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逻辑方面有点问题,求各位帮助下。
法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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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rike123 楼主
判定一道题,到底是往做题人的主观方面去考虑到题意里的主观方面还是根据题意里的客观方面去考虑到做到题意里的主观方面。
如: 甲乙上山去打猎,在一茅屋旁的草丛中,见有动静以为是兔子,于是一起开枪,不料将在此玩耍的小孩打死。在小孩身上只有一个弹孔,甲乙所使用的枪支、弹药类型完全一样,无法区分到底是谁所为。对于甲乙行为,应如何定性:
A。甲乙分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B。甲乙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
C。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
D。甲乙不构成犯罪
这题甲乙主观上到底有没有去预见是怎么来判定的?
还是根据茅草屋这个客观因素,我们做题然去认定甲乙应当要法定预见,还是说考虑到现实
因素,甲乙可以说自己没预见?
表示这里有点混乱。
2013年07月23日 00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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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rike123 楼主
@野小子的春天
2013年07月23日 00点07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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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rike123 楼主
2013年07月23日 00点07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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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rike123 楼主
自己顶
2013年07月23日 04点07分 4
level 12
dairike123 楼主
还是自己顶。
2013年07月24日 00点07分 5
level 9
应该是考虑因素影响中作为一名普通人能否正常预见为标准
2013年07月24日 02点07分 6
那也就是说应当以法定判定为主对吧。不考虑到犯罪人的辩解?
2013年07月24日 03点07分
既然是甲乙两人开枪打向的地点是茅屋旁的草丛,他们就应该预见到茅屋附近有人活动这个可能性,主观上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犯罪人的行为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人辩解他们没遇见到不正符合疏忽大意的过失的构成要件么?
2013年07月24日 04点07分
回复 哈利路亚139 :受教了
2013年07月24日 05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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