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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近日,安达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李某因好逸恶劳,小偷小摸触犯了法律,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2年4月至11月间,被告人李某先后窜至本屯张某、刘某等7户居民家盗窃作案17起,盗走本地鸡、小缸、大酱、红辣椒、铁链、锁、钢筋防护栏、木制门、白面、豆油、自行车等物品,共价值人民币2095元。除一部分食物被其吃掉,木制门被烧火用外,案发后所盗物品大部分被扣押返还失主。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2013年04月17日 02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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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2000块钱,工地打工几天就赚回来了,判刑一年,这家伙肯定后悔死了
2013年04月17日 0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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