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主:小瘦孩丢了,你们也不找一找?
通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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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原因,把小瘦孩丢了你们是有责任的,我会上法院高你们的。诉状都写好了:被告大刚、小达子,因其二人对手下臣民管理不善,致小瘦孩不告而别,时致今日生死未卜、难觅其踪。据此,原告要求法院公正判决: 一、限被告赔偿小瘦孩精神损失费80万员(因此人系白山吧名人,比照文艺界明星定价) 二、限被告三日内找回小瘦孩 原告:小瘦孩他哥 2007年7月31日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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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难道小瘦孩流串到通化来了?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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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瘦孩儿丢哪了?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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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了,应该发在白山吧,怎么跑到通化来了,快请吧主帮助转到白山吧,谢了.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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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是自己去发吧,你是原告啊.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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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向打的,太次了吧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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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得在案件发生地起诉呀!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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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吧没管辖权,嘿嘿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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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原通化地委管辖,谁知道什么时候分家了.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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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吧的朋友开喷吧,对不起了,案件也有异地受理的,这样更公正
2007年07月31日 00点07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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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故意发在这里的.
2007年07月31日 01点07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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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惊动了110,出警不要钱吧,真不是有意的
2007年07月31日 01点07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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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啥特殊情况,为啥要异地受理,我们也不是案件发生地,也不是当事人户口所在地.
2007年07月31日 01点07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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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说的有道理
2007年07月31日 01点07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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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这你就不懂了,为了处理高级别的罪犯,可以不分案件发生地及户口所在地. 求吧主快转一下,或删了.
2007年07月31日 01点07分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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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小瘦孩是高级别的罪犯?
2007年07月31日 01点07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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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俺们那噶的是高级别的了
2007年07月31日 01点07分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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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们都不认得,称不上.
2007年07月31日 02点07分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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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乡长都不干了,你找县长~
2007年07月31日 03点07分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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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拐卖到这了吧~
2007年07月31日 03点07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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