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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不起的保险。储户被柜员劝说买70万保险 2年后欲退保扣37万。
2013年04月15日 07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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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杨明到沈河区一家银行办理储蓄业务,银行窗口柜员向他推荐了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这是国家发行的,期限10年,每年按存款总额给10%利息,只涨不跌没有风险,每年底还有分红,中途退保本金全部返回,只损失一定的利息和分红。”
杨明经过考虑,花35万元买了350份保险,保险年期20年,缴费年期10年。他签署的保险合同中,有“若在犹豫期过后解除保险合同,会有一定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的现金价值”条款。
然而一年后杨明发现,每年10%的利息只是按第一年投保35万元的利息计算,不是累计总额的10%,分红数额也很少,第一年才1200余元。
2013年04月15日 07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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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明觉得
上当了
,不想继续投保,但经保险公司两名员工劝说,他又续保了35万元。
2011年底,杨明与保险公司核对账目发现,利息和分红只有3000余元,远低于国家利息,打算退保。保险公司的答复却是:“根据公司规定,2年存70万元保险金只能退33万元,要扣除37万元,扣除率达53%,而且利息和分红都没有。”
杨明认为保险公司的行为是商业欺诈:“投保时只说会造成一定损失,要告诉我扣这么多,我就不会投保了!”
2012年2月,杨明将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投保合同,退回70万元保金,并支付一定的利息分红。
2013年04月15日 07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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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按合同履行。法院审理认为,杨明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有效合同。昨日记者了解到,与2011年底保险公司答复的退33万元不同,法院一审判双方解除保险合同,至宣判时保险公司应退还杨明保险费30万元。
2013年04月15日 07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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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部分 都做费用了...
它们吃进去简单 你让它们拉出来 它们会难受的
2013年04月15日 07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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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都如实告知并且确认签字,还真不算霸王条款。
类似电信运营商,基本都是格式条款,里面的内容也基本都对消费者不利。那照样有人用啊!因为他知道,比如现在说的最多的每月流量没用完不能叠加到下个月一样。你能说这个是霸王条款嘛?没办法的事哦!人家牛逼人家说的算
2013年04月15日 08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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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做了保险业务才明白的,第一年要扣50%的费用,后面才扣得少起来,银保的我不太清楚,但是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他也要维持日常开销
2013年04月15日 13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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