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11
慈微司治
楼主
显示偏好原理
设消费者在价格为(p1,p2)时购买的商品束为(x1,x2),如果另一个商品组合(y1,y2)满足如下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若消费者总是在他能够购买的商品束中选择他最偏好的商品束,则一定有对(x1,x2)的偏好大于(y1,y2),即(x1,x2)是(y1,y2)的直接显示偏好。1.显示偏好弱公理(WARP)
1.WARP的含义:
如果(x1,x2)直接显示偏好于(y1,y2),且(x1,x2)和(y1,y2)是两个不同的商品束,则(y1,y2)就不可能直接显示偏好于(x1,x2)。
显示偏好弱公理表明:若消费者在价格(p1,p1)下选择(x1,x2),在价格(q1,q2)下选择(y1,y2),只要:
就不可能存在:
这意味着下式成立:q1x1 + q2x2 > q1y1 + q2y2
2.显示偏好强公理(SARP)
如果(x1,x2)直接或间接显示偏好于(y1,y2),且(x1,x2)和(y1,y2)是两个不同的商品束,则(y1,y2)就不可能直接或间接显示偏好于(x1,x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