意识超人。”和他一起训练的红牛队员也表示,纳什传球准确率达到90%以上。
2007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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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鸭 楼主
3、艾弗森 橄榄球  艾弗森最爱的并不是篮球,其次才轮到篮球。在艾弗森看来篮球太温柔了,9岁的时候他的妈妈给他买回乔丹鞋要他练习篮球,他哭着对他妈妈说他讨厌篮球。如果不是他妈妈把他赶到篮球场上,现在艾弗森不是在NBA,应该是在美国的某支橄榄球队,也许是费城老鹰队。艾弗森回忆说:“有关橄榄球的东西是我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篮球太软、不够激烈,和橄榄球相比,我现在身上这点小伤算不得什么。 (以前)我从来没想过打篮球,我一直都认为我会是一个橄榄球运动员。”  艾弗森在弗吉尼亚州贝瑟高中时,橄榄球球衣是10号,他是学校篮球和橄榄球的两栖明星。1991年作为四分卫率领校队以不败战绩取得球队15年来的首个分区冠军。1992年艾弗森缺席了橄榄球队的季前热身赛,但这并不影响他在随后的比赛中带队夺得州冠军,当选当年的弗吉尼亚州3A级MVP,并入选最佳阵容。直到现在,他还保持着这个赛事的几项州纪录。高中毕业后佛罗里达州、北卡、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等大学都向艾弗森伸出了橄榄枝。当时的橄榄球教练丹尼斯-科兹洛维斯基说:“如果他成为职业橄榄球手一定会成为超级明星。”艾弗森后来的助理加里-莫尔同意这种说:“阿伦在篮球上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很多人认为,橄榄球更适合他。”  “橄榄球和篮球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两项运动,但是橄榄球是最好的。橄榄球极具挑战性,竞争的气氛在比赛场上无处不在,能让我更加强悍。”这就是艾弗森最爱橄榄球的理由。
2007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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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眼鸭 楼主
转搜狐体育,原新闻地址:http://sports.sohu.com/20070204/n248028312.shtml作者:登高
2007年08月16日 01点08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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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H的足球的确非常强...
2007年08月16日 02点08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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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们的特长还那么多呢.厉害厉害!!
2007年08月16日 02点08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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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是卡尔马龙吗
2007年08月16日 03点08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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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08月18日 00点08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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