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同人】春 - NOIR x 科学超电磁炮
noir吧
全部回复
仅看楼主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总算干个正事[酷] -- 初春饰利 x 佐天泪子
Pixiv链接
http://www.pixiv.net/member_illust.php?mode=medium&illust_id=35637378
2013年05月12日 02点05分 1
level 11
你自己画的?个人感觉御坂妹妹×食蜂操祈更合适。虽然没有saber字幕组电磁炮没有很热心的追。。。
2013年05月12日 03点05分 2
当然食蜂操祈如果没有搞错设定应该是对应米雷优的妈妈,都是精神控制系的,遥控器换成怀表就可以了。
2013年05月12日 03点05分
忘了你在Eva那帖子里面说不喜欢扣原作设定,所以当我没说好了。
2013年05月12日 04点05分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贴内回复失效,直接回)
当然是我画的,上边有签名Glass Bear G[微笑]
选CP跟着感觉走,有时候看关系,有时候看外形。
2013年05月12日 04点05分 3
嗯,同人嘛,自由创作,愿意怎样就怎样。不会画画的门外汉提一点就是二爷的抬起来的那个大腿,有点奇怪。其他的水准都很高了。
2013年05月12日 16点05分
回复 kongzhihhy :了解,转折点应该再高一点是吧,这是被宽松的衣服遮挡产生的错觉
2013年05月13日 00点05分
回复 kongzhihhy :呵呵,我也是门外汉
2013年05月13日 00点05分
回复 眼镜熊G :不知道是不是我说的,就是人的大腿,应该是直的,裙子再怎么宽松,也不可能把大腿扭弯。
2013年05月13日 10点05分
level 11
触手啊[真棒]
2013年05月12日 06点05分 4
希望带来春天的感觉
2013年05月13日 00点05分
level 11
借用了构图要注明出处哦~
2013年05月14日 00点05分 5
我认为很明显,标题已说明
2013年05月14日 01点05分
是把此官图调成半透明以后对着拓印的吧。
2013年05月14日 01点05分
回复 SLGWORKER :你说呢
2013年05月14日 01点05分
既然你要在吧里强调“学术”,“严谨”,那么从动作、眼神、构图都被完全借用了的官图,基本只是替换了一下发色和一点发型的官图,是否应该被注明一下呢??其实我表示…………这种东西是自己画的还是参考的,业内人士很容易就能看出来哦。
2013年05月14日 01点05分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我稍微补充一句:
(1)没人指定同人创作必须使用什么方法
(2)我既然能调整局部,整体调整也是一样可以的
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吧?
2013年05月14日 01点05分 6
同人创没限定使用什么方法。你标【PS描图改图】没人理你,标【绘画】……你这样也配叫【绘画】?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回复 Nagine :您是哪来的打手啊,这幅画是我用笔画出来的,不是绘画是什么?你当我不知道商插圈是怎么工作的?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回复 眼镜熊G :您光看见我写着【绘画】,没看见我标着【同人】吗?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回复 眼镜熊G :不是画出来 是描出来 ,两者差别很大。同人不是抄的理由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呵呵,又是一幕好戏。我看看你们打算怎么演。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7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我现在已经有了在钓鱼的感觉。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8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接着钓,这贴就是用来钓脑残黑的,把你们这帮脑残黑都钓出来。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9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我以后专门就发这种画来钓脑残黑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10
level 1
[Love]哟,一看到能免费就能欣赏的同人就进来了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11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呵呵呵,刚才进来的几位有什么共通点,我已经知道了。
再来就一块举报了。
2013年05月14日 02点05分 12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敬告一下上边几位脑残黑,虽则你们拿着著作权说事,可是别忘了只要不涉及商业利益,不是正式发表,参照不公开也是不妨事的。更何况我还在标题上声明了引用范围。
辛苦几位合演的戏,我就不一一指出你们自己的画里抄袭了什么。
2013年05月14日 04点05分 13
level 11
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只要非商用,作为交流是没什么的。但是作为职业,就要有面对舆论评头论足的觉悟。
2013年05月14日 15点05分 16
回复 kongzhihhy :当然可以品头论足,但舆论不一定是对的。
2013年05月14日 23点05分
回复 眼镜熊G :这个指的是p站。
2013年05月15日 12点05分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我发觉现在的人对无意义的事情有超乎寻常的执着啊,那我讲几个常识吧:
(1)判断抄袭与否是司法部门的事情,没有肯定的判决,怎么能刑求我,这是十分不文明的行为。如果最终判定我没有抄袭以上几位还得给我赔礼道歉呢。
具体到这件事上,可以看看你们眼中的“职业级”Pixiv怎么判断这件事,他们的判断可以作为标准。
(提示一下,好好看清楚我有没有标注引用)
(2)同人创作本身就是违反著作权法的
所以上面说得那些全为歪理。只要你是同人,不论怎么创作的,都是违反著作权的,官方都是要清理的。
(3)“移花接木”是Design里的常用手法
如果所有的这类设计都需要在旁边标引参考,恐怕这就不是创作,而要成为一个笑话了。
至于末次由纪这件事,实属媒体小题大做。
跟着媒体走往往是要出错的。
2013年05月14日 23点05分 17
是啊,所以一直强调非商用,个人交流是没有问题的,可是涉及到职业圈就有可能被认为是违反戒律的。你这里放问题不大,但p站我确实是记得应该是职业级别的要求,只是在你那个链接里看不到这方面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2013年05月15日 00点05分
回复 kongzhihhy :我写在说明里,不管其他人看到没有,管理方总是能看到的。
2013年05月15日 00点05分
level 11
我用非常和善,委婉的口气(见5楼)提出了
lz
应该注明原图的建议,甚至根本没说lz是抄袭哦?
几个同人界的画手朋友们也比较和气地提出了自己看法哦?
然而lz立刻就气急败坏地“胡说!”“脑残黑!”“预谋!”“你们是一伙的来黑我!”,刚才又一次发帖骂人,请问这是什么样的心态呢?[吐舌]
被害妄想要有限度哦?
2013年05月15日 00点05分 19
咱们就不讨论这画本身的问题,就说lz的态度,觉得只要给他提意见的人,哪怕是善意,就一定是在陷害他,就是“脑残黑”,请问者是否有些破坏团结呢?
2013年05月15日 00点05分
呵呵,有本事你别删帖,我都能看见。我拒绝和你继续沟通。
2013年05月15日 00点05分
回复 眼镜熊G :可以哦~既然你自己要求了,那么你楼上的人身攻击帖,还有你偷偷删除的网友帖,我都帮你恢复了哦?你删贴我也都能看见哦~~
2013年05月15日 00点05分
回复 SLGWORKER :辛苦了,正合适
2013年05月15日 00点05分
level 10
眼镜熊G 楼主

处理声明:
鉴于Pixiv有完善的处理机制,此事的裁决权移交他们处理。
自发出之日起1个月内,如果我收到要求删除的系统邮件,将会删除本贴,并发表致歉;
如果1个月内没有收到邮件,则说明我没有过错,本贴将会干干净净的重新发布。
从现在起我不再对本事进行任何回应。
2013年05月16日 00点05分 20
level 11
或许是我这个没有画过画的门外汉,解释上出现了误差。所以现在用我稍微会一点的书法来打比方,这画就像是用一个书法家的帖子做底子描,但是只取大致的骨架(PS大致可重合),用墨和笔触上有自己的处理(上色以及用笔,比如初春和原图毕竟不一样),没有完全照搬(不是简单的完全照描),而且在一些地方为了原本的欢乐恶搞用意模仿了另外一位书法家的字。(为了恶搞noir,修改泪子为米雷优),发到贴吧给大家看,不拿来商用牟利。
综上所述,认真的视书法为神圣艺术的人,可以说这种行为投机取巧不是一个学习书法的人应该做的,而且没有提到是在书法家的帖子的基础上进行工作是不尊重他的劳动成果,对于行业的未来造成不利的影响(纯白吧的理论基础)。但是作为非商用,作为恶搞为主要用意在贴吧发表,这个帖子是无可厚非的。(就是之前说的那些话的总结)
本人在这个地方不是说支持谁反对谁,只是发表自己对这件事情的看法,希望平和讨论,不要因为你们之前的恩怨成为单纯的争吵或者冷战。
2013年05月16日 05点05分 21
level 9
熊吧又有新作了呀!
2013年05月20日 02点05分 22
哈哈,韩文好久不见了[拍拍] 期待你的手笔!(在这说不好,下次去外边)
2013年05月20日 04点05分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