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el 6
逸刀
楼主
我讨厌骂人,但是我在此也不由的骂上一句;万恶的小偷,该死的第三只手.手机丢掉之后,我突然想起了无间道里的那句经典的台词: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手机刚买了一个月的时候,就在公交上遭遇到了第三之手的光顾,那次被偶发现,对与后排无赖之徒的作为也没有在意.可惜我垛的了一次,剁不了第二次,手机出来用,迟早是要还的.可是到底是要还给谁,还给那见不的光的黑手吗?可是我才是它的主人,它是我花了1500块大洋买的国产品牌,为什么最后要还???如今对无耻小辈的滔天怒火却找不到发泄的源泉,假设那次我可以提起勇气和那俩个小辈混战一次,也许就可以减少如今无数愤怒的火焰.想到这,不禁想我自己到底怎么了,以前的战斗意志,尚武精神到底被磨灭都那里去了.以前面对数人调亵之时,可以愤然出战(即使明知敌不过),如今到了我该伸张正义,大显身手的时候却龟缩不前.出来3年,一直以为自己没变多少,此时我才知道自己算是成熟理智了,可是也是可悲的. 手机丢了,心情挺差的,本来准备写些娱人娱己的小说的.可是那种创作的激情实在提不起来了,以前思维碰撞的火花现在也被一盆冷水浇灭.所以刚才乱写了一篇武林高手,就象是活烯泥巴一样,完全就是一片垃圾,大家看完了请见谅.
2007年07月23日 18点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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