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开发区土地违法两次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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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违法批地案处理“落定”
  日期:2012年01月13日来源: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讯(记者杜海)12日,国土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5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结果,其中包括山东省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事处违法批地案等。“目前,5起案件的行政处罚和对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处理均已落实。”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会上表示。
  经济导报记者获悉,2011年4月,有群众举报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主任石兰芳与高青县长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翟学军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占用该街道办北街村集体土地,进行“西海花苑二村别墅”建设,圈占土地225.4亩。滨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立即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决定没收其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并对其处以共计300.54万元的罚款,对已建成主体封顶的20栋三层别墅及附属设施全部予以拆除。滨州经济开发区监察局作出决定,对非法批地负主要责任的石兰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山东滨州市政府因辖区内违法用地被约谈
  7人受处分
  (来源:中国新闻网)2013年2月20日
  中新社济南2月20日电(记者胡洪林)因辖区内存在严重违法用地,山东滨州市政府本月被国家土地督察部门正式约谈,截至记者发稿当日止,当地官员中已有负领导责任的4人和负直接责任的3人受到行政处分。
  记者20日从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得到证实,针对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事处严重违法用地、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混乱的情况,济南土地督察部门于本月正式约谈了滨州市政府,被约谈者为当地市政府副市长王瑜。
  记者了解到,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专员王春秋在约谈时指出滨州经济开发区里则街道办事处违法用地持续时间长,占地面积大且情节严重,他代表国家土地督察部门要求滨州市政府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必须对违法用地问题进行严肃整改,依法依规对人对事作出严肃处理,全面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
  记者获悉,滨州市政府被约谈后,立即开始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到记者发稿时,该市经济开发区负有领导责任的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里则街道办事处负有直接责任的3人受到行政撤职或行政降级处分。
  (来源:中国新闻网)
  国务院一再强调“要保住十八亿亩的红线”,其根本的原因是保证中国人民的粮食安全,土地乃是人的生存之本,一千二百余亩的土地违法案就是“老虎”问题。
  由此可见,所谓的“处理”,只是在“挠痒痒”。
2013年03月30日 06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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