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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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为雪 楼主
[鲁拉]这是我自己最喜欢的文章,是我根据谢林的《对人类自由的本质及其相关对象的哲学研究》这篇论文的整理、大幅度删减(只把自己理解的或者认为好的手打上来,没有电子版的,)、还有自个儿的增添、补充等等等....其实我也不知道这种写文章的方式是什么.....
当然,现在还没有完结,不过快了,拖的时间可够长了,
2013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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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为雪 楼主
看了看发帖时间,三月份到现在,都两个月了还没完,咳咳
2013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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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为雪 楼主
自由是什么?似乎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当我们说到自由的时候,很容易就想到诸如无拘无束任意率性的感觉来。然而关于自由的问题,我们绝不能如此简单对待,似乎它就存在于那里,只等着我们去拿取。一般来讲,只要我们对于个人与世界的了解越浅薄,我们越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因为在我们眼中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在一个对世界对自己都陌生的境地中我们很难想象人是如何自由的支配自己。当然我们现在站在了仿佛在一切之上而考察自由问题,这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的,就这一点已经意味着个体自由是作为前提而被树立起来的。
自由是什么,我们不可能单独规定它。因为我们在说起自由的时候,已经使用自由之外的规定来规定自由了,所以对自由的本质的探讨,也只能在自由与整体的联系下才是可能的, 这在这里是确定为同一个问题进行研究的。
自由处于何种地位,这在现在我们是无法作出断定的, 然而既然一切问题都必须以自由为前提,那么自由至少在人类意识中,是作为主导的中心的,或者说,就自由本身来说,是以它自身为中心的,而不是个从属性的概念。
然而对于自由的概念,最为一般的断言是自由必定与体系是不相容的。因为体系总是以一种确定性与必然性出现在我们面前,而要求统一性与整体性的哲学都走向了对自由的否定。但是像这一类彻底的决定论的说法很难以解决的问题就在于,既然人类意识也是被决定的,那么人类意识如何超出被决定状态而反观这种决定性状呢?
于是另外有一种看法就认为体系的概念不是否定了自由的概念,而仅仅是与自由相冲突罢了。但前面我们业已说,自由不能单独被规定,于是个体自由毕竟是与世界整体相联系的,那么这对于我们来说,就更不可思议了。因为体系在体系之内否定了自由,我们不能由体系推出自由,但自由又不能单独被规定,于是自由问题对我们来说就显得是不可能的。所以关于自由问题,我们既可以肯定它,有可以否定它,那么自由就失去了研究的必要性。
自由与世界的联系,我们也只能通过它们的同一性去认识,而这恰好说明了,自由与体系必定不是表面上的那么矛盾,以至于肯定一方就必定否定另一方似的。
自由与体系的矛盾,或者说,自由与必然性的矛盾诚然是一个必然研究的问题,因为不通过一种必然性,甚至于连自由本身都不可能提供给我们。
这两者,无论是为了其中一方而抛弃另一方,都找不到一条至少能够自圆其说的道路。
2013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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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为雪 楼主
体系一般而言是理性的,而有一种看法是这么认为的:理性唯一可能的体系是泛神论,但泛神论不可避免地是宿命论。泛神论假如是关于万物内在于神的学说,那么确实任何一种理性的体系必定从属于泛神论。因为如果不是万物都拥有一种共同的起源(或者说,神性的原理),我们如何把万物共同关联起来进行认识呢?
个体自由,就它能够以一切为对象而言,它必定显得是一种贯穿于一切对象的本性之中的一种强力,因为一来个体自由必定在一切关系中保持独立,而又因为如果它不和一切产生关联我们不能断定它能够保持独立,因此说泛神论并不是不可避免的是宿命论,就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个体正因为最强烈的自由感才推向泛神论的。
个体的受限制状态,是通过一种绝对的因果律而在特定的序列中产生的,就这一点而言是丝毫无自由可言的, 那么,个体自由与上帝的对立就显得是不可思议的, 因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我们都无法在受限制状态中看到自由向我们显现出来,而如果个体自由不从属于上帝,不在上帝之内而在上帝之外,那又是不可能的。
既然个体自由必定在上帝之内保持住,那么被视为理性唯一可能的体系的泛神论,又如何可能与自由相冲突呢?
2013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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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为雪 楼主
另一种人们通常相信更为贴切的对泛神论的说明,诚然是说:泛神论在于把神与物完全等同。也就是说,神就是物。然后这种说法,直接就把上帝给取消了,而因为物又必须以上帝为根据,所以连物本身也遭受了否定。因为物与神的区别就在于, 神是在自身之内存在并仅仅从自己本身而被理解的东西,但有限之物,必然地是在他物中存在并只能从他物才被理解的东西。因此事物并不是通过它们的种种限制与神相区别,而是在整体上完全与神区别开来。不管事物与神还能有什么其他的关系,把它们与神绝对分离开来,是通过,它们只是在他物中并根据他物(即神这个他)才能存在,其概念是被派生出来的,倘若没有神的概念它甚至完全不可能存在;而神的概念则相反,是唯一独立的,本原的,甚至是完全自我肯定的,其他一切只是如同被肯定者,与此肯定者的关系,只能如同结果对原因的关系。所以我们不能通过把个别的物一起构成为神,因为不能通过综合的方式,把按其本性是被派生的东西转化为按其本性是本源性的东西。关于物与神的绝对区分,绝不能视为是一种主观的妄见或者想象的游戏,就如同我们不能把物的根据与物本身等同对待一样。许多谬论归根到底都是基于对根据与结果的误解,比如说这个命题:合理是不合理的。这里所确立的含义仅仅是不合理不是因为其本身是不合理的而是通过其中的合理而存在的,也就是说,合理是不合理的根据,不合理是是合理的结果。然而人们却讲类似的这种命题解释为合理的和不合理的是一个样, 没什么区别。于是善与恶,是与非,法与非法,根据与结果等等一切都被混同了。
然而,上述论断的拥护者现在肯定要说,所谓泛神论,根本不是说,神就是一切,而是说,事物什么也不是,这样的体系取消了一切个体性。但是既然个体性都被取消了,而在我们的对象中却仅仅体现出个体性,那么我们又如何知道神本身呢?既然我们不能在一种个体性中寻找根据。或者说,一切个体性的根据都在个体彼岸,那么我们又如何知道那个彼岸呢?除非承认我们不是在个体性中直观上帝的,但这又是不可能的,因为一开始除了经验,没有什么是能够提供给我们的。因此,假如事物什么都不是,神性又如何蕴含在事物之中呢?也就是说,除了纯之又纯的神性,到处没有任何东西。但是,如果如此,神又如何与一切显得不同呢?因为任何时候我们都是通过区分而拥有神的概念的。因此这样的自相矛盾就导致了自身的解体
2013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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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为雪 楼主
现在,若有人想进一步把泛神论的真正特性解释为不是对个体性的否定,而是对自由的否定,那么,许多本质上本来不同于泛神论的体系,就将一起归于这个概念了。那种因其本质才是什么的东西,就此而言,是一种依附性的东西,也就是一种在它所依附的东西中被把握的东西。因为这种观点认为既然结果必须依附于根据而存在,因此本身是不自由的。但是,依附性并不取消独立性,甚至也不取消自由。否则的话,个体自由就直接被否定了,因为任何个体都有它存在的根据。但个体自由不能被取消,因为这跟我们现在能够进行这一考察相悖。它不决定本质,而只是说,依附性的东西它所欲是的,也永远只能是作为它所依附的这个东西的结果存在。
而与此观点类似但有其实质的不同的,有人认为个体自由是不可能的,只有解除个体才能真正获得自由。但这样一来,毋宁说取消了一切在世生灵的意义,而同样把自由当成原初就完成了的。但没有什么东西——包括上帝——可以一开始就是完成了的。因为一切存在都是运动,连上帝也要通过自身否定来维持存在,片面的坚持上帝的圆满性,同样使得上帝坠为一个抽象空虚的概念了。
事物从上帝所产生的结果, 是上帝的一种自我启示。但上帝只能把自身启示在与他同一的东西中, 只能在自由地从自己本身而行动的存在者中启示出来。唯有上帝的想象活动,是在世生灵特殊性的原因,神性再现的只能是独立的存在物。存在意义只能从自由流出,而存在之所以有绝对的意义却不会是通过人类的自由意志自我设定起来的。如果这是可以解释的,那么只有在以下情况才是可能的:自由不在人类当中,而在上帝之内。但神就是精神之所以为精神的内在本质,而不是某种异己的东西。
2013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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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为雪 楼主
这样一种如此一般的推演,对于那些有更深刻的看法的人是不能令其满意的,因为我们并不满足于单纯的指出某一事实,而是要让事实由内而外完整的呈现在我们眼前。否则的话,无论我们的论断多么正确而指出的事实又是多么的深刻,也和一个错误的独断没有什么差别。但从中毕竟可以从中得出这样的结论,即否认形式的自由与泛神论并非必然地联系在一起,因为它们基于完全不同的前提。
那些认为泛神论必然导致宿命论的人的失误在于,不是把事物置于神之内,而在于,神就是物。所以他们对自由所作的那些论证完全是决定论的,而不是泛神论的。他们把精神也作为一种事物对待,这样便很自然的证明,精神在产生作用的任何场合,必定是由另外一个事物所决定的,这另外一个事物又要通过另外的事物来决定,如此等等,以至无穷。但精神是最高贵的概念,它不能直接的通过抹杀一切区别而与事物等同看待。任何事物正因为被当成客体,所以并不返回自身,是无“内”的存在物。而精神却不仅仅是作为主体、认识者,还能够通过活动而转化为客体并成为自身的对象。精神以自身为对象,所以具有自身联系性、普遍性因而是自由的。这样的自由通过排斥一切事物而自己与自己联系,构成了一种形式的自由。
但愿那些评判或者接受实在论的人能想到,自由才是实在论最内在的前提,否则我们甚至都不能够得出实在论的任何观念来。宇宙是怎么样的,并不是直接向我们显示的,很难以想象在没有自由的地方,我们到哪里能够把整个宇宙一收眼底。显而易见的,至少我们需要拥有一种以宇宙为对象并在宇宙中保持独立的能力才行。只有这样,无论在多么完全不同的光照中他们也能观察和解释它,享受过自由的人,都能接受这种要求:让一切都与自由相通,直至将自由推广到整个宇宙。
我们通过唯心论已被提升到这一高度,也只有在这一高度上我们才能真正着手我们的课题——不管如何,自由总是必须被预设为前提的,即使我们的对象就是自由本身。尽管我们通过唯心论在这方面已经站的如此之高,并且如此确定无疑地只是由于唯心论我们才有了第一个关于形式自由的完满概念。但是,就其自身来看,唯心论终归还不是一个完成了的体系,只要我们想深入到更为准确和肯定的东西中去,它仍然会使我们在自由学说中束手无策。指明人类自由的规定,单纯的唯心论是做不到的。唯心论一方面提供了最为一般的自由概念,另一方面也仅仅提供了纯粹形式的自由概念罢了,但作为实在的和有生命的概念,自由据称是一种善与恶的能力。
我们不满足于仅仅指出自由的形式概念,因为这等于什么都没有说出来。没有人会为一种空洞抽象的自由而感到满足的。这样一来,我们势必从片面的唯心论中走出来,而进展到自由的实在性的中,看看是否能够得出一个完整的自由概念。只要我们做出这样的举动,那么我们面临的是整个自由学说中最为艰难的部分。这里涉及的,也是整个道德学说的前提与核心。因为我们知道,道德只有从自由出发才是可能的。
但道德领域,因为它特有的地位(人类行动的准则)而变得异常混乱。几乎每个人都能谈道德问题,而又有许多人认为关于道德问题无须经过深思熟虑就能对道德作出论断来。而这些论断往往是最轻率最肤浅的。无论所论及的是否正确,都跟道德无关——判断是一件很轻易的工作,说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还是无善恶,都很容易,总有说对的时候,然后我不把这种情况视为是懂道德的,谁会这么认为呢?一般人的健康理智保证他们在生活中遵守着一定的尽管是暧昧不清的道德准则,然后只要他们开始开口,他们的几乎所有关于道德的说法都构成了反道德的基础。
一般人总是喜欢把道德建立在主观标准上,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道德感毋宁说根本就不存在客观的道德标准这回事。而即使当我们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观的时候,我们至少做了一个普遍的判断,即“每个人”而不是“我自己”,但是,如果不是每个人的本性都是相同的,我如何作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观”这个判断呢?现在许多人总以为自己在说一些很主观的东西,于是否认客观存在,自以为这样就至少占据了主观的真理,但恰恰他们都是在表达一个客观的推论。
与此相伴的,对于道德的反驳还有另一层原因在于把道德建立在经验性基础上。比如我们把大量的不道德的事实用来否定道德。但是问题在于,当我们能够指出大量的事实是不道德的时候,我们已经预先为自己提供了道德标准了,一切事实都是道德准则之下评定的结果,那么,他们有什么资格拿来否定道德的存在呢?我们谈论经验事实是否道德的时候已经预设了道德根据了。我们经验到的大量的不道德现象,并不构成反道德的基础,只是表明了,人类还没有真正实现道德,或者在人类社会中还存在许多不道德的现象。但是,人类道德,与道德本身不是等同的。我们并不把道德建立在人类身上,而只是说人类分有了道德。
而更不用说那些把道德视为出于利益关系而产生的观点了,有时候我们会把道德的产生建立在生存基础上或者经济基础上的,但是,这种观点忽视了人的自由本性。尽管当我们说“我”的时候,就产生了自由,但产生了自由并不代表意识到自身是自由的,很明显我们通过几千年的发展,才在近现代产生了比较普遍的自由观念,甚至于在当代,自由还并没有深入人心,这在许多人那里只是盲目跟从,而在许多人那里则把自由直接当成一种绝对的任意性——这种任意性,就是我们所谓形式的自由。自由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必须经历漫长曲折的过程。
还有人认为道德产生于物质基础中,于是认为道德只是物质的体现。但是,意义正是在此作出了区分。我们说道德以物质为媒介表现出来,和道德是物质的表现,是很不一样的。道德以物质为媒介,则意味着道德是为其本身而存在的,是高于物质的,而后者却恰好相反。
因为自由,那么不可避免的将导致一种向恶的可能性,这就是单纯的唯心论所不能解释的地方
2013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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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心为雪 楼主
这种能力是整个自由学说中最深层次的困难所在,它向来就被感受到了,并且不仅是这个或那个体系,而且或多或少是所有体系遇到的困难。这个困难简单来说就是:一旦我们肯定什么,势必否定了什么,而一个体系又必须包含所有。最引人注目的困难诚然还是内在性概念;因为或者承认现实的恶,那么根据内在性概念不可避免地会把这种恶一起归于无限的实体或者原始意志本身,这样一来, 一种最为完满的存在者概念就会被完全摧毁了;或者必须以任何一种方式否认恶的现实性,但这样一来关于自由的实在概念也就同时消失了。也就是说,只要自由被坚持,那么根据内在性概念(万物内在于神)上帝也就不可否认地显得是恶的共同始作俑者。
于是,因为自由有一种致恶的能力,那么它必定有一种独立于上帝的根源。受此驱动,有人又试着向二元论伸手求援。然而二元论的体系只要它事实上被看作关于两个绝对分离和相互独立的原则之学说的话,那么它就只是一个理性的自我分裂和绝望的体系。因为这种体系我们不可能从原则上洞见,它既可以为真,又可以为假,也就失去了一切探讨的可能性。并且,这种二元对立,一般被我们视为思维与存在的对立,那么思维与存在如何能够协调一致,我们也无从解释,只能说思维与存在有一种预定和谐。但是这使得一切都紊乱了。因为思维的产物,究竟是关于思维本身的,还是存在的。并且任何时候思维的产物都必须指向于存在并且通过存在才能够被言说。如此纠缠不清,并且紧密无间,在一种二元论中,根本得不到真正的揭示。并且,如果不是我们自身就具有这种二元对立,那么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这一事实。但我们从来都并不把自己表象为既是意识又是存在。
但是,恶的根据之本质无论在何种意义上只要被设想为是依赖于善的根据之本质,那么有关于恶起源于善的整个困难,虽然集中到一个本质上,但因此比以前更为增大而不是减小了。真正来说,只有在绝对同一性中自身造成的二元对立,才能真正解决这些问题。
2013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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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05日 05点05分 10
想表达什么:-)
2013年05月05日 06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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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
2013年05月05日 06点05分 11
O(∩_∩)O
2013年05月05日 06点05分
level 1
虽然隔了这么久才看到,但既然看到了就必须给赞
2015年01月20日 06点01分 12
[真棒]
2015年01月20日 10点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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