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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跟踪监视方法 步行跟踪监视时,对象与监视人员之间的距离,主要受周围环境、行人流量、现场情况的可视度影响。从逻辑上讲,调查人员与对象之间保持的距离,必须要近到能看到对象的活动、不会失去对象的行踪,远到不被他发现或察觉才算合适。 如果在熙熙攘攘的繁华地区实施监视,为防止失去对象的行踪,调查人员与对象之间保持的距离,要比在相对安静的居住区实施监视时的距离更近一些。同理,在人群拥挤的建筑物里实施监视时,调查人员尽管与对象保持相当近的距离,但被发现的机会是很小的。而在行人相对稀少的安静地区实施监视时,这种方法就不适用了。因此,要根据具体的客观情况保持恰当的距离。可以从近到两三米、远到半条街或更远的距离范围内进行变换。缺乏良好的判断力和实践经验的新调查人员,只要在实践中专心学习和勤于思考,就能很快掌握这方面的有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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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案情严重、使用多个调查人员实施步行监视技术,一般称为A B C方法。使用多人监视手段,不仅可以使与对象接触的调查人员轮流换位,而且在对象拐过街角时,从侧面对他进行观察,成功的机会远远超过出一名调查人员时的效果。A B C方法并不复杂,只要经过适当的实践练习,就可以很好地掌握它。而且调查人员掌握后,在实践中很快就能达到配合默契的程度。若想取得监视行动的成功,最重要的是,在实际行动实施之前,有关的调查人员要仔细讨论一下行动的细节及应付紧急情况的措施,并演练一下战术。 对象怀疑或害怕受到监视时,可能会使用种种手段,想方设侦查出或摆脱跟在他身后的调查人员。调查人员应该知道的一些普通的规避战术,经验不太丰富的调查人员应有更充分的思想准备,在这些情况出现时,能很好地控制它。因此,调查人员必须随机应变,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反应。 调查人员在秘密跟踪的时候,既要防止被监视对象发现,也要防止被警察干扰,还要提防爱管闲事的公民,因为他们可能会打电话叫警察来把调查人员当作可疑人赶跑。调查人员在警察到来时可以证明自己的身分并说明自己呆在那里的理由,但是警察、警车、警灯和围观的人群显然会破坏其监视活动的隐蔽性或秘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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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辆监视调查 车辆监视准备 使用两辆在行动时各车要配备有效的通讯器材,最理想的是每辆车的颜色各不相同,每车配备两名调查人员。一名调查人员集中精力驾驶车辆时,另一名调查人员负责观察对象车,必要时同其它车上的调查人员保持通讯联络,做记录;如有必要,还必须下车用步行方法跟踪对象。 准备阶段,还必须考虑到做笔记的几种方法。监视时不是由第二位调查人员作笔记,最好找一块在车辆行驶时容易记笔记用的夹板,可以把一个厚的公文包放在司机座位边上,上面放上垫本子的夹板,这样可以提高书写位置。夜间做笔记,最好考虑做笔记时能安全照明的方法,确保在做笔记时,能看清楚写下的内容。如果调查人员单独执行监视任务,可以准备一个带有口述录音话筒的录音机,以便迅速且清晰地录下重要情况,例如时间、地点、转弯方向、地址、车辆牌照号码等。使用口述话筒时,只需简单地操纵麦克风上的“开关”钮,就能开启或关上录音机,从而确保调查人员既能集中精力观察对象的行动,又能专心于驾驶。使用口述话筒时,启动录音机后要等一秒钟,在马达转速达到正常工作速度时再开始讲话。否则,事后想要听一下录音,并准备起草监视报告时,就会发现铸成了令人惋惜的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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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出现并开始向前运动时,如果调查人员在事先已经对对象可能要走的路线,有了充分的估计并做好了各种准备,考虑到了在发生某种情况时应采取的行动,调查人员将占有很大的优势。许多乘车监视的失败事例都证实了这一点:调查人员往往在驶过几个街区后就出现了差错。这是由于有关的调查人员对不利情况、以及会铸成的错误,在事前没有充分地估计到,因此也没有做好应付意外情况的准备。调查人员在事前不仅要对对象可能要走的路线有充分的估计,而且还要对自已准备采取何种相应的行动有充分的准备。调查人员还不应忽略自已出发的合理性:在开始实施监视时,待对象出发后,过一会儿调查人员再出发,紧紧地在对象后面跟着。但调查人员不应在认识上发生错误即认为只有而且必须经常跟在对象后面,才能有效地监视住对象的行动。 实施监视时,也可使用电子定位测试系统来取代其它监视车辆。这种系统被称为防震发射机。包括一个小型无线电讯号发射机,外型同香烟盒大小,贴在对象汽车底部,一般人难以发现;还有一个用于接收讯号的无线电接收机,用来接收发射机的脉冲讯号。在这类系统中,包括一些具有测定方向能力的器材。既是技术不太复的尖端系统,能给监视工作提供巨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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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器材的使用 1、望远镜的监视作用 乘车实施运动监视时,在座位旁边放一架不装进盒内的望远镜,不仅能进行观察,而且还将有利于整个监视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调查人员的车被其它车辆堵住;同时,对象车已驶上另一条公路、或转弯、或远远地跑在前面。遇到这种情况,手边若是有一架望远镜,就能帮助确定对象车行驶的方向和查出所在的位置。当监视车被其它车挡住,不能及时地跟上时,对象车就轻而易举地远远地跑到前面,调查人员若是再没有增强视力的光学仪器,就无法从众多车辆中,辨认出对象车。在监视行动实际开始实施前,调查人员能用它从较远的距离之外,有效地观察对象,因而排除被对象发现的可能性;同样的道理,在对象车到达目的地后,为防止对象发现自己,调查人员位于一定的距离之外,也能观察到对象的行动。另外,望远镜还能让调查人员准确无误地辨认出对象车的牌照号码、辨别对象的个人特征、以及建筑物的门牌号码。 为乘车监视选用双目望远镜时,白天最好使用结构紧凑的6×30、7×35和8×40的望远镜。天黑后选用7×50的望远镜,因为它具有极强的纳光本领。放大率为7倍或8倍的望远镜,一般说来放大率过大,超出了乘车监视时使用的范围。这是因为调查人员要不断地从车内进行观察,而在同树,由于汽车引擎的转动而引起车体颤动,从而产生其它的问题。另外,使用望远镜进行迅速而短促的观察时,低放大率的光学仪器,一般也能让调查人员轻而易举和迅速地确定出对象的位置,并将对象图像紧紧套在目镜的视场内。放大率为7倍或8倍的双目望远镜,在各种情况下都是理想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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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位监视调查 定位监视是监视技术的一种,指调查人员设法对固定在某一处的对象或指定的区域进行定点监视。例如对指定的某一地址的住宅以及出入这所住宅的每一个人进行严密监视。当准备对某一地区或某个人进行定位监视时,首先要考虑的是选择一个视野要宽、能非常清楚地和无障碍地看清这一地区的观察点。为了选择一个最合适的观察点,调查人员应先对这一地区进行一些调查。通过这种调查,使调查人员能选择与将要工作的地区情况相一致的服装式样。 对某一建筑物实施一段时间的监视时,最好派遣两个调查人员。在他们两人当中, 当一个调查人员正在记录或者与其他人员联络时,另一个人员能不间断地保持观察。在远离对象的观察点使用观察仪器进行观察时,两个调查人员可以轮换工作以减轻疲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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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位置选择进行定位监视,某些形式的掩护是必不可少的。最好选择一个远离对象的观察位置,用望远镜观察仪器进行观察。通常,在远离对象的位置上使用这些仪器进行工作时,距离本身就是极好的掩护。在近距离的条件下工作时,实际掩护的效果是非常重要的。白天可以在一个较远的地方进行工作,在晚上必须选择非常接近对象的观察位置,借助于黑暗的掩护可以抵消或减少由于过近地靠近对象而带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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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定位监视 利用机动车作为一个观察位置,可以在某一段时间内对对象进行监视。但是机动车辆作为一个观察位置并不是非常理想的。因为汽车是运输工具,不能在某一地方停留很长时间,这样,如果利用一辆机动车作为观察位置时,应该合理地利用几个不同的理想观察位置,并能经常把车从这一位置移动到另一位置去,以避免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过长。不管怎样,移动车辆时应使用不会引起别人控意的方式进行。移动车辆将有助于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或者引起当地居民的怀疑。 如果因为只有一个合适的观察位置可以观察对象,致使车辆不能从这一位置移动到另外一个位置时,调查人员应考虑装扮成合法的身份在这一地区出现。例如调查人员可以打开车盖装扮成汽车发生机械故障而需要修理的样子。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恰如其分的伪装例如街道上的情况,预期监视的时间和实际情况的需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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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汽车进行监视工作时,调查人员应以正常方式把车开到理想的监视点,以避免引起注意。此外,在另一街区的位置上观察对象,比在同一街区观察位置要好。利用停靠的车辆,调查人员坐在乘客的位置上似乎在等驾驶员比直接坐在驾驶室之后更不引起人们注意。还有一种选择方法,当坐在后面时,放低汽车挡风玻璃上的遮阳镜,或者升高头靠以利于把自己的身影隐蔽起来。这样,既使调查人员坐在后面的位置上也许根本就不会引起人的注意。另外一个值得考虑的方法是装成夫妇坐在汽车里,比一个孤单的男子或两个男子更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使用运货车和野营车作为一个观察点是非常理想的。在这种情况下有很多的观察位置可以被利用,可以使用照像器材。应注意望远镜镜片反射的光会暴露这车辆的目的和意图。 调查人员可在卡车或运货车的车边上画上电视图案,装扮成修理电视机的人员以掩盖他在这货车上使用望远镜进行观察的目的。电视机的屏幕与观测镜固定在一起,不用观测镜的调查人员常常放下窗帘,使车子内部变暗。这样可以使用没有完全遮住的窗子安全地进行观察或对感兴趣的人进行拍照。 另外还有一种很好的方法是,在窗子上印出一些虚假的商业名称,但不要印上号码并留出一个空白。通过这个空隙,可以进行观察或拍照。通过一些装了窗帘的机动车能够看到一些箱子或类似于这样的东西,因为这里安装了一个不引人注意的窥视孔。当一调查人员在一货车里进行监视工作时,一切多馀的交谈和活动都要限制在最低程度,以避免汽车外面的人能意识到车内有人。通话的音量也要避免在不适当的时间里弄得太响。当一货车驶入一个指定地点时,整个行驶过程应显得十分自然。将车停靠到路边后,司机下车并且走开,这比他继续呆在车里要好得多。预定在某一段时间里将要对某一地区进行监视时,食物、水,以及轻便的可移动的卫生设备必须事前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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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内定位监视 当选择一个建筑物作为观察点时,要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任何一个观察位置上的有效力都与实际情况的需求以及将要进行观察的特定环境有关。可以在另一街区的建筑物内找一个能清楚地看到观察对象的有利位置。为设观察点而与房间或办公室的主人进行联系时,首先要考虑的是他们的可靠程度。这些人必须懂得维护绝对安全的必要性,不得告诉他人这里正在进行着的某种工作。 在室内进行监视时,调查人员为挡住屋外人的视线,常拉上窗帘使室内光线变暗。如果调查人员的位置距离玻璃窗有几米远,他的身影就不易被外人发现。需要接近玻璃窗时,可以使用一些伪装以免屋外的人看见屋内人的身影。在房间的适当角度安装反光镜来观察这一地区,此时的调查人员不易被室外的人察觉。不要因打开灯罩或拉开窗帘而被人发现。因为任何活动与灯罩或窗帘的不正常位置都会引起室外人的注意。 选择建筑物内的一个房间作为观察点时,调查人员必须能方便容易地进出这一地区。如果屋内的主人没有意识到这里进行的工作,此时行动要谨镇,以免他人知道其真实面目。当任务完成之后,什么也不要留下,哪怕是一张小纸片,以免暴露在这里所发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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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户外定位监视 在户外定位监视,最困难的是在某处逗留时间过长而被人怀疑,调查人员可以假装成情侣恋爱,或伙伴在街头下棋,或在空地打羽毛球等方法避免嫌疑。在许多情况下,屋顶也是一个理想的观察位置,在屋项上进行观察时,调查人员应避免观察对象所在的街道。因为任何一个可疑的或有警觉的对象经常会查看其附近的屋顶。如果选择在另一街区建筑物的屋顶为观察点时,调查人员很容易掩护自已不被他人发现。因为对象不易怀疑在相距较远的地方有人在监视他,这种距离本身就是一种掩护。 将屋顶作为观察位置时,要考虑天气是否会发生变化,调查人员的身影是否会被天空衬托出来,这样非常容易被人注意到的。正因为如此,要尽量将自已的身躯藏到某物体的后面,千万不要以天空为背景而映出自已的身影。 如果找不到理想的屋顶或车辆作为观察位置,选择屋外的观察点时气候条件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如果天气非常冷,调查人员要长时间坐着不动的话,所穿的衣服就应比他在走动时穿的要多,以保持体温;如果是阴雨天,必要的雨具不可缺少;还要带上驱虫剂,以防备蚊虫叮咬。 对监视人员来说,定位观察器材是非常重要的工具,这些监视工作频繁使用的,用来延伸和提高视力的光学仪器,调查人员必须非常熟悉、了解它们的正确使用方法。这些知识也适用于所有的与监视工作有关的光学仪器,因为监视者也许需要使用望远装置、红外线观测仪、光电增强器,以及照相器材等光学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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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堆字堆在一起我一般比较有看不下去的感觉(在网上)所以...暗中调查 暗中调查的最关键的阶段是与对象的最初接触:从商业界和实业界暗中工作的角度说,就是在调查人员填写的受雇申请表格通过周密的审核后,公司同意接纳。这时调查人员要同人事主管进行谈话,而对象们将凭借第一个印象来决定他们是否喜欢或信任这位新雇员。一个人对某件事、某个人形成看法后,凡是能加深或巩固这一看法的事他就承认,而对与他第一印象相矛盾的事则持怀疑态度。 这是人的本性,如果调查人员给对象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就能够充分利用这有利条件。如果对象没有得到良好印象的话,它将成为调查人员工作中的绊脚石。在某些情况下,最好另选派一名调查人员接替这个工作,将第一名调查人员另派其它任务。 无论调查人员从事什么性质的暗中行动,他必须意识到,所有工作为的是避免对象在法庭上成为被告时,对被指控的罪行有摆脱罪责的可能性。 为了避免开对象设下的套索,调查人员在行动时必须小必谨慎,绝对不能因为对某一罪或不正当行为提出过建议而受到牵连。换句话说,调查人员要使对象对他不愿受到牵连的行动承担法律责任。在其他人提出茉个建议时,调查人员可以随声附合,但决不能对犯罪行为或不正当行为提出建议,否则会受到牵连。例如当秘密调查销脏买卖时,当调查人员从嫌疑犯手中购买脏物时,实际上正在参与一桩非法交易。调查人员不能引诱卖主去干他在其它方面不愿干的非法行动。 在考虑设圈套时,调查人员必须记住。任何暗中调查的目的不是为了产生新的问题,而是为了解决现存问题。尽管秘密调查人员们主要关心的是下圈套问题,但它并不是仅有调查人员才能使用的方法;实际上在调查工作的各个阶段上,都将不同程度地使用圈套;而且每名调在人员都将能很好地掌握下圈套的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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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员角色扮演从事暗中调查时,调查人员考虑到的不仅是改换姓名和提出一份假简历,还必须以另一个人的身份出现,并扮演一个角色。如果调查人员所说的与他所做的之间存在矛盾,那他设法会博得对象信任所做的一切努力就会付之东流。任何暗中调查的成功与否,直接依赖调查人员同有关对象之间建立起的和睦友好的关系。与对象之间建立和睦关系的程度,完全由案情的性质来决定。在购买违禁品时,基本上无需建立什么良好关系,但必须使对象树立起某种程度的信任,否则他是不会卖给你任何东西的. 1、以往经历的再现。如果调查人员中能巧妙地装扮成某种适当身份的人,那么往往能容易地得到各种有价值的情报。许多调查人员都曾经从事过其他业工作,有人曾当过警察,有人曾当过工人,有人从事过推销员,有人曾当过服务员。这形形色色的职业背景对调查工作是颇有裨益的,当调查中需要化装成某种职业的人时,这些经历会使其表演更加逼真。 2、各种职业的装扮。调查人员在暗中调查时经常装扮的职业有广告画家、酒吧招待员、马贩子,保险公司赔偿评估员、工人、搬运工、木匠、电工、饭店保安员、电子技术员和卫生检查员。有经验的调查人员在执行秘密调查任务时总能根据自己的外貌、衣着、知识和技能来装扮成适当职业的人员。由于人们往往只注意那些最明显的标志,所以诸如职业制服等物品可以在化装调查中起到良好的作用。例如一身送货人制服和一张送货单可以使调查人员毫不引人注意地进入一家旅馆或一座公寓去查清某人的房间号码。他甚至可以真去拜访那个调查对象,以便直接观察情况。可以把自己这种冒昧的行为解释为某种工作上的失误。一般来说,面对一位有礼貌的手持一盒糖果或一束鲜花的“送贷人”,任何人都不会产生反感或怀疑。如果调查人员以公开的身份去询问旅馆经理或公寓管理员,或者去拜访该调查对象,那么多半是会遭到拒绝。 3、名片的使用。各种各样的名片对于调查人员的工作也很有帮助。人们对于那些名片的信任程度甚至会令人感到吃惊,在许多人眼中,名片具有与身份完全相等的功能。调查人员应该充分利用名片为其提供的调查便利条件。一张精心挑选的名片和恰如其分的职业装束与言谈举止,可以有效地使被调查者放松对嘴的控制。然而,如果被调查者得知来人不是修锁工人、赔偿评估员或货船主,而是调查人员的话,那么他显然会缄口不谈。因此,调查人员必须尽量扮演那些自己能够胜任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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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录音 录音室内谈话的最简单方法是隔墙偷听或窗外偷听,这是最古老的录音方法。虽然现代的调查人员可以使用电子放大器来提高自己的听觉能力,但是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和危险性都很大,因为录音者必须有条件接近被录音的房间。目前这种方法一般只用于旅馆和饭店等场所的室内谈话录音。 另一种比较简单的室内录音方法,是由能够进入被录音房间的人把一个微型录音机偷偷放入室内某个不引人注意的地方,录音之后再趁别人不注意时将录音机取回。有的调查人员还化装成某种适当身分的人去拜访录音对象,然后“粗心地”把自己装有微型录音机的公文包遗忘在室内的某个不显眼的地方,过几个小时之后再“很不好意思地”取回自己的公文包。不过,这种录音方法也具有较大的局限性和危险性。 有线录音是在隔墙偷听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录音方法。录音者把话筒隐藏在被录音房间的某个部位,然后用一对长金属导线与远离该房间的音频放大器或录音机相连接,从而使录音者可以在不接近被录音房间的情况下偷听到室内的谈话内容。不过,有线录音对话筒和导线进行伪装的难度较大,对方一旦发现了话筒或导线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录音者,因此调查人员在选用这种录音方法时必须格外慎重。 目前,在调查业使用最为广泛的录音方法是无线电录音。这种方法进行录音设备包括微型调频发射机和调频接收机。微型调频发射机隐藏在被录音房间的某个部位。可以把话筒收到的谈话转变为无线电波发射出去,然后由安放在一定距离以外的调频接收机把无线电信号接收下来并还原成声音。随着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调频发射机的体积越来越小,性能越来越好,因此也就比较容易隐藏。 电话录音和室内录音一样,其方法也是多种多样的。一般来说,单线的家用电话最容易录音,多线的商用电话比较难录音,而电缆传导的多门转换电话则需要更为复杂、精密和昂贵的设备来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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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麦克风 “人体麦克风”是指固定在人体某些部位上的与微型无线电发射机或录音机连接的微型话筒。其功能主要是监听或记录携带者与他人的谈话。对于后者来说,这显然也是一种录音。人体麦克风可以隐藏在人体的各个部位和携带物上,如腰部、腿部,胸部、衣服内,袜子里,腰带上,领带夹和公文包中等。这种录音很难说是违法行为,法律允许一个人给自己和他人的谈话录音,当然也允许一个人让调查人员帮助自己完成这一任务。例如很多人在与律师、合资人、贸易伙伴、契约对象、财务人员谈话时都希望能进行秘密录音,以便在日后需要时作为证明,公民有权收集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调查人员经常使用的简便录音工具是多功能扩音器和“人体麦克风”。多功能扩音器主要由十音器、扩音机和耳机等组成。十音器有多种样式,以供不同的需要,它可以使用电池作电源,也可使用外接交流电源,在必要时,还可与录音机连接。 多功能扩音器实际上是有线录音的一种方式。调查人员使用这种方法录音无需无线电信号发射装置,因此不会被无线电波搜索机发现。不过,由于要亲临现场进行录音,被当场抓获的危险增大,但是,无线电波搜索机目前在反录音活动中广泛应用,而且使用多功能扩音器进行录音的成本要明显低于使用电子录音器,因此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的调查人员往往首先考虑使用多功能扩音器。 便携式多功能扩音器的外形很容易伪装成一个工具箱或维修箱,外行人即使看到了也很难猜出其真正的用途。因此调查人员往往化装成电工、电话修理工,空调设备修理工或其他维修人员进行录音,对于大多数调查人员来说,化装调查恰恰是拿手好戏。 调查人员在进行秘密调查时也需要使用人体麦克风。例如,当一名调查人员受雇进行某种带有危险性或可能遇到紧急情况的秘密调查时,带有人体麦克风既可以使其同伴及时了解调查的进展情况,也可在遇到危险时得到及时的援助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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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像技术 调查人员为了及时发现情况,早已广泛应用录像技术,尤其是在调查中运用录像技术收集录像资料证据,具有可以直接收录、随时传输、同步观看的特点,即使一次转换成磁带储存,也不需要任何中间环节, 因此运用它取得的第一手证据材料进行案情分析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录像资料逼真的显示能力,超过了其他各类证据,尤其是在把录音和录像结合起来之后,把声音和形象联系在一起,实现二者的同步,其证明性形成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综合优势效应。录音和录像两种取证方式联机配合使用,还可以同其他技术设备如电视监示器、防盗报警器、自动摄像机配合使用,以实现报警、监视、取证一体化,成为迈向智能化调查的最有实际意义的步骤。 在国外使用微光电视监视系统控制或追踪监视对象,可以达到远距离秘密监视,自动寻找目标摄像的目的。采用微光电视遥控监视,可以扩大监视范围,特别是对那些地形复杂、隐蔽条件较好的场所,对象狡猾无法接近监视目标进行监视时,则更能发挥它独特的效用。在特定的地点秘密安装上监控设备,能配合调查人员进行监视守候取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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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拍的策略 调查人员掌握多门技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其中用途最广的就是照相技术,当然,调查人员所使用的多为密拍技术,即在被拍人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进行照相。在许多离婚案中,法庭虽然不要求当事人提供另一方不忠行为的证据,但当事人自己往往很想了解事实真象,而这些事实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法官对整个案件,特别是财产分割上的判决。正是由于以上原因,在家庭生活中遇到烦恼和不幸的人也象那些财产遭受损失的公司一样需要调查人员的帮助,他们有权利获得这种帮助,因此,专门从事家庭事务调查的人员也是社会所需要的,他们帮助生活中的不幸者摆脱烦恼与痛苦的折磨。他们的服务不仅是有价值的,而且是高尚的。 虽然调查人员各有专长,但照相机却是他们在各种调查工作中都能使用的一种工具。它可以提供有关盗窃、内外勾结、销售违禁品、嫌疑人碰头、移交赃物、破坏生产、纵火、事故原因、非法潜入等行为或活动的客观且不容否认的证据;从而为调查工作服务。照片是事实的客观反映,它并不依赖于人的感知和记忆。如果一名调查人员手中持有相机,而且很知道如何使用它,那么就可以在调查活动中如实地记录下所看到的一切。 调查人员在其为客户进行调查过程中所拍摄的照片与录音材料一样,有可能具有法律效力,也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当那些拍照效果很好的相片与目击者的证言一起在双方谈判中恰当出示时,当事人往往就会达成协议。这些照片表明至少有调查人员直接看到了照片所记录的情况。在大多数民事或家庭案件中,这些照片可以使当事人采取更为认真和实际的态度来达成结案或赔偿的协议。 然而,在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双方只能使用法庭所接受的证据。对于照片来说,法庭接受的前提之一是获得照片的手段应具有正当性与合法性,而调查人员秘密拍摄的照片往往不具备这些属性。任何案件中,照片就象录音带和现场笔录一样,总为调查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而且,调查人员如果在询问证人时不失时机地出示有关的照片,那么往往能得到那些证人更为积极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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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纹技术 声纹技术是指根据声纹分析、声音再生、声纹描绘、储存、管理、查对等科学原理运用声谱仪进行认定人身异同的科学鉴定技术。人的声纹是千差万别具有各自的特性。 声纹经过反复比较,从众多的人中可以辨别出特定人的声音。声纹的研究始于二战美国人提出的“声纹”概念, 利用对声音频谱的分析来了解敌军的军事情报,后来逐步发展成为进行同一认定鉴定方法的刑事科学技术。 劳伦斯? G?克斯塔根据每个人学习说话的程序和发出声音的生理方式所创立的声纹唯一性的理论认为:声音的唯一性是基于说话的机制。根据声学原理,人的鼻腔、口腔和咽组成的声腔起到共鸣器的作用,任何两个人都不可能具有排列关系和大小完全相同的声腔。面人的唇、齿、舌、软舌、颌肌等发音器官通过熟练地使用发出可以彼人听懂的言语,而每个人学会说话的方式也不完全相同,也就是说没有两个人会以完全同样的方式使用他的发音器官并产生完全相同的应用形态。由于人的声腔与发音器官形成了人的声音特定性声带外观,所以根据声腔大小和排列关系的各自不同,以及发音器官应用形态的相异性与发音器官结构的异性相组合来,判断声音的个性特征、作出肯定和准确的鉴定结论成为可能。 声纹技术是通过对人的声音进行深入研究后发明创造出的一种人身同一认定的科技鉴定方法。在侦查活动中应用,涉及录音通信或电话威胁的案件,如电话恐吓、以炸弹要挟、勒索赎金、企图敲诈等录音案件中,调查人员可以要求对该声音与特定嫌疑人的声音进行比对,确定是否同一。声纹技术就是作为-种认定人身异同的方法,通过科学仪器进行个体识别,分析犯罪现场留下的人的声音认定特定的人,为调查破案提供可靠的证据。20世纪70年代声纹鉴定作为一种尝试应用于刑事侦查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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