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而生★唯舞独尊】《盛夏光年》(连载)
闫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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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一楼留给百度....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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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今天花了20元钱买了一本《盛夏光年》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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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下面是内容...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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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守恒从小就是一个坏小孩,而正行是个乖小孩;有一天老师规定好小孩要陪伴在孤独坏小孩身旁慢慢影响他让他成为好小孩。但在漫长的成长过程里这段从规定开始的友情慢慢开始发酵。物换星移正行就像行星一样围绕在像恒星一般的守恒身旁,像是一个定律般。直到有一天另一个孤独的女孩惠嘉,像彗星一般闯入两人的生命中打乱了一切。时代很大三个年轻人心中说不出口的秘密却很小,但却是他们的全部! 在世纪末最后的海边,一切的秘密都将被解开。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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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这个神奇招数的诀窍就在于,切记,一定得循环呼吸,吐气,像现在的我这样,深呼吸,吐气,微笑,然后等一等,再呼吸,吐气,微笑。起初,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会相信这一个愚蠢并且无聊的招数,而害羞地默默咳笑了几声。但后来又会尽力说服自己,起码应该要尊重这个,由那位朋友告诉我的"神圣仪式"。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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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康正行我作了一个梦。关于一个小男孩,走进了一个洞穴里头,山洞里头漆黑深邃,四周的岩壁潮湿,但是温暖,我躺在洞穴里头,让身子蜷曲起来。这个梦很烂,我张开了眼,四点十七分,还早,我又把眼眯起,翻个身,把头塞进棉被里头,重来。我又作了一个梦。关于一个男孩,走出了一个黑黑的洞,黑黑的洞外有一条白白的河,白白的河里头游着蓝蓝的鱼,它好象嘴里在念着什么我听不懂,我问他,它说它只是在默背化学元素表。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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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前面这三个貌似是简介..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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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这个好象才是原文...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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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第1节:推荐序(1)  盛夏光年王纪尧  〖BT1〗推荐序  我知道一个星球,在这个行星上,没有人能活超过二十岁。八月三十一日的九点二十一分,夏天,早上,一个人,正好我看完了这部小说。而这一阵子唯一有用的新闻,是据说冥王星脱离了这个星系。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不服气的感觉。而这是一个即将更孤单的星系。  星系里的第三颗行星上,流传着这么一部小说,叫做「盛夏光年」。而他依然孤单,绕着一个光速八分钟外的恒星运转着,自从四十五亿年前行星诞生开始。  四十五亿年后,行星上开始有了人类这种生物,他们从出生起,就开始不停的互相撞击,他们触摸,拥抱,深吻,仿佛急着摆脱身体里蕴藏了四十五亿年之久的亘古孤寂。  青春的他们从不转弯,直到撞倒头破血流,才心满意足的呼了一口气。  直到出生后的第七千三百零五天,他们突然都开始停止疯狂冲撞的行为。那是因为,行星上的人类在二十岁之后,他们都会切换生命形式,仿佛进入冬眠的梦境,在一片盛夏繁花般的记忆里,安详快乐的,不停的不停的死亡着。  我突然想起我生命中的冥王星,国际天文学会也许能将你们除名,但我,将会永远记得你们。  --五月天 阿信  〖BT1〗序 长长的路上我们是朋友  长长的路上我想我们是朋友  如果有期待我想最好是不说  这是一个关于孤独的故事。  碧绿广阔的操场中央只一张课桌,只一个穿白衬衣的小朋友。盛夏的光束下他只听到蝉鸣。  两个考试不及80分的小朋友,被老师罚站后在天台上相互安慰。他们中一个对另一个说:我33分,你67分,我们加起来刚好100分。    甜甜的汽水,是气泡发酵的声音。  白衣少年穿行的稻田上空,有低沉的云。  有人脸上装置着笑,但也像是随时都可以哭出来。  朋友。伙伴。情人。每个人生来就不应该孤独……  秘密,是因为惧怕孤独才被我们制造出来。  秘密成就了康正行和杜彗嘉从恋人转变来的友情;  守恒与彗嘉的秘密又让正行愈发感觉到孤独;  秘密很小,却是整个盛夏的世界。  伴着撕裂的声响,守恒和正行用彼此的友情交换到最后的秘密。  有了秘密,就变成大人了。那些夏天也瞬间消失殆尽。    只记得在略微嘈杂的小学课堂上,有个小朋友的侧脸被阳光照亮。脸上的汗毛孤独地闪耀,有人的眼前不禁渐渐迷蒙。     隐藏了疲倦,表达了狼狈;放纵了狂野,却仍然找寻不到明天。  一万首的mp3;一万次疯狂的爱;一万个青春的秘密;终是灭不了一个渺小的孤单。    --李皆乐      〖BT1〗推荐 序  在长沙朋友的介绍下我认识了李皆乐,朋友说她学音乐,也喜欢写点东西。那时她还是个大学生,在炎热的夏天,带着电脑来给我看她的文笔。  一打开电脑屏幕保护居然是她和某某人的照片,我表面没说心中却暗吃了一惊。没想到做为谁谁的女朋友还能耐得住寂寞去写东西,居然还会虔诚地拿来给我看。  后来我虽然没做她的书,但经过那次接触我们成了朋友。时常在北京的浮士德西餐厅碰面。皆乐喜欢读书,我做书,所以我们经常聊的自然也离不开书。经常会聊出一些好的创意,那时我就觉得,不论这个女孩以后会从事哪个行业,我们一定都会有合作。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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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这前面的我都不知道是什么... 反正是这本书里面的.. 我今天看的第一张是这个... 第4节:第1章"我叫作康正行"1998(1)  〖BT1〗第一章"我叫作康正行,行星的行",一九九八。  康正行我想,再过不久这个夏天还是会过去的。  有一个朋友曾经跟我说过,如果当我游荡在哪条路上,突然试图起个头,哼唱出一首很喜欢的歌曲,却连我自己都不记得歌名,也忘了曲调怎么转折,怎么哼,都只是几句"啦啦啦…"那样不成曲调。当我百般苦恼的时候,就可以选定一个空旷的街角,停住。深呼吸,把眼睛给闭紧,保持微笑,然后等一等,静静地聆听这个世界的声音。不多久,我就会发现,在耳畔,轻轻飘过了这首歌的曲调。就像是哪个谁,在我身旁轻唱着。  这个神奇招数的诀窍就在于,切记,一定得循环呼吸,吐气,像现在的我这样,深呼吸,吐气,微笑,然后等一等,再呼吸,吐气,微笑。起初,因为我突然意识到,自己竟然会相信这一个愚蠢并且无聊的招数,而害羞地默默咳笑了几声。但后来又会尽力说服自己,起码应该要尊重这个,由那位朋友告诉我的"神圣仪式"。于是,我摆出认真又正经的姿态,站在原地,继续深呼吸,吐气,微笑,等一等。我没有办法估计时间到底过了多久,也不确信在我闭上眼之后,这个世界会不会就这样跟着静止。意料外的是,我突然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对,温暖。因为有机会重新聆听原本以为再熟悉不过的声音,却发现我正在重新认识这个小镇,然后开始"怀念"起,自己曾经在这个镇上发生过什么事情的那种"温暖"。像是,街上接二连三的喇叭声,附近国小的导护妈妈,仔细看守小朋友的交通安全,我曾经牵着她的手过马路,以及隔条巷子的二楼,放着吵杂的摇滚音乐,那是我认识的第一个英国摇滚乐团"Blur";或像是前面店家养的猫,爪子刮着玻璃,轻声发出了讨人同情的小小哀嚎,像是我五岁那年,捡到的流浪猫,胖胖圆圆的,我都叫她"月球"。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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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第5节:第1章"我叫作康正行"1998(2)  只是这些那些,听起来比起远方的树林里传来的蝉鸣声,更模糊也更遥远。  现在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就我所知的小小世界里,某些人正在关心的是,今年的圣婴现象,可能会让地球出现的历史高温,而地球是不是会毁灭?但我想,绝大多数的人更在乎的应该是,看过"铁达尼号"几遍?为了杰克沉入海底而哭过几次?还有,就算是英文单字会的不多,那一首"MyHeartWillGoOn"也一定会唱两三句。不过,这不是我所关心的,这一切全部都不是我现在最应该关心的。我现在最关心的是,如果现在的我选择继续呆站在这个角落,等待奇迹降临,今天早自习的数学期末试势必完蛋;但是如果我选择张开眼睛,赶赴学校的考试,也许我一辈子都会因为记不起这首歌到底是怎么哼的,而让我对未来的人生愤世忌俗。十七岁这年的夏天早就开始,我站在东部这个正在没落的小镇里头,还算繁荣的街道上,朝着"瀚阳高中"的方向,停下脚步,穿着汗水湿透了的学校校服,扛着塞爆课本的背包。高二的日子开始倒数,距离大学联考还剩下三百八十六天,距离参考书试题全部完成还剩下五千四百六十九页,但是距离未来,到底还有多远?  今天天气晴,微微的凉风吹过了我的额头,干了汗,擦肩而过的路人有没有哪几个认识我的,也许都在低头嘲笑我现在的愚蠢行径。不过我始终保持微笑,充满耐心,充满信心,期待那一首我忘了怎么哼唱的歌曲,也许在某一秒钟会真的在我的耳畔唤起记忆。所以我持续微笑地等待着,而我想那个微笑,绝对是让我看起来加倍愚蠢的主因,之一。在这一群路人甲乙丙当中,我也只是其中之一,不会有谁特别记得我的。但是,就像大多数的人一样,这辈子,我只希望被某个人记住就够。而我的名字,叫做∣∣。"康正行!"康正行。"康正行!"对,康正行,健康的康,正义的正,行星的行。"康…正…行…!"等等,我皱了皱眉。没有听错,这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被这个家伙从后脑勺狠狠一击,我失去重心往前扑倒。他是故意的。没错,这个我名字的声音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除了他,不会有其它人用如此既幼稚又暴力的方式,试图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我在磁砖道上,眯着眼抬起头,太阳刺眼的光线勾勒出他的身形轮廓,背光的黑色身影,他微微地扯起了笑,伸出左手拉起了倒坐在地上的我,他的手掌心上有着篮球练习生出的茧,热热的,湿湿的。"你中暑了喔?"他反复地把手心贴上我的额头,然后再试试自己的,不过我真的很怀疑,他到底知不知道中暑跟感冒之间的差别?"没有。"我把他的手拨开。"我载你去保健室。""我没有中暑。""保健室可以吹冷气。"我想他是一个永远抓不到重点的人。"上车。"上车。他硬是拉着我坐上他的"Spyder",y,Spyder,这辆他骑了好几年的捷安特越野。"Spyder"这个名字是来自于一九五零年代出产的保时捷550跑车,代表美国最叛逆的男人"詹姆士·狄恩",他在一九五五年过世的那场车祸所开的车款(是他跟我借走的那本"詹姆士·狄恩传记"里看到的,我想那是他阅读过除了漫画书之外,唯一一本课外读物。),而他所骑的这辆"Spyder"的把手,是他在一九九七年的那个暑假,在他一个人举办的"脚踏车环岛旅行三十天"中撞歪的。他叫作余守恒,守护的守,恒星的恒。从一九九一年认识他之后,我就开始相信,原来地球上,真的住着从别的什么奇怪星球来的外星人。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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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第6节:第2章"2005年6月3日"2005  〖BT1〗第二章"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二零零五。  余守恒我起了个早,真的很早的那种。今天是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不是一个多么特别的日子。我起了个早,连预定的闹钟都还没响,我再重复一次"我起了个早。",原因是在我高中毕业来到台北读大学之后,我从来没有在这个时间清醒过。凌晨四点四十八分,天都还没翻起鱼肚白,只是偶尔听见几声窗外送早报的呼啸而过。今天本来要补拍几场戏的,但是我跟导演请了假。打开电视机,回放了不知道几次的新闻里,占满了纷乱嘈杂的政治版面,不过其中夹杂的其中一项新闻,吸引了我的目光。就是王菲,她宣布了决定享受居家生活,暂退歌坛,这个举动引发了歌迷们激烈的反应。她说过,如果她有一天不唱歌了,请大家忘了她。我敢赌定她的复出之路,绝对会比我们想象中的还要遥远。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感觉到愤怒,一个选择离开的人,凭什么还可以自私的要求别人忘了自己?  今天的天气看起来阴阴的,带点忧郁的那种。这个夏天才刚准备要开始,我却有种错觉,以为它早就已经结束了。  我把冰箱里的咖啡粉倒了几匙到咖啡机里,才想到忘了摆上咖啡纸,花了点时间清洗,然后重新开始。走进浴室里转开浴缸的水龙头,然后走回卧室在,床边,趴下,双手扶地,做了几次伏地挺身,有一些喘,不过我再多做了几次。九八,九九,一百。起身,深呼吸,脱下背心,把汗抹去,想走到浴室泡个澡,沿路顺道脱去短裤甩在门口,打开门,里头已经布满水蒸气,我关起水龙头,站在洗手台前抹开镜子上的薄雾。左下巴上的疤一直都没有好,本来留着为了遮掩的胡渣却有些长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想试着微笑,嘴角却只是皱着。踩进了浴缸,温热的感觉从脚底到大腿直冲大脑,这样好,清醒多了。我坐在里头,手扶在两侧,闭上眼,深呼吸,潜进水里。水里,水里有无限的蓝。好久好久没有游泳了。  有那一秒钟,我想起某个夏天,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前了,在一片湛蓝的海水里头,还是游泳池水里?算了。那时候,我为了紧紧抓住什么,费尽一切心力地往前游着。像是害怕自己失去了什么。只是,我真的忘了到底是什么。我唯一记得的,只是那时候的在水中的感觉,就像现在这样温暖。滑出水面,我站起身,抓了架上的毛巾随意擦干了身体,然后围在下半身。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我想还有一点时间,于是转到厨房里头,已经飘散着咖啡香味,我倒了一杯,烫口。楞在站在料理台前,远远地,电视那头传来了一首熟悉的歌曲旋律,不过我真的忘了是哪首,我闭上眼,试着仔细听。"余守恒。"是不是有个人喊了我的名字?"余守恒。"我转身,那个人就坐在餐桌旁,对我微微笑着,穿着成套合身的黑色西装,一样纤细匀称,他没什么改变,一点都没有,一样的阴沉,我们从国小五年级就认识,国中,高中,我们同班了整整八年,就像是命中注定一定得当朋友一样。我想起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算了。那也是很久以前了。  "你胖了。"他熟悉的眼神像是相当仔细地扫过我全身,对我说。我笑了,对,我胖了,一点。"太久没打篮球了?""是你太久没来看我打篮球吧。"我反驳。"我看腻了。"他才说完,看了看手表,接着站起身。"你还剩下二十四分钟三十五秒,可以穿好你的衣服。"然后他礼貌地让开了走道,让我通过。我擦肩经过他的身旁,走进房间,打开衣柜,拎出昨天才买的那套西装,摊在床尾。我看了他一眼,他很自然地把头偏开,我扯下围着的毛巾,落地窗外的光线透过,我的影子长长地拉着,贴着他的背。"我们多久没见了?"我问。"很久了。""五年八个月零八天。"才一说完,他自己就笑了。我低下头把裤子穿上,还好,没有想象中的贴身。"康正行。"我随口喊了他。"干嘛?""你多久没回东部?""那天之后这是唯一一次。"我也是。"一定要回去吗?""换好衣服了吗?"他说。我们两个沉默许久,好象我们之间的距离无限延伸,连贴近的对话都开始有了回音。在他之后,我拎着一袋行李,走出门,锁上,往地下室停车场的电梯来了,我突然想到,忘了把餐桌上的那张讣闻带着。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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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第7节:第3章"绝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1998  〖BT1〗第三章"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一九九八。  康正行操场上已经传来的拍打篮球的乓乓声响,相较于教室里窒息闷热的气息,显得有些过于生气,热闹了原本凝止的整座校园。数学期末考试结束钟声还没响起,已经有几个同学心浮气躁匆匆交了卷。抬头张望了一会,我低了头把答案擦了又写,写了又擦,焦急的汗水滴落在试卷上,湿了一片。看了看手表,时间一分一秒正在我的脑袋里滴答滴答作响着。就差这一题,我一定可以记起,这一题,到底是从哪本参考书里出现过一模一样的题型,一模一样的公式,一模一样的逻辑。就差这一题。我一定得冷静,细心,再看一遍题目避免太过大意,专注,深呼吸,千万不可以被旁座同学转笔的迷惑战术扰乱,冷静,但是冷静这个技巧我刚刚试过了,所以"破解数学之谜"下一招是…,糟糕,我分心了。突然,不知道从哪个方向丢来了一张揉起的纸条,我楞了一下,感受到莫名的心虚,我马上捡起,把它紧紧握在手心。等等,这该不会是?干得好,虽然不知道是哪个同学传过来的,不过我想这就是友情的真谛,在好朋友深陷危难的时候一定立刻出手,那团纸条仿佛发出神圣的光辉。只是现在的我没有太多余的时间,可以感谢这个实时相救的神秘人物X,下课钟声就快响起,时间的压迫下的我只能拼了命向前,不该仿徨。对。我偷偷抬起了头,瞄了一眼讲台上的监考老师,趁着他翻看报纸的时刻,抓紧空隙,小心翼翼地在书桌下把那张纸条打开。  "篮球场等你。"署名画了一个很丑的笑脸。在篮球场等我?我微微抬起头看见黑板前,余守恒把考卷交到监考老师手上,顺道转了头对我眨了一眼,他嘴角扬起的笑容仿佛就在说服着我,放弃吧。放弃吧。放弃吧。我还是放弃吧。  艳阳高照的中午时分,篮球场上的热气傲人,蒸散了时空。我躲在树阴底下没看见余守恒,倒是有几个隔壁班的男同学赤裸着上身,在场上驰骋。我想,我一辈子都不会懂,为什么这个星球上,会有那么多人对"篮球"这款运动热衷?挤破了头为了抢夺一颗球,在大热天里,好几个人汗流满身,黏腻成一团,无论是胜利或者失败,都会发出动物般的嘶吼声,然后继续粘腻成一团。而余守恒就是其中一个,他顶着"瀚阳高中"篮球队主将的名号,他在篮球场上拿到的分数,一定会超过本国历史,数学,还有国文考试分数的总和。  曾经在某年的夏天,余守恒尝试一对一教我如何打篮球,但是在实力相差太多的我屡战屡败之后,他只是气愤地把篮球丢到我的手上,喝叱着我说:"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我想这应该是他说过最有哲理的一句话,"绝对不能把篮球当篮球看。"我到现在还没有参透。不把篮球当篮球看?所以要当什么?保龄球?榴连?人头?  虽然后来我放弃了,不过他没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要求在他每一次的篮球比赛,我一定要在场边观看见习,甚至偶尔要求我,放学之后,得在篮球队的练球时间陪在他旁边。所以这些年以来,他所有大大小小的比赛场合我一定会出席,除了一次重感冒在家,另一次陪爸妈回外婆家,而这两次,让他故意和我冷战了两三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像是变成了他的个人球迷,留意他在篮球场上的一举一动,会因为他比赛的得失而喜悲。当然,除了我的手上没有拿着彩球在场边欢呼尖叫。突然,在我的身后,袭来一股热气,夹带着熟悉的味道。"很热?"果然是,余守恒。"送你的。"我来不及反应,他已经把手中的冰块,从我背后的领口溜进了我的衣服里,然后冲到篮球场上厮杀。幼稚。幼稚。幼稚,这些冰块,八成是他仗着福利社阿姨觊觎他的外貌,纵容他从塞满听都没听过品牌的棒冰堆里头偷来的。我拉出塞在裤子里的衣摆,像个笨蛋一样,边跳边把冰块抖出来。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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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第9节:第5章"你是守恒最好的朋友"1998  〖BT1〗第五章"你是余守恒最好的好朋友",一九九八。  康正行今天早上的天气依旧炎热,我趴在补习班书桌上,挂在两旁的电风扇嘎嘎地作响,台上理化老师的粉笔灰尘飘散在空气中,台下的同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听得懂?还是用点头来宣示自己的认真?还有,真不知道是谁发明"暑期辅导"这种人间炼狱的?  我偷偷地听着随身听(我省吃俭用,存了一年的零用钱才刚买的。),耳机里传来王菲的"浮躁",真的想大声跟着哼唱,但我却只敢在参考书上的最后一页边偷边写下歌词几行。虽然现在不是九月天高,不过炙热的天候的我确相当令人浮躁。  我看着正坐在
前排
的那个女生,我并不认识,只是她一头膨松的长发(我突然想起前年我爸去探望住新竹的阿姨,带回来的名产。),老是惹得我鼻子痒,又阻挡视线,我才拨去,她又甩回我的面前,我又挪去,她再甩回来,这样的举动我反复好几次。其实,满好玩的。有种搞笑的韵律感。。不可以玩,这样一定会被老师发现。不过。再玩一次就好了。这次搭配音乐的节拍来一遍。"康正行!""有!"我慌乱站起身,耳机线一经拉扯,本来藏在抽屉的随身听摔出,砸在地板发出了哐当的声响,散成四分五裂,所有人倏地转头盯着我,气氛一时凝聚静止,只剩下电池滚在地板上绕着。"你在干什么?"老师看似有些愤怒地把手中的粉笔往后一抛,丢进黑板沟槽,我想他认为这样的动作非常帅气,不过一点也没有。"你给我站着上课。"好,我乖乖站着上课。  本来还想回神认真听讲的,但是后面几排被我挡住视线的同学,不断地发出嫌恶的啧啧声。于是我相当识相地,慢慢把身体贴向墙壁,几乎要有些侧身的那种贴着。"康正行。""有!""叫你站着上课,你给我站得歪七扭八?"喔。我担心又会被老师误解我在作怪,所以肩膀以上必须维持直挺,但又担心后几排同学的干醮,所以胸部以下必须尽全力贴近左边墙壁。总而言之,我的身体呈现相当扭曲而且搞笑的姿态。总而言之,一个上午的理化课就这样过了。  我把参考书塞进背包,其它的同学从我身旁经过,用一种嘲笑的眼神扫过我,我把头低下,看着已经支离破碎的随身听,想说用胶带粘一粘,看能不能够医好它。突然有个人,捡起我的桌子下方王菲的CD,递给我。我抬头一望,是刚才那个,我不知道是谁,留着一头膨松长发的前座女生。"康正行。""我认识你吗?""我也有这张专辑耶。"她的右手指头绕着她的发丝转啊转的。"喔?""你随身听买多少?"她换左手手指头转啊转的。"超贵的。""可是我最爱的歌是『我愿意』耶。"她两只手手指头都在转啊转的。"喔。"她的逻辑我听不懂,我实在找不到话搭腔。"吃什么?""什么?""你中午要吃什么?""还没想到。""你知道『赖胡子』吗?""谁?""赖胡子。""不认识。""卖小吃的。""喔。""赖胡子的米粉汤超好吃的。""喔。""走吧。""什么?"这个我不知道是谁的女生,硬拉住我的手,要我去见另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赖胡子"。补习班大楼往左走,经过两条路口,从杂货店旁转进的巷弄,她似乎完全不畏惧别人奇异的目光,领着我绕着,通过小公园旁边小径,进一个死巷子里头。果然有一个店家,店门口的A字招牌,用红色颜料绘上的毛笔字,的确就是写着:"赖胡子的米粉汤超好吃的"惊叹号,惊叹号,惊叹号。看起来旧旧的,脏脏的。我跟着她的脚步往昏暗的店里走去,在这家没有任何菜单的小店里头,老板从厨房不知名的某个角落端出了两碗米粉汤,放在我们的面前。我突然意识到这一切有多不自然,我被迫坐在这个神秘的恐怖小吃店,吃着桌上这碗我根本就没胃口的米粉汤,看见眼前这个我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女生,她喝了一口汤之后,对我笑着。这种眼神我一定在哪里看过,嗯,这个熟悉的眼神。没有错。分明就是在"还珠格格"里头,"紫薇"看着"尔康"的眼神。不会吧?"你…为什么要找我吃米粉汤?"我鼓起勇气,脱口问。她只是羞涩地把头撇开。"你是他的好朋友?"她说。"什么?""你是。""我是?""你是。""是什么?""你是他的好朋友。""我不是。""你是余守恒最好的好朋友。"她遮住了脸颊,从这个角度,她的眼神好象似曾相识,不只是在"还珠格格"里头。对,没错,这个女生,我曾经在,一,跟余守恒在校际篮球比赛的时候,操场旁边的树后躲着的那一个身影。二,跟余守恒在从福利社买饮料,经过厕所边,似乎有一阵阴风袭来,有一个神秘地眼神看向我们。三,在我们在打扫时间,走到学校后门倒垃圾的时候,我也有意识到后头,老是跟着一个提着水桶的女生。全都是这个熟悉的眼神,而每一次,都是跟余守恒。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却又带点莫名的小小落寞。不过我到底是在落莫什么?这种感觉就像是,嗯,其实你一点都不喜欢吃波特多,但是如果有个人拿出一袋波特多递到你面前,你还是会想把手伸进去。不对,好象不是这个意思。算了。  "康正行,谈恋爱。"谁?谁?是谁?在我们身后,有一个奇怪的家伙,脸上挂着口罩,高大的身体垂着一条粉红色的厨房围裙,有蕾丝的那种,是有蕾丝的那种喔?上头还画了一只被油垢坫污成斑马的白色小狗,头部看起来像是拉布拉多,却有黄金猎犬那种长长的毛。他的手上拿着一支拖把,另一只手拎着两个红白馊水袋,蓝白拖鞋踩在脚上。"我认识你吗?"我说。"你认识他喔?"她说。那个人把口罩扯下来。"余守恒?"那个我根本就不认识的女生,她正在尖叫。余守恒?余守恒?怎么会是他呢?重点是,他穿着那件蕾丝围裙。其实,还满搞笑的。"你在干嘛?"我问。"我来打工啊,这家店是我爸爸他哥哥的侄子开的。""原来你是来打工,赖胡子是你爸爸他哥哥的侄子。"那个我不认识的女生重复余守恒说的。"那你在这里干嘛?"他说。"对啊,那你在这里干嘛?"她说。"你干麻一直学我说话?"他说。"我没有一直学你说话?"她说。"你是谁?"他说。"我是…"她说,她的手指又开始在发梢上转啊转的。"不说算了,帮我拿着。"他说。"好。"她说。"走吧。"他说。"好。"她说。"不是你,是你。"他指着我说。终于在他们自顾自说完之后,余守恒把手中的那支拖把以及那两袋,丢给那个我不认识的女孩,脱下身上的粉红色围裙甩在桌上,拉着我的手往外走。"我今天领薪水,我们去吃冰。""可是那个女生?""我不认识她。""我也不认识。""那就去吃冰吧。""好啊。"然后,我们像是从来没有遇见过那个女生。虽然,还是会在哪个角落,偶然会看见像她那样熟悉的眼神。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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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第10节:第6章"算数学是很奇怪的事吗"1998  〖BT1〗第六章"你不会觉得,算数学是很奇怪的事吗?"一九九八。  康正行我把他书桌上的东西先搬开,然后从书包里头拿出我的数学参考书和笔记。今天是暑假每个星期一三五下午例行的"到余守恒家假装陪他一起读书日"。是余守恒要求的,第一,为了让他妈安心,第二,他可以顺便抄写我的暑假作业,怎么说,都是对他有利。不过反正我们从国小就有这个习惯了,我也没当一回事。他刚才打完篮球,现在楼下正在冲澡。他的房间是在他妈妈所开的一家理发院的阁楼上,理发院小小旧旧的,但是几乎这条街上的每个妈妈都会来这里光顾,无论是大小喜事,都会来这里改头换面。虽然余妈妈的发型设计永远都是同一套,"妈妈级"蓬松大波浪,但是每个妈妈都会一副容光焕发的样子走出理发院,像是这条街上今天她最美。我想我会乐意来陪余守恒念书还有个原因,就是余妈妈的精湛厨艺(绝对比她的发型设计强太多。),每次她都会留我下来吃晚餐,虽然余守恒总是故抱怨,只有我来的时候才有这些菜色,但是他还是会一碗接着一碗。  余守恒的房间里头,除了一只老旧的电风扇立在木板地上嘎嘎地转着,还有一张单人床靠墙,墙上老是贴着一些黑人篮球员灌篮,或者跳跃的海报,不过我根本就不认识这些外国人,虽然每次他都会指着海报跟我说那个谁谁谁特别神勇,那个谁谁谁的三分球超准之类的。而他每次一回到房间都把脱掉的衣裤往床上丢,然后咚咚咚地跑来跑去,像是体力永远不会用尽一般。我很早以前就在怀疑,他应该是个过动儿,没有错。  他只穿着一条四角内裤从楼梯转上房间,拿着浴巾擦着他的三分头,然后走到我身旁,看着我算着数学公式。然后他把浴巾丢在床边,又拿起篮球,开始甩来甩去。"要开始写作业了吗?"我问。"我们去台北玩好不好?"他说。"我明天还要补习。""没有说明天,就找一天。""哪一天?""你没有补习那天。""你要不要先写作业?""等一下。"我不想理他,只是把参考书上的题目算了又算。"还是我们去垦丁冲浪?""你会冲浪吗?""学一下就会了。"我还是不想理他,继续在笔记本上写下重点整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坐在床上,然后躺下,玩着手上的篮球。"你不会觉得,算数学是很奇怪的事吗?"他说。"什么意思?""就是数字也就只有零到九,怎么写都是零到九,排来排去。"我听不懂,我转头看看他。"一直看到同样零到九的数字,很无聊。"他补充。我觉得不对,但是一时也想不到什么话反驳。"如果你算累了,可以先睡一下午觉。"他说。"你要不要开始写作业?""等一下。"我继续翻开我的英文课本,打算背几个单字。他也没有再说话。我不知道过了多久,想再问问他,是不是打算要写作业了。但是他睡着了,躺在床上,手还抱着那颗篮球。  我看着他,本来想叫醒他,后来想想就算了。我起身,小心翼翼地走到他身边,帮他把手中的篮球拿起来,他翻了个身,侧躺着。他像个小孩一样窝着。呼吸很沉。我想,我应该,也是有点累了。他刚才好象说,如果我累了,可以先睡一下午觉。对。我累了。单字待会再背好了。  我缓缓地在他身旁跟着侧身躺下。他睡觉的时候会微笑。我闻到了他身上那股香皂的味道,很好闻。所以我把脸靠近点。再近一点。我可以感觉到他热热的体温。那再近一点呢?是他深深的鼻息,缓慢的呼气。如果再近一点的话呢?"正行!守恒!吃饭了!"我坐起身假装伸伸懒腰,然后拍拍余守恒的肩,叫他起床。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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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7章"我们一定要回东部去吗"2005  〖BT1〗第七章"我们一定要回东部去吗?"二零零五。  康正行"我以为你命中注定当个职篮选手或什么的。"他说。我又把音响声量转小。"什么?""要不就是做个游泳选手。""为什么?""还是其实你想当体操选手?""为什么?""我以为你唯一的强项只有运动。"他逗乐了我。"那,为什么我不能变成动作巨星,打功夫那种?""打功夫?""李小龙或成龙的那种。""你想演这种戏?""我的经纪人只会要我演一些亲来亲去的爱情戏。""你不是最喜欢这种?""那你呢?"我问。"你什么时候开始学摄影的?"他问。"还没开始。""还没开始?""果然我还是太相信你了,你说的话没有几次当真。"他笑着。"我非常认真,不久之后我要开始学电影,拍电影,然后拿个奖,国外的。"停顿。"好象不是这条。"我问。"还是我们回去问问看那个加油站的男生。"停顿。"你还记得铁达尼号吗?"他问。"好古老的电影。""还好,高二的时候,我们是一起看的吗?""其实我很讨厌这部电影,干嘛最后没有完美结局?""明明你就哭得死去活来。"他嘲笑我。"我没有。""你有。""那我不是跟你一起看的。"我说。"因为你看了五遍。""屁。""第一遍是跟第一个女友,一个学妹,不过长得像福利社的廖阿姨。""屁。"我笑了。"第二遍是跟第二个女友,就叫做萧慧珠好了。""屁。""第三遍是你自己看的,爱翘课。""屁。""第四遍是跟我看的,后座的女生在吃香鸡排,整间电影院都是盐酥鸡的味道。""屁。"不过我被他逗得很乐。"第五遍是,第五遍是……""掰不出来了吗?"我刻意嘲笑他。  "第五遍是,第五遍是,我似乎只听见我的呼吸,一个深深的呼吸,我看不见我自己,在回忆里头,我想我再也想不起,一种,陪在你身旁可以懦弱的感觉了。"什么?他刚说什么?"你在说什么?"我问。"什么?""再说一次你说的那些话。"我的手心冒着,不知道为什么冒出的汗。"我们一定要回到东部去吗?"他说。"不是,你刚才说的。""什么意思?""再说一次你刚才说的。"我突然感觉到愤怒,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就是一种不明所以的忿怒,尤其是他脸上的毫不在乎。他永远不把话说清楚,从小学到国中到高中到现在,都是。他要的?他不要的?他喜欢的?他讨厌的?他想吃什么?去不去厕所?敢不敢翘课?他想干嘛?他到底想要干嘛?"你给我再说一次。"我大声对他说。"我们回得去吗?"他说。"你到底要跟我说什么?"我越来越激动。"什么?"他说。"不要再跟我说『什么』。""那你要我说什么?"他说。"我不知道。""你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不要再胡扯了!""胡扯什么?"他在装傻,这些招数我早就见识过。"早知道就不找你一起来,我根本就不想再看到你。"我转身对他怒吼。然后我一时没有注意前方有个弯,方向盘来不及拐,直接撞进了前方的稻田。我想起曾经在哪个夜里,看过天空划过的那颗彗星。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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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第8章"我不打算写关于我的故事"1998  〖BT1〗第八章"我不是打算写一个关于我的故事。"一九九八。  杜彗嘉这个女人从冰箱里头拿出了花了一整个下午准备好的蛋糕,他自己烤的,里头是从市场里买来挑过的进口樱桃,上头洒满了杏仁片,按照烹饪书上头的步骤,搅拌面粉,加糖几匙,烤多久,再抹上多少鲜奶油,放进冰箱里头保存多久,她反复反复确认自己是否有遗漏任何一个环节。没有。他很满意自己眼前的作品,这个她送给自己十八岁生日的礼物。她点上了十八根蜡烛,细细小小的蜡烛插满了整个蛋糕。她关上房间的灯,看着床头的闹钟倒数,她曾经不断想象自己二十岁的未来,十八岁,由于自己终于可以被称为"女人",而莫名地兴奋,女人,女人代表的是什么她还不清楚,不过她细心地思索衣橱里头该怎么重新规划?在电话簿里头删去哪些朋友不再连络?翻阅杂志搜寻该到哪家理容院去改头换面?不过,她现在注视着这个蛋糕,等到时针跨越十二的那一刻,她闭上了眼,缓缓地唱着,祝我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祝我生日快乐。突然她楞了一会,张开眼,然后把蛋糕上头的蜡烛拿起三四根,点了点上头的数目,然后继续阖上眼,微微笑,把生日快乐这首歌唱完。  这个开头有点矫情,不过我想还可以再修饰。太早到达机场了,隔夜没睡,今天的天气晴朗,飘着几朵云,我想爸爸现在应该已经在到处打电话给我的朋友询问我的踪影,不,他根本就不会发现我早就拎着行李坐上出租车,而现在的我,坐在成田机场的候机楼里头,拿出笔胡乱写些什么连我自己都看不太懂的文字。  我想,我是打算写一本小说,或者是一篇故事,但是关于什么的呢?关于?我想是关于一个十七岁的女孩,离开了自己在东京的家,离开自己的亲生父亲,想回到台湾去,去寻找什么?亲生母亲,对,她住在东部一个小乡镇,我们已经有五年没见面了。三年前,女孩的父亲把她从台湾带到了陌生的日本,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就连打开电视都是陌生的语言。当然,还有一个陌生的新妈妈。  不,这不是我的故事,我不是打算写一个关于我的故事。我站在登机闸门边,撕去了那张我刚写的开头,丢进垃圾桶。我突然想到忘了带个礼物给陌生的旧妈妈,算了,反正五年没见过。反正我也没收到过她送给我什么,除了第一年收过她一张生日卡片,上头写了几个祝贺的字,我把它收在铁盒里头,藏在床底。本来以为我会让铁盒塞满所有,关于我妈的回忆,或者我对于台湾的任何纪念。结果没有。除了那封卡片之外什么都没有。我试着回过两三封信,照着卡片上头的地址,第一封没有回音,我以为是地址写错了,我马上又重写了一封,照着卡片上的地址一笔一笔地描上去,反复对了好几次,投进邮筒,然后回家继续等待。等到铁盒都锈了,等到卡片上头的字迹都已经糊了。就在去年底,我拿着铁盒,走到河边,塞满石头,用力丢,然后看着它往河底沉下。那为什么我要回台湾?我不确定,反正就是想回去了。不是因为我跟我爸没有什么交集,因为我们的陌生,本来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是因为我跟我新妈妈有什么纠葛,反正我们永远就只是陌生人了。当然也不会是因为我不适应东京的学校生活,因为我翘课的时间就是比上课多。那么我为什么要回台湾?我真的不知道。所以我写的不是我的故事,因为连我自己都不了解自己在想什么。也许我唯一了解自己的部份,只有,我的名字叫做杜彗嘉,彗星的彗,即将满十八岁,目前打算一个人回台湾,完成我的高中最后一年,最近准备写一本不是关于我的小说。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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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第11章"那是车驶过的声音"2005  〖BT1〗第十一章"那不是节奏,那是一台车驶过的声音。",二零零五。  余守恒我站在路中央看看两边是不是有来车,空旷无际,远方还有几座山,传来好久没听到的蝉鸣声,本来想说打电话给谁来救我们的,只是连手机也都泡在水沟里头用都不能用,Spyder我就先停在那块田上,反正现在怎么发都发不动。我深深地觉得我们两个的行为和处境,只有在搞笑电影里头才会出现的愚蠢。他坐在路旁先休息一会,我把西装外套和衬衫脱了下来,本来炙热的天气快到日正当中,我差点有了海市蜃楼的幻觉。这里到底是什么鬼地方,连个路牌都没有,早知道刚才就去问问那家加油站员,这里是宜兰,还是基隆?算了,反正看来看去都差不多。刚从撞车的地点走来这里,越走越是杳无人烟。  "我们会迟到吗?"我没有回答他。"我口渴了。"我还是没有回答他。"好,你可以怪我没关系,反正都是我的错,全部都是我的错,可以了吧?""我没有要怪你,你不要自以为是。"我回答他。他把头撇开,没再说话。我突然想要再跟他说些什么道歉的话,但是我说不出口,我只是静静在路旁坐了下来。  我抬头看看蓝蓝的天,白白的云,有微微的风吹过,当然,最棒的就是阳光的温暖怀抱。这些这些,我好象许久没有感受过了。我闭上眼,听着蝉鸣声,听着树叶飕飕响。我想起了一首歌,但是我忘记怎么哼了,没有关系,只要我闭上眼,循环呼吸吐气,微笑,我就会想起那首歌曲。我吸气,吐气,静下心。等了一会。的确,似乎有了什么节奏传来。我仔细听。到底是那是哪首歌呢?那是?那不是音乐的节奏。那是一台车驶过的声音。我张开眼四周看看,在远远的路的那端,的确有一台车,像是载农作物的小货车。我马上往那台车的方向冲去,大力地挥着手,像是在孤岛中看到船驶过的那种求救。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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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第12章"米奇和米妮"1998  〖BT1〗第十二章"米奇和米妮。"一九九八。  康正行我把地图折好,收进书包里头,我想应该用得上。九百二十八块钱,大概够吧?这已经是我多跟我妈预支下个星期的零用钱了。火车时刻表有了,矿泉水两瓶,对了,还得去福利社买几包零食。天啊,我在想什么,又不是要参加国小的远足旅游?还有我的便衣,对,这件是我唯一一件看起来最流行的T-shirt,上面有米奇和米妮手牵手,还有这一件淡篮色的反折牛仔裤。我的随身听用胶带粘好盒盖裂开的地方,还好,我试过了还可以用。嗯,应该够了。  今天是星期六,星期二的时候,杜慧嘉跟我说,要找我到台北玩,就在这个星期六中午一下课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她说,这是我们之间的第一个秘密,不准跟任何人说,所以我跟我爸说我得到同学家温习,晚一点才回家,而且就连余守恒刚才问我下课要不要留下来陪他练球,我都找个借口推辞。  对,去台北,我唯一记得我去过台北那次,是在我两岁,两岁的时候…。算了,我根本就不记得,是我爸跟我说两岁他带我去台北找亲戚的,我对台北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印象。不过我想,台北应该是非常热闹的,就像电视机里头常播的画面一样,到处都是霓虹灯,每个男男女女都很会打扮,房子都很巨大,到处都是人潮,还有很多唱片行,可以选购很多新发行的专辑,不像我们这里只有唯一一家叫做"大地震唱片行"(就在街上那家廖妈妈水饺隔壁。),里头唯一齐全的应该就是凤飞飞全集,或者邓丽君演歌精选。下课铃早就响了,但是补课的理化老师一直都没宣布下课,还在絮絮叨叨,交代一堆的作业。糟糕,我跟杜彗嘉约在火车站前面的槟榔摊,她一定早就在那里等我了,如果她等不到我会不会自己坐火车先走?差八分火车就开了。我的左手早就把书包拎好,然后等到老师转身一走出教室,我马上就以极快的速度(或许这是我这备子跑过最快的一次。)狂奔到火车站。还好,我看到杜彗嘉手上已经拿着帮我买好的车票,我冲进了月台,一步就跨上火车,好险,刚好,火车在我踏上之后马上就开了,而我只是拼命喘息。"我还以为你放我鸽子。"她说。差点。我们马上到车厢的厕所,我换上了我的米奇,米妮,她换了一件淡蓝色的裙装,我们去找了最后一节车厢的位置,坐好。看着经过的景色。为什么我对于去台北这么期待,这么兴奋呢?我不知道,又或许,等我到了台北之后,我就会了解。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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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饭羽毛 楼主
第18节:第十三章"天空"1998  〖BT1〗第十三章"天空。"一九九八。  杜彗嘉康正行从他书包里头,把随身听拿了出来,上头用胶带粘住,我问他为什么,他只说不小心摔坏了。然后他把耳机的左耳给我,按下播放按键,我听着,是一个女歌手的歌曲,不过我没有听过,这些年离开台湾,很少有机会可以听到国语的流行音乐。我再仔细听着。起初是个很轻柔的声音,很简单的弦乐,她好象唱着:  "我的天空,为何挂满湿的泪,我的天空,为何总,灰的脸。"然后突如其来一个清脆的鼓声。那个鼓声,像是勾动了我的心跳。我愣住,用手遮住自己的嘴,暂时凝止住了呼吸。我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会有这样的魔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的词经过这个女生的声音,像是一只温暖的手,穿透了我的身体,而我变得如此透明,是一种被理解的感觉,而我的眼眶有些湿湿的,但是没有关系,那是一种被理解的眼泪。  他跟我说这张专辑,是王菲还是王静雯的时候出的"天空",这首歌,就是同名单曲"天空"。  我跟他说我要反复听着"天空"这首歌曲,然后乘着火车上台北去。
2007年08月15日 12点08分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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