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光明】《在路上》小说
周路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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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路上》是凯鲁亚克的自传性代表作,由作家用三个星期在一卷30米长的打字纸上一气呵成。小说主人公萨尔为了追求个性,与狄安、玛丽露等几个年轻男女沿途搭车或开车,几次横越美国大陆,最终到了墨西哥,一路上他们狂喝滥饮,吸大麻,玩女人,高谈东方禅宗,走累了就挡道拦车,夜宿村落,从纽约游荡到旧金山,最后作鸟兽散。同时,书中体现了作者主张的即兴式自发性写作技巧――思绪的自然流动,反情节,大量使用俚语、俗语、不合评语法规范的长句,并广泛涉及美国社会及文化习俗;另一方面,书中又展现了美国辽阔大地上的山川、平原、沙漠、城镇……如一幅幅画卷展现在读者面前。 
2007年07月10日 16点07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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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1   第一次遇到狄恩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那次令人烦恼、充满灾难性的离婚有关,当时我似乎觉得一切情感都已经死了。自从狄恩·莫里亚蒂闯入我的世界,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有付诸行动。狄恩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当时他的父母正驾着一辆破车经盐湖城去洛杉矶。最初,我是从查德·金那儿知道他的。查德给我看了几封狄恩从新墨西哥的教养院给他写来的信。我对那些信颇感兴趣,因为在信中他非常天真、虔诚地恳求查德给他讲有关尼采的一切以及其他方面的知识。我和卡罗常谈起这些信,并希望今后能有机会认识一下这个奇怪的狄恩·莫里亚蒂。这些都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的狄恩并不是今天这副模样,他还是个身上笼罩着神秘光环的小囚徒。突然有一天传来消息:狄恩从教养院里出来了,他将第一次来纽约;当然人们也在谈论着他刚与一个叫玛丽露的姑娘结婚的事儿。   一天我在校园里散步,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狄恩现在正住在东哈莱姆,也就是西班牙哈莱姆区的一座旧公寓里。狄恩是前一天晚上到的,他带着他那聪敏、漂亮的小妇人第一次来到纽约。他们在第50大街跳下公共汽车,便沿街去寻找吃饭的地方。他们一下子就拐到海克特餐馆去了。在狄恩眼里,海克特餐馆是纽约的一个重要象征。他们在那儿品尝了甜美的蛋糕和奶油松饼。   开始的那些日子里,狄恩总是这样告诉玛丽露:“啊、亲爱的,现在我们终于到纽约了。在我们渡过密苏里河,尤其是从波恩维亚教养院出来的时候,我的感触太深了。虽然我没有将这全部告诉你,但我觉得目前我们最需要的是暂时抛开一切个人的爱好,集中精力设计好我们的未来。……”   我和几个家伙一起去了狄恩那所破旧的公寓,狄恩穿着短裤出来开门,玛丽露也从睡椅上跳了起来;狄恩一面收拾卧室和厨房,然后点火煮上咖啡,一面和我聊着他对爱情的看法。他认为性是生活中唯一神圣和重要的东西,虽然他为了生存也不得不含辛茹苦地干活。在我高谈阔论的时候,他站在过道上轻轻地敲着自己的脑袋,眼睛盯着地面,不住地点着头,就象一个年轻的拳击手在接受训教,那模样让你觉着他每个字都在认真地听,然后给你扔过来一连串的“是,是,是”“对,对,对”。狄恩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英俊、瘦长,有一双碧蓝的眼睛,讲一口地道的奥克拉荷马方言——多雪的西部一个标准的留着大鬓角的男子汉。在与玛丽露结婚来东部之前,他正在科罗拉多州艾德·华尔的农场里干活。玛丽露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长长的卷发披在肩上,象一片金色的海洋。她坐在睡椅的一边,双手垂在膝盖上,那双朦胧的有些乡气的蓝眼睛警觉地注视着一切,因为现在是在充满罪恶的黑暗的纽约的一所破公寓里,她曾听说过这个神秘的西区。这时她似乎在等待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就象一个身材修长,面容憔悴的超现实主义女子呆在一间充满危险的屋子里。玛丽露除了是个美丽、可爱的姑娘之外她还是一个特别深沉的人,有可能做出令人恐怖的事来。那天晚上我们喝啤酒、扳手腕、聊天,一直玩到第二天黎明。早晨,在昏暗的光线里我们仍围着烟灰缸里的烟蒂抽烟,狄恩紧张地站了起来,围着我们踱着步子,思考着,然后决定应当让玛丽露做早饭,并把地板弄干净。“换句话说我们应当灵活些,亲爱的,否则我们对于自己的计划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或者缺乏应有的知识,那么我们就会动摇。”于是我就离开了。   接下去的那个星期他向查德·金透露他一定要跟他学习写作;查德告诉他我是一个作家,让他听听我的建议。这期间狄恩在停车场找到了一份工作,并且在哈波肯公寓与玛丽露闹翻了——天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去那儿——她简直发疯了,为了报复狄恩,她

造了许多罪行去警察局歇斯底里地指控他,狄恩最后不得不从哈波肯公寓逃走。由于他无处安身,他便径直去了新泽西州的帕特逊,我和我的姨妈住在那里。一天我正在看书,突然有人敲门,来人正是狄恩。他躬着腰和我打招呼,继而又在漆黑的楼厅里笨拙地讨好说:“嗨,你还记得我吗,狄恩·莫里亚蒂?我来这儿是想求你教我写作的。”“玛丽露呢?”我问,狄恩说她当婊子挣了几个钱回丹佛去了——“这个婊子!”于是我们一起出去喝啤酒,因为我姨妈在客厅里看报,当着她的面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我姨妈只看了狄恩一眼,便认定他是个疯子。
2007年07月10日 16点07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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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间我对狄恩说:“喂,伙计,我非常清楚你来找我并不只是想当个作家,我知道你来的真实原因,所以你不必把吸安非他明的劲都拿出来同我争论。”他说:“是的,的确如此。但是我现在需要的是认清这些因素,按照叔本华的哲学来认清这些事物的本质……”等等。他说的这些我一点也听不懂,他自己也不懂。那些日子里他真的弄不清自己在说些什么,也就是说囚徒的经历使他失去了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的可能性。他用学者的口气说话,喜欢使用一些学究式的词,但是这些词被他用得乱七八糟,他是从那些“真正的知识分子”那里听来的。虽然他后来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从卡罗·马克斯那里真正弄懂了这些专业术语。尽管这样,我们仍然能够彼此理解,甚至到了某种疯狂的地步。我同意他在找到工作之前一直住在我这里,并且我们还打算一起去西部。这都是1947年冬天的事了。   一天晚上狄恩正在我家里吃饭——他已经在纽约的停车场找到了工作——我当时正赶着打字,他靠在我的肩上对我说:“快,伙计,那些姑娘可能等不及啦,快些打。”我说:“再等一分钟,我打完这一章就走。”这是我书中最精彩的一章。   我换好衣服,就和狄恩一起赶到纽约会那些姑娘去了。在乘公共汽车通过象鬼似地发着磷光的林肯隧道时,我俩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地大叫大嚷着,激动地谈论着,我也开始象狄恩那样变得疯狂了。狄恩属于那种对生活充满激情的年轻人,虽然他还是个很自信的骗子,这是因为生活中他希望得到的东西太多了,他希望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我知道,他欺骗我,并且他也知道我知道(这是我们关系的基础),但是我不介意,我们相处得很好——既不互相讨好,也不互相干扰。我们相互鼓励着,就象一对伤心的朋友。我开始向他学习,就象他也向我学习一样。只要我一有工作,他就会说:“干吧,你做的事都是了不起的。”我写作的时候,他就在我的背后看着叫着:“是的,非常正确!噢!伙计,太对啦!”或者“哇!”然后用手捂着脸。“噢,伙计,有这么多事可做,有这么多东西可写!如果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把它们记下来,既没有文学上也没有语法上的禁忌,那该多好……”   “是啊,伙计,现在你就是在写。”我能够从他激动的梦幻中看到闪光的火花,他是那样热情奔放地描述着。如果在公共汽车上,人们一定认为他是个“发狂的怪人”。在西部他三分之一的时间去赌场,三分之一的时间蹲监狱,三分之一的时间进公共图书馆,人们常看到他光着膀子匆匆忙忙在冬天的大街上行走,有时挟着书去赌场,有时爬到树上去找一个空心的树洞,为了潜心读书,或是逃避警察。   我们来到了纽约——当时的情景我已经淡忘了,只记得那儿没有什么女孩,只有两个黑人姑娘,她们原打算和狄恩一起吃晚饭的,但都没去。我和狄恩去了他工作的停车场,他在那儿有些活要干——然后他去后面的简易工棚里换好衣服,整齐、潇洒地站到一面破裂的镜子前面再修饰一番,我们便驾车离开。就在这天晚上狄恩与卡罗·马克斯会面了。正是他们的这次会面开始了后来所发生的一件惊人的事件。两颗聪颖的心灵一相遇便立即互相吸引住了。一双锐利的眸子搜寻着另一双锐利的眸子——狄恩是个充满美好理想的圣徒,卡罗·马克斯是个忧郁、隐讳的诗人。打他们相遇的那个时候起,我就很少看见狄恩,为此我感受到有些伤心。他们智慧相当,非常投合,而相比之下我简直显得有些愚蠢,便自觉不能与他们为伍。于是一切都开始变得昏暗起来;我所有的朋友以及家人似乎都处于巨大的混乱和骚动之中。卡罗给他讲老布尔·李,艾尔默·哈索尔,还有珍妮;讲李在德克萨斯种植野草,哈索尔在瑞克岛上的情况,还给他讲珍妮徘徊在时代广场,沉浸在安非他明给她带来的兴奋幻觉之中的情景,她紧紧地搂抱着自己的小女儿,最后走进了丽人街。狄恩给卡罗讲发生在西部的一些他陌生的趣闻。给他讲汤米·斯那克这个脚有畸形的赌场老手和古怪的圣徒,还给他讲罗伊·约翰逊,大个子艾迪·邓克尔,讲他童年时期的伙伴,他流浪时期的伙伴,还有他遇到的那些数不清的姑娘,他的情人,并且给他看一些色情照片,他所崇拜的男女演员以及他那些传奇式冒险。他们一起冲上大街去寻找、探究那些当时颇感兴趣的东西,尽管后来这些东西在他们的眼里又会变得枯燥而又乏味起来。然后他们又再次去冒险,去寻找新的兴趣。而我总是去模仿他们,就象我这辈子一直都跟在那些自己喜欢的人后面一样。我只喜欢这一类人,他们的生活狂放不羁,说起话来热情洋溢,对生活十分苛求,希望拥有一切,他们对平凡的事物不屑一顾,但他们渴望燃烧,象神话中巨型的黄色罗马蜡烛那样燃烧,渴望爆炸,象行星撞击那样在爆炸声中发出蓝色的光,令人惊叹不已。为什么人们要称这些年轻人为“哥德式的德国人”呢?由于希望尽快能象卡罗那样写作,狄恩就想方设法地去接近他,爱他,而那种方式唯有一个十分自信的骗子才能做得到。“啊,卡罗,下面我来说——这就是我所想的……”我有两个星期没见到他们了,而这期间他们的友谊简直在恶魔般的加深,他们几乎废寝忘食地呆在一起聊天。   春天来了,这是旅游的黄金季节,人们三三两两地组织起来准备出去旅行。我一直忙着写我的小说。当我的书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和姨妈去南部我哥哥洛克家呆了几天,回来后,我就准备到西部作我的第一次旅行。
2007年07月10日 16点07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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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慢慢落山了。几杯冷啤酒下肚以后,我散步来到城边,这儿已经离市中心很远了。下班的人们戴着铁路工人式的网眼帽,同其他城市的人们一样驱车回家。一位工人开车把我带上山,然后将我一人扔在了大草原旁边的交叉路上。这儿的景色美极了,只有几辆农用小汽车从这里经过,他们十分注意地打量我,摇春铃将成群的奶牛赶回家。这儿看不见卡车,只偶尔有辆小汽车按着喇叭驶过。一个小伙子开着一辆高速汽车疾驶而过,围巾在晚风中不停地飞舞,太阳终于落山了。我被越来越浓的夜色包围着,心里产生了几丝恐惧。郊外几乎一点灯光也看不见。刹那间我就要被这一片黑暗吞噬了。正巧这时有个人开车经这里去达温波特,总算把我给救了。   坐在汽车站,我又想起了刚刚发生的那令人恐怖的一切。我吃了一个苹果饼,一杯冰淇淋,这几乎成了我一路上的主食,当然我知道它们既有营养,味道又不错。我决定去冒险。乘车来到达温波特市中心,在车站咖啡馆里被一位女招待迷住了,足足看了她半个小时,然后又乘车去市郊。这里有一个加油站,加油站里汽车来往吼叫。不过两分钟就有一辆卡车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赶紧跳了上去,高兴得简直要发狂,这位司机真棒!——身材结实粗壮,浓眉大眼,说起话来象马叫一样粗声粗气。他开起车来横冲直撞,只顾自己开心,几乎从不注意我的存在。这样也好,我可以趁机好好地休息一下了。搭别人车的一个最大的麻烦,就是你总得喋喋不休地向他们证明自己,好让他们觉得自己没带错人,或者有些人带你完全就是存心拿你开心解闷,和你没完没了地聊天,这对那些长途旅行却又不愿花时间去旅馆休息的人来说是最受不了的。可是这家伙只管自己对着公路大叫大嚷,我有时也忍不住大叫几声,一路上我们都觉得非常轻松、愉快。他也给我讲自己的故事,讲他在各个城市是怎样逃避警察而超速驾车的,一遍又一遍他说着:“那些他妈的警察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刚到爱荷华城,后面正好驶来一辆卡车:因为他的车子要去别的地方,所以他打开尾灯向那辆车示意,然后将车速放慢,我跳了下去,取出行李。那辆车懂得了这位司机的意思,便将车也停了下来,一眨眼功夫,我已经坐在另一辆车上了。我们的车开了整整一夜,我开心极了!这位司机和那位一样疯狂地乱嚷一气,我只管舒服地靠在座位上休息便是了。现在丹佛已经隐隐约约地呈现在我的眼前了,它仿佛是希望中的乐土向我招手,幽净的星空下,辽阔的爱荷华大草原和内布拉斯加平原展现在我面前,极目远眺,旧金山象一颗明珠镶嵌在黑色的夜幕上。他给我讲了两小时的故事,然后我们在爱荷华州的一个小镇上停了下来。许多年之后我和狄恩因为被怀疑盗窃一辆卡迪拉克而被困在这里。他就在座位上睡了几小时,我也睡了一会儿,还在小镇上转了一圈。微弱的灯光照着冰冷的砖墙,每一条小路都伸向茫茫的草原,浓浓的玉米味弥漫在空气里象夜的露珠。黎明时分,他醒了过来,重新发动了引擎。一个小时后,第蒙城已朦朦胧胧地出现在一片绿色的玉米地后面了。我要吃早饭,而且想休息一下,这样我就下了车。这儿到市区大约只有四英里,我又搭上了爱荷华大学两个男生开的一辆车。坐在这样一辆崭新而舒适的小汽车里,听着他们谈论自己的考试,我的感觉十分奇特。我很顺利地到了市区。现在我只想美美地睡上一天,所以打算去旅馆找房间,可是那儿全住满了。这时我一下就想到了铁路,我沿街向铁路走去——第蒙的铁路很多——沿铁路线有许多汽车旅馆,在这昏暗、陈旧的房间里我睡了整整一天。整洁而坚硬的床上铺着白色的床单,枕边的墙上被涂得乱七八糟,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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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1   晚上我们开始了艰难的登山旅行。我已经五天没见到卡罗和狄恩了。芭比·罗林斯这个周末可以使用老板的车,我们带了些衣服挂在车窗上,便开始向中央城进发。瑞亚·罗林斯开车,蒂姆·格雷懒洋洋地躺在后面,芭比坐在
前排
。我第一次这么近地看到落基山脉。中央城是一个古老的矿区,曾被誉为世界上最富足的城市。很早以前一些掏金者在附近的小山丘上找到了名符其实的金矿,他们一夜之间便成了富翁,并在他们居住的山坡上建起了美丽的歌剧院,丽莲·罗塞尔以及许多欧洲著名歌剧明星都曾到这里演出过。后来新西部强大的商会力量决定振兴这座城市,从此这里便笼罩着一层神秘的色彩。他们重新修缮了剧院,每年夏天很多大都市的明星都聚集于此,进行演出。每逢这个季节,这里就象一个盛大的节日。旅游者们从全国各地蜂拥而至,甚至连好莱坞的大明星也要前来光顾。   我们开车上山,发现窄窄的街道几乎完全被那些装模作样的游客们给堵住了。我想起了梅那笔下的山姆,梅那写的是对的。今天梅那也来了,他向每个人露出很有礼貌的微笑,对一切都“嗯、嗯、啊、啊”地赞叹着。“索尔,”他叫着走过来,抓住我的肩膀,“你瞧这个古老的城市,100年前,见鬼!80,噢,不,60年前这里就有了歌剧!”   “是啊。”我模仿着他小说中人物的口吻说道,“但是现在一切都呈现在我们眼前。”   “你这个杂种。”他一边骂着,一边搂着贝蒂·格雷寻欢作乐去了。   芭比·罗林斯是一个很有胆识的金发女郎。她知道城旁边有一个老矿工住的破棚屋,这个周末我们这些男孩子可以住在那里。我们所有的人都跑去打扫房间,当然,我们还可以在那里举行大型晚会。这是一幢古旧的房子,里面的灰尘积了足有一英寸厚,房前有一个门廊,后面还有一口井。蒂姆·格雷捋起袖子便开始清扫。这项巨大的工程花去了他们整整一个下午和大半个晚上。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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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鱼爱你 楼主
  我们赶回矿工小屋时,晚会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芭比和贝蒂做了许多食物,然后我们开始在啤酒所带来的飘飘欲仙的感觉中跳舞。歌剧散了,许多姑娘拥了进来。罗林斯和蒂姆高兴得直舔嘴唇。我们拉着她们不停地跳舞。虽然没有音乐,我们跳得还是很带劲。房间一下子变得拥挤起来,人们开始带着酒瓶冲进酒吧,然后又跑回来。气氛变得越来越热烈。我非常希望狄恩和卡罗这时也能在场,他们就象生活在中世纪土牢里的人,以前一直在苦难的深渊中度日,现在他们终于从地下爬出来了,他们被人们称作卑鄙的美国嘻皮士,也就是我后来也慢慢地加入进去的所谓“垮掉的一代”。   合唱队的那些家伙也来了。他们开始唱《亲爱的阿德琳》。还唱诸如《给我啤酒》、《你为什么要把头伸向外面》等歌。低沉的男中音狂喊着“费一德一罗!”“啊,我是多么悲哀”!我也和他们一起唱着。姑娘们有些害怕,她们都跑到后院和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另外几个房间里有几张床,由于久未使用的缘故,上面布满了灰尘:我和一位姑娘坐在一张床上聊着天,突然一帮剧院守门人蜂拥而入,他们不顾自己丑陋的模样,抱起那些姑娘就亲吻。这群酒鬼、蓬头垢面的乞丐、十几岁的捣蛋鬼发疯似地把我们的晚会给毁了,不到五分钟,姑娘们全散了,友好、热烈的聚会顿时只剩下满地的酒瓶和粗野的喧闹。   瑞亚、蒂姆和我准备去酒吧。梅那走了,芭比和贝蒂也走了。我们摇摇晃晃地走进了夜色之中。剧院的那帮畜生从这个酒吧到那个酒吧到处捣乱。梅那大叫着,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那个讨厌的丹佛人d·道尔逢人便握手打招呼,“你好,下午好。”似乎不知道现在已经是午夜时分。一会儿我看到他与一位当官的一起走了,回来时却带着一位中年妇女在街上与歌剧院的守门人谈话。后来他又和我握手没有认出我是谁,对我说:“新年好,我的孩子。”他并非是喝醉了酒,而是醉于他最喜欢的事——在人群中乱转。人们都认识他。“新年好。”他说道,有时候又说“圣诞快乐”。他总是这样可笑地说着。而真的到了圣诞节,他又会对你说:“万圣节快乐。”   酒吧里还坐着一位特别令人尊敬的男高音。丹佛的道尔一直想让我见他,可我总是在回避。他的名字好象叫德·阿伦佐或别的什么。这时他正和妻子有些伤感地坐在一张桌子前。酒吧里还有一个阿根廷人模样的旅游者,罗林斯推了他一把要他让个坐,他转过身来,对着罗林斯大声咆哮起来。罗林斯将杯子递给我,猛地一拳把他击倒,那人立即逃了出去。   蒂姆和我把罗林斯拖了出来。外面一片混乱,甚至连法官也无法拨开人群找到受害者。没有人能够认出罗林斯。我们又一起去了另一家酒吧。梅那正在漆黑的街道上蹒跚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打架了吗?只管叫我好了。”疯狂的笑声从四面响起。我思忖着这连绵的山脉在想些什么。月光下我似乎看到老矿工们的幽灵在四处游荡,我感到惊奇。在落基山分水岭的东面,宁静的夜晚,只有飒飒的风声和山谷里隐约传来的我们的喧闹声,而分水岭的另一侧却是著名的西部大斜坡、大高原,最后是名闻遐迩的大河,这样依次递落,把你带向东科罗拉多州沙漠和犹他州沙漠,当我们这些发了疯的美国酒鬼在偏僻的峡谷里发狂、喧闹的时候,这里却沉浸在一片黑暗之中。我们正站在美国的屋脊,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叫喊——声音穿过黑夜,向东方的大平原飘去。也许在那遥远的东方,一位手持《圣经》的白发老人正向我们走来,他很快就会赶到,让我们的灵魂在他的布道声中安静下来。   罗林斯坚决要回到刚刚打架的那个酒吧去。蒂姆和我不愿去,但又拗不过他。他径直朝德·阿伦佐,那个男高音走去,将一杯威士忌泼到他脸上。我们把他拖了出去,这时一个男中音也参加了我们一伙,我们又来到一家正规的中央城酒吧。瑞亚在这里指着一位女招待骂她是婊子。这下激怒了一大群人,他们本来就非常讨厌旅游者。其中一位说,”我数到十,限你们这帮小子赶快滚蛋。”我们赶紧跑了出来,摇摇晃晃地跑回小屋睡觉去了。   早晨醒来,我翻了个身,床垫上立即扬起一阵灰尘。我对着窗子伸了个懒腰,发现玻璃已经被打破。格雷还在睡觉。我打了个喷嚏。我们的早餐是喝剩下来的那些走了气的啤酒。芭比从她住的旅馆里回来,我们收拾好东西便离开了。   似乎一切都在崩溃,我们正准备上车,芭比滑了一跤,摔得挺重。可怜的姑娘太劳累了。我和她哥哥及蒂姆把她扶了起来。一起上了车,梅那和贝蒂也和我们同车。回丹佛的痛苦旅行开始了。   突然间我们已下了山,可以俯瞰丹佛海一样博大的平原,热浪一下子向我们涌来。我们开始唱歌。现在我非常渴望去旧金山。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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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瑞亚·约翰逊在细雨中漫步。后来我去找埃迪亚的女友,想拿回那件方格毛呢衬衫,就是在内布拉斯加借给他的那件。可怜的衬衫被伤心地捆在一团。瑞亚说我们到圣弗兰西斯科再见,大家都要去那儿。我去邮局拿了汇款,这时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蒂姆和我一起乘电车来到车站。我买了一张去圣弗兰西斯科的车票,这便花去了我五十元钱的一半。开车时间是下午两点。格雷向我挥手告别。车子驶过熟悉、亲切的丹佛街道时,我在心里对自己发誓:“上帝作证,我一定要再回来,看一看这里将发生什么变化!”就在我离开这儿的几分种之前,狄恩的电话终于来了,他告诉我他和卡罗也将去西海岸。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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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晨我在米尔城找到他时,他正处于消沉、绝望阶段,这是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常有的事。他希望能在一条船上找到工作,挣钱糊口。现在他在大峡谷那边的几个棚屋当警察。他的女友丽·安人很凶,整天对他骂个不停。他们存上上个星期的钱,然后周末出去玩三个小时,一下子统统花光。雷米穿着短裤在棚屋周围转悠,头上是一顶式样古怪的军帽,丽·安头发烫得很短,竖在头上,他们就这副打扮,两人呆在一起能够吵上一星期,我从没见过这样大吵大闹的一对。但是到了星期六晚上,他们就又和好如初了。   现在雷米和丽·安睡一张大床,我睡在靠窗的一个小帆布床上。我不能碰丽·安,一住进来雷米就发表了一次与我有关的演说:“我不希望你们背着我乱来,不要节外生枝地玩出什么新花招来。”我看了丽·安一眼,她的确是个十分迷人的女人,皮肤白净细嫩,然而对我和雷米流露出一种十分厌恶的神情,她来自俄勒冈的一个小城镇,愿望是要嫁个阔佬,所以如今非常悔恨与雷米的暖昧关系。除非有几个周末,雷米为了讨好她,在她身上花上几百美元,这时她才感到那种阔
太太
似的满足,除此之外她总是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地呆在棚屋里。她在圣弗兰西斯科有一个工作,不得不每天挤公共汽车去上班。在这一点上她无法原谅雷米。   我整天呆在棚屋里为好莱坞写剧本。雷米为了我们大家的幸福不得不去讨好那些所谓的上流人物,丽·安也和他一起去。他要把她介绍给一个朋友的父亲,这人是位著名的导演。来米尔城的第一个星期,我几乎把全部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写一个关于纽约生活的阴郁的故事上,我希望能得到某个好莱坞导演的青睐。然而它的调子太悲哀了,雷米几乎都不愿去读,所以几个星期之后他才将剧本送到好莱坞。丽·安很讨厌我们,当然根本不屑一读。我就这样在咖啡的陪伴下在纸上苦心涂抹着。最后我告诉雷米不想再继续写下去了,我希望找个工作,挣些烟钱。顿时,雷米的眉字间流露出一丝失望的阴影——他总是为失掉一些有意义而又十分有趣的事情而感到痛苦,他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他想帮我找一个和他一样的工作,在那个特殊的棚户区当警察。我们通过了一些必要的渠道,令我吃惊的是那些家伙竟然录用了我。我在地方警察长面前宣誓就职以后,他们给了我一个警察徽章和一根警棍。现在我成了一名正式警察。我想如果狄恩和卡罗在见到我不知会说些什么。我必须做一条海军蓝的裤子配我那件黑夹克上衣和警察帽。开始两个星期我一直穿着雷米的裤子。因为他很高大,又因太贪吃而大腹便便,所以他的裤子穿在我身上显得十分肥大。第一天晚上执行任务,我穿着他的大裤子,晃晃悠悠,就象查理·卓别林。雷米还将他的手电筒和那支32型自动手枪也给了我。“你从哪儿弄来的这支枪?”我问。“去年夏天我去西海岸,火车经过内布拉斯加的北帕特森时,我跳下车想让两条腿活动活动,在橱窗里一眼就看到了这支不同凡响的小手枪,便立即买下了。为这个我差点没赶上火车。”   我告诉他帕特森与我的关系。他给大伙儿买了些威士忌,然后拍着我的肩膀说我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我用电筒照着路,爬上峡谷南面的峭壁,来到了车水马龙十分繁忙的高速公路。这里的车子川流不息,车灯在黑夜里仿佛是一条流动着的金色河流。我又沿峭壁的另一边攀下,差点摔了一跤。后来我来到了谷底,这里有几间破旧的农舍,每天晚上我从这里经过,都有一只狗对着我狂吠。接着我必须迅速走过一条银色的、尘土飞扬的小路,路的两边是加利福尼亚黑色的森林——这条路就象你在西部电影中看到的那样。我常常掏出手枪,在黑夜中装扮成西部牛仔的样子。最后翻过一座小山包,便到了归我管辖的那片棚屋区。这些棚屋是暂供那些去海外的劳工住的,他们来到这里等船,其中的大部分人将去太平洋的冲绳岛。他们中很多人是为了逃避什么而外出的,多数是为了逃避法律。有些人是来自阿拉巴马的硬汉,有些是狡猾的纽约人,三教九流,无所不有。他们非常清楚冲绳岛一年的苦工将会怎样残酷,所以一到这里便整天狂欢。我们这些特殊警察的任务就是不要让他们闹得棚屋给掀了。我们在主楼上有一个办公室,所谓主楼也就是个式样很奇特的木板楼。办公室里有一张圆桌,大伙儿围坐在一起,卸下身上的枪,打着盹,老警察们便开始叙述那些传奇的故事。   这帮人很可怕,除了我和雷米是为了谋生之外,他们都长着一颗警棍的心,都希望能多抓些人,然后从上司那儿听到几句赞誉。他们甚至告诫我,如果一个月之内你抓不到人,就要被开除。我对抓人没有兴趣。实际上我每天都和这些劳工一样喝得酩酊大醉,对他们管得当然就很松。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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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原计划安排我一人执勤六小时——我成了这里唯一的一个警察。那天晚上几乎所有棚屋里的人都喝醉了,因为第二天早晨轮船就要启航。我坐在办公室里,将脚搭在桌子上,读着一本有关在俄勒冈历险的名人录。突然我听到通常那静静的夜空传来阵阵喧闹声。我走了出去,每一间棚屋里都亮着灯。那些家伙们大叫大嚷,往地下摔着酒瓶子。一时间我竟有些不知所措。我拿着手电筒,朝那间闹得最凶的棚屋走去。我敲了敲门,一个人把门打开。   “你想干什么?”   我说:“我是警察,今晚在这儿执勤。你们这些老兄是不是尽量安静些。”——等等,说了许多这类蠢话。他们砰的一声在我面前把门猛地关上。我站在那里,这扇木门正碰在我的鼻子上,很象在演一部西部电影,我必须维护自己的权利和尊严。我又重新敲门。这次门开得很大。“听着,”我说,“我不想来打扰你们,但是如果你们再这样大声地嚷嚷,我的饭碗就得砸了。”   “你是谁?”   “我是这儿的警察。”   “怎么从没见过你?”   “你看,这是我的徽章。”   “你屁股上挂着手枪想干什么?”   “这不是我的,”我为自己辩护,“是我借的。”   “进来喝一杯吧。”我并不在意,便进去喝了两杯。   我说:“好吗,伙计们?安静些,好吗?否则我可得倒霉了。”“好说,老伙计,”他们说,“去执你的勤吧,想喝了再来。”我又这样在其他的棚屋里折腾了一气,结果我也和他们一样喝得烂醉。   黎明时分,我必须将美国国旗挂到一根六英尺高的柱子上。可这天早晨我却把它给挂倒了,自己竟然没有察觉,就这样回家睡觉去了;晚上来执勤时,那伙警察仍和往常一样围着桌子聊着。   “啊,老兄,昨晚这儿怎么那么大声音?周围的居民都在向我们抱怨。”   “我不知道,”我说,“刚刚不是很安静吗?”   “昨晚你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骚乱——警察长对你很满意。但是另一件事——你知道吗?你却可以去坐牢了,你将美国国旗倒挂在旗杆上了。”   “挂倒了吗?”我十分恐怖。当然我并没有意识到,每天早晨我都是很机械地做着这件事。   “是的,先生。”一位在阿尔卡特拉兹干了22年警察的胖子说道:“你这样做真够蹲监狱了。”其余的人也都一本正经点头附和。他们总是象群蠢猪似地围坐在办公桌前,为自己的工作感到骄做;他们炫耀着自己的手枪,手心发痒地随时都想对谁开上几枪,尤其是想对我和雷米。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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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想试试这门。我以为——呃,——我以为这是盥洗室,我想找一个拖把。”   “你要找拖把干什么?”   “嗯——噢。”   我走了过去,说道:“有个家伙在楼上的大厅里吐得满地都是,我们想去拖一下。”   “这不是盥洗室,是我的房间。如果再发生这种事情,我就要让你们滚回家去,懂我的意思吗?”   “有个家伙在上面呕吐。”我又重新解释着。   “盥洗室在大厅的下面,在下面。”他给我们指点着,看着我们真的走下去,拿了一个拖把,然后傻乎乎地上了楼。   我说:“上帝作证,雷米,你总是给我们找麻烦。你为什么就不能少惹些事儿,为什么总是想着要偷东西呢?”   “世界所给予我的东西太少了,这就是原因。你不要老生常谈了。如果你再这样教训我,我就要叫你陀思妥耶夫斯基了。”   雷米就象个孩子。过去的那些日子里,他在法国度过了孤独的学生时代,他们把他的一切都夺走了。他的继父把他送进一所学校,便从此不再管他。他总是被人欺侮,并常常从一所学校被赶进另一所学校。在寂寞的黑夜,他在法国的大道上孤独地流浪、用他那些天真的字眼诅咒着命运的不公。他必须将失去的一切都夺回来,他无休止的失去,所以他也要无休止地去夺回。   棚户区的自助餐厅是我们的一块肥肉。我们先仔细观察周围,看看是否有人监视,尤其是看看是否有我们那些警察朋友在偷看。然后我蹲在地上,雷米站在我的肩上,打开窗子,这扇窗户从来不锁,他晚上已经察看过了,他从窗子里爬进去,站在案桌上。我比他稍微灵活些,我只需一跳就从窗子里窜了进去。然后我们跑到汽水桶前。在这里,我实现了一个幼年时期的梦,我打开盛巧克力冰淇淋的铁桶盖,将整个手伸进去,抓出许多,开心地用嘴去舔。然后我拿来冰淇淋盒,把它们都盛满,再倒上许多巧克力果汁,或草莓酱,又到厨房转了一圈,看看冰箱里有什么可以装在口袋里带走的。我撕下一大块烤牛肉,准备包在餐巾里拿走。“你知道杜鲁门总统曾经说过,”雷米总是这样说,“我们应当降低生活费用。”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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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捡起来?”我问。   我已经给了他钱。他很害怕地对地板上看了一眼。其实这儿没有地板,只是间地下室。我朝地下看去,好象有一小块粪便似的东西。他蠢猪似地看着我,对我说:“好好地认识一下我,这事儿不会就这么了啦。”我把那块东西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张棕色的香烟纸。我走回苔丽那里,我们一同回旅馆。接下来的几天什么也没有发生。我希望能管住自己的钱。   苔丽和我当机立断,决定立即搭车去纽约。她又从姐姐那里拿来5元钱。现在我们手里还有大约不到13块钱。我们在旅馆就要开始收第二天旅费之前,匆匆地收拾好行李离开了。我们乘上一辆红色汽车去加州的阿卡狄亚,圣安尼塔赛马场就座落在这里的雪山下。到站的时候,已是夜间。我们手挽着手一起步行了几里路,终于走出了稠密的居民区。今天正好是星期六晚上。我们站在路灯下,向过路的车子打着想搭车的手势,突然,几辆坐满男孩子的汽车喧闹着开来。“哈,哈!我赢了,我赢了!”车上的人大叫着。他们看到我们一个小伙子带着个姑娘站在大路上,高兴地拼命向我们吹口哨。大约有十几辆这样的车子从我们身边开过。我们眼前闪过无数张年轻的脸,耳边响着沙哑的童音。我恨他们每一个人,他们以为他们是谁?他们吹着口哨戏弄站在马路上的我们,就是因为他们是中学的小流氓,他们的父母在周末为他们准备好了烤牛肉吗?他们有什么权利嘲笑一个与她心爱的男朋友一起正处于困境中的姑娘呢?我们只关心自己的事。我们没搭上车,就又走回城里。最糟糕的是我们想吃杯咖啡,便向唯一开着的一个门面走去。谁知这是一个中学生咖啡馆,刚才在路上遇到的那帮小子全在里面,并且正在谈论着我们。现在他们看出苔丽是个墨西哥人,并把她视为一只野猫,当然她的男朋友就更糟了。   她一下子就感觉到气氛不对,便跑了出来。我们在黑暗中沿着公路溜达着,我背着行李。露水打湿了我们的衣服,我们感到夜很凉。最后我决定再去旅馆住一夜。天都快他妈的亮了。我们走进了一家汽车旅馆,花4美元开了一间舒适的小房间,里面有淋浴、毛巾和半导体。我们紧紧地抱在一起。我们严肃地谈了很长时间,然后去洗澡,在灯光下商量着今后的打算。我把有些事讲给她听,她服了我,并接受了我的观点。后来我们关了灯,在黑暗中缔结了契约。沉默了片刻之后,我们又高兴得象两只小羊羔了。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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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车子到达圣路易斯。我走下车,沿着密西西比河散步。巨大的原木从北面的蒙大拿漂流而下——这种巨大的奥德赛原木是我们美洲大陆的骄做。古老的蒸汽船上雕刻的花纹已被河水和风暴所侵蚀,花纹上沾满了沙子,老鼠来回乱窜。下午的密西西比河上笼罩着厚厚的乌云。汽车继续前进,夜里穿过印第安那州的玉米地,月光鬼影似地在地里晃动。在车上我结识了一位姑娘。在到印第安那波利斯的一路上,我们彼此爱抚着。她的眼睛近视,当我们下车去吃饭的时候,我不得不拉着她的手。我的三明治早吃完了,她替我买了饭。作为报答,我给她讲了很多故事。她是从华盛顿来的,整个夏天都在那儿摘苹果,她家住在纽约北部地区的一个农场。她邀请我去那儿。我们约定在纽约的一个旅馆里再见。她在俄亥俄州的哥伦布下了车。我就一直睡到匹兹堡,然后又搭了两次便车,一辆是运苹果的货车,另一辆是个大棚车。在一个温柔多雨的夏夜,我到了哈里斯堡。我一刻也没耽搁,因为我很想家。   这真是一个闹鬼的夜。魔鬼是一个背着纸做的背包的小干瘪老头,他说他要去“加拿狄”,他走得很快,命令我跟在后面,并告诉我前面有座桥,我们可以从那儿过去,他大约60岁左右,喋喋不休地谈着他曾经吃过的美餐;他们给他的煎饼上涂了多少奶油,他们多给了他多少面包;老伙伴们又是怎样邀他去度周末;他临行前又是怎样痛快地洗了个澡;他现在头上戴的这顶崭新的帽子又是怎样在弗吉尼亚的路边拾到的;他又是怎样闯进城里的每一个红十字会,以证明他曾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哈里斯堡的红十字会又是怎样地名不符实;他在这个世界上活得又是怎样艰难等等。但是无论怎样我一眼就看出他只是个不那么令人尊敬的流浪汉,他一会儿可以闯进红十字会,一会儿又可能站在南大街的角落里伤心地向行人要上几个子儿。我们都是流浪汉,我们一起沿着呜咽的沙士魁纳何走了七英里路。这真是一条可怕的河流,两边峭岩上的灌木丛象披着长发的魔鬼站在水里。漆黑的夜色遮没了一切,只是偶尔有一辆车从河上穿过,车灯把两边峭岩上的灌木令人恐怖地展现出来。老头告诉我他背包里有一根很漂亮的皮带,我们停下来让他从里面抽出来。“我买这根皮带是在——是在马里兰的佛莱德里克。他妈的,我把它忘在佛莱德里克斯堡的柜台上了吗?”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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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说佛莱德里克。”   “不,是佛莱德里克斯堡,在弗吉尼亚州!”他又开始喋喋不休他说着马里兰州的佛莱德里克和弗吉尼亚州的佛莱德里克斯堡。他总往路中间走,好几次差点被车撞上。我真希望这老家伙在这漆黑的夜里赶紧上西天,死掉算了。前面根本就没有桥。我在一个铁路地下过道处把他甩了。我走得满身大汗,我穿了一件汗衫,两件毛衣。一个小酒店射出的灯光,照着我痛苦而又疲惫不堪的样子。有一家人正走在马路上,这时正好奇地看着我。我感到特别惊奇的是,这个宾夕法尼亚破旧的小酒店里竟然有一个纯正的男高音在唱着感伤、动人的黑人民歌。我聆听着,呻吟着。天开始下起大雨。一个人把我带回了哈里斯堡,告诉我路走错了。就在这时,我看到那个干瘪老头正站在路灯下,伸着大拇指,做出要搭车的手势——可怜的、被遗弃的老头,迷途的羔羊,身无分文、衣衫褴褛的幽灵。我对司机说了这个老家伙的故事,他把车停下,告诉那位老人:   “听着,伙计,你应当往东走,不是往西。”   “啊?”老魔鬼问道,“不要给我指路。我已经在这儿走了几十年了,我知道。我是去加拿狄。”   “但这并不是去加拿大的路,这是到芝加哥和匹兹堡的路,”老头对我们满肚恼火,走开了。我最后一眼看到的是他那只白色的背包消失在阿利根尼忧郁的夜色之中。   我本来以为美国的野性只表现在西部,然而当我遇到这个沙士魁纳河畔的幽灵时,我的看法改变了。不,东部也充满野性。这就是本·弗兰克林在牛车时代所看到的野性,这就是乔治·华盛顿当印第安斗士时所表现出的野性,这也是丹尼尔·布纳的小说中所措写的那种野性,当布莱德福德筑成了公路的时候,大伙们在小木屋里欢呼着把他抛向天空。   那天晚上我在哈里斯堡火车站的长凳上睡了一觉。清晨,车站的主人把我赶了出来。当你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时,当你还生活在父母的怀抱里时,难道你不是对一切都抱着肯定的态度吗?然而当你独自面对人生时,当你发现你自己原来是那样可怜、悲惨、穷困潦倒、赤身裸体、无依无靠,面容枯槁、形如魔鬼时,你就只能面对这梦魔般的人生无可奈何地耸耸肩了。我踉踉跄跄地走出车站,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我眼前只有如同坟墓一般苍白的早晨。我几乎要饿得昏死过去,我唯一剩下的就只有几个月前在内布拉斯加的希尔顿买的几片感冒药了,我舔着它们外面的糖衣。我不知道怎样去乞讨,几乎连走到城外的气力都没有了。我知道如果再在哈里斯堡过夜,我会被抓起来的。我诅咒这个城市。带我搭车的那个瘦子告诉我有节制的饥饿对健康的好处。当车子向东部疾驶时,我告诉他我快要饿死了,他说:“太好了,太好了,这对你大有益处。我自己也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这样能活150岁。”他瘦得皮包骨头,象一截木棒,象一个玩偶,又象个疯子。如果我搭的是一个肥胖的大富翁的车子,那该多好啊!他一定会对我说:“我们开车去找个餐馆,先吃些火腿和大豆再走吧。”真倒霉,我碰上的却是这么一个疯子,他竟然相信饥饿疗法!车开了100多公里之后,他才宽厚地从车后面拿来了一些奶油面包和三明治。他是一个管道装置公司的推销员,经常去宾夕法尼亚一带推销产品。我狼吞虎咽起来。突然我笑了,只有我一人坐在车上等他,他去亚林镇打电话了。上帝啊,我被生活折磨得筋疲力竭。但这个疯子快要把我带到纽约了。   突然我发现自己已经在时代广场。我周游了整个美国,行程八千哩,现在又回到了时代广场,这时正好是交通高峰期,我用单纯、陌生的眼光看着这个喧嚣疯狂的纽约。数百万人毫无休止地为了生存而四处奔波,象一场噩梦——掠夺、攫取、失去、叹息、死亡,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在长岛外面的那些城市里为自己争得一块墓地。我站在地铁的人口处,想壮壮胆子去捡一个烟蒂,但每次刚弯下腰,就被拥挤的人流冲开了,烟蒂已被黑压压的人群湮没碾碎。我没钱乘车回家,帕特森离时代广场还有好几英里路,你想想难道我还有力气步行回家,穿过林肯隧道,或者走过华盛顿大桥进入新泽西吗?现在已是黄昏。哈索尔在哪儿?我在广场上寻找着哈索尔,他不在这里,他在瑞克岛。狄恩在哪儿?我的那些朋友们都在哪儿?我的生活在哪儿?我有家可归,我应当躺在温暖的床上好好地反省一下这次旅行的得失。我只能去乞讨几个子儿来乘车了,最后我看准了站在墙角处的一个希腊神父,他给了我两角五分钱,便神色紧张地赶紧躲开了。我随即冲上汽车。   回到家里,我几乎吃光了冰箱里所有的东西。姨妈起床,看着我。“我可怜的小饿鬼,”她用意大利语说道,“你瘦了,你瘦了,这么长时间,你都到了些什么地方?”我穿着两件衬衣,两件毛衣,帆布包里装着摘棉花时磨破了的裤子和一些破烂不堪的鞋。我和姨妈决定用我从加州给她寄回来的钱买一只新的电冰箱。她去睡了。我躺在床上抽着烟,直到深夜仍然难以入眠。我写了一半的手稿仍放在桌上。现在是10月,我回家了,我要继续开始。阵阵冷风吹打着窗户玻璃,幸好我关得及时。狄恩曾来过我们家,在这里住着等了我好几天。每天下午当我姨妈在破地毯上缝补衣服的时候,他就坐在那儿陪着她聊天。我回来的前两天他才离开,也许正沿着我走过的路去宾夕法尼亚、俄亥俄,最后去洛杉矶了。他在那儿有自己的生活,凯米尔已经找到了房子。我在凯米尔那里的时候从没把她放在眼里。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只是非常想念狄恩。
2007年07月10日 17点07分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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