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关于同人文抄袭界定以及标准的相关讨论
宝莲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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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宝剧
2013年03月24日 05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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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这个楼也是因为前前后后关于同人这边出现了好多次抄袭,每次都牵扯了很多人很多事,到最后是很多人跟着躺枪跟着悲剧。于是,关于抄袭以及同人衍生那就统一的放在这里讨论一下。这期间我也私下找了一些人问过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必须要感谢那些作者为我所提的意见和帮助。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2
具体截止时间为下周三晚上24点,之后统一整理,后期遇到实际问题先参照标准吧,然后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2013年03月24日 08点03分
level 7
建议楼主去看看国家考试院关于抄袭的设定,我觉得那个还是很严格的,还有再建议吧主真正设立一个关于抄袭的规定,明文规定,一旦违反,删帖封号,我认为铁血手腕有时候远远比讨论讲道理来的有效地多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3
level 13
这是我在英文同人文网站上所见识的条文。
有关同人文创作的规范,在国际标准的准则上,都有严格的明文规定。就算是借鉴,也必须声明借鉴了哪部原创。还需声明,所借鉴的人物与构思,非自己原创。这是最基本的条文。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4
level 13
以下几点不认定为抄袭:
1、凡宝剧同人使用原剧和宝前的设定、情节、构思一律属于正常范畴。
2、宝剧同人涉及其他古籍、古典神话或神话衍生作品的不属于抄袭(如封神演义)。
3、宝剧同人涉及其他神话电视剧相关情节或部分设定,并且该剧和相关古籍差别很大,应予以备注说明,不属于抄袭。
4、宝剧同人使用古诗词不涉及抄袭。
5、宝剧同人使用已公开发行的歌词可在该句歌词后括号备注或该章节结尾做一说明,若为网络词作者所做应在该句歌词之后备注,如原词作者后期发现提出异议,可删除该句歌词,不属于抄袭。
关于同人衍生(同人文的同人)
1、同人的衍生文应在标题注明。
2、同人文衍生性质,提倡取得原作者授权,无授权性质,若原同人作者提出抗议,吧务将尊重原作者意见将该同人文衍生作删除处理,若不得不引用原同人文,需要于引用段落后标明出处,且不得多于千字。
3、情节雷同者,视所占比率多少判定是否属抄袭或借梗。
4、关于同人借梗或设定,凡题目标注为同人衍生的,不定义为抄袭(但原作者若提出异议,同样需删文进行重新修改),若借梗或设定写宝剧同人或其他文,视为抄袭。
直接认定抄袭:
1、有雷同文字,未标注同人衍生相关性质的,直接视为抄袭。
2、标注了同人性质仍与其他文(非标注同人)有大量雷同情节或文字的以文章篇幅和雷同所占比例论定,如果雷同文字超过20%视为抄袭(重点讨论地方,关于这个标准实在不好定)。未超过该比例的,可以在删除原文的基础上让作者予以修改,不认定抄袭。
3、关于借梗或者设定的问题,宝吧不支持借梗或者设定,建议应该避开熟梗,老梗,写出自己的特色和新意。若必须借梗,请向原作者询问授权或者参照同人衍生标准。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5
这里在补充一点:若借鉴宝剧同人相关设定和情节,应在借鉴处写明借鉴来源出处。(个人觉得借鉴和抄袭不同,虽然有时候抄袭披着借鉴的外衣不好把握但是还是不一样的。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这一条: 4、关于同人借梗或设定,凡题目标注为同人衍生的,不定义为抄袭(但原作者若提出异议,同样需删文进行重新修改),若借梗或设定写宝剧同人或其他文,视为抄袭。此处借梗为没有标注同人衍生然后使用原作梗,也未作任何说明,写完全抛开原作设定的新的故事。即大的文风走向用的别人未说明。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比如有大段文字相同,或者情节走向相似,未作标注说明,也可要求重新修改,扶额,细节太多了。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大部分没意见,就是对歌词那条有话说:个人觉得歌词和古诗词的性质是差不多的,歌词记在脑子里了,写文章的时候信手拈来一句抒情表意,不是很自然的么?个人觉得歌词抄袭的概念是针对歌词而非文章而言的,如果引用的多了自然要标明,可如果就用了寥寥数句还要标出来,委实让人感觉不自在。
2013年03月26日 13点03分
level 7
希望吧主能给出一旦抄袭的处理办法@潇潇紫竹林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7
level 12
竹林姐,我把我的标注为改编自《人生》可以不?
还有,我的题目已经固定了,没有办法在楼标题上加,我在楼里面的醒目位置标注可以不?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8
先别急,具体还没有说明,即使定下来以前的也不能动了,以公告发出为截点的,可以在醒目的地方备注。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level 13
有人质疑抄袭,吧主暂时锁文,禁止掐架禁止人身攻击,要求质疑者一定时间内提交对此证据 截止时间提不上来,解锁,以未抄袭做处理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9
level 12
建议在发表新章节时,重复注明同人文改编自何处,例如:改编自《人生》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10
重复注明?需要那样么?在醒目的地方或者标题标注就可以了把。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珍珠说的是如果新的章节使用到了同人部分要注明或者备注对吧?还是说文章整体开篇之前已经明确标注了改变自《某某》后面依然要每章节更新说明?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回复 潇潇紫竹林 :是指内容部分,例如,那些借鉴了某同人文的桥段、构思等等。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回复 dinglouisa :那如果标题明确写明是某同人文同人或者改编自某同人文,后面是不是不用每个章节都写?或者写A的同人衍生文,在里面用到B的桥段,要在这一部分注明?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level 13
@向入菲菲戬 是说抄袭本身就是明令禁止的啊,我上面的没说不禁止抄袭或者变相鼓励抄袭吧,我是说每次出现指正抄袭,总有人说不是抄袭,那么既然这样的话,先规定一个具体的范畴然后只要举证在这个范围之内一律认定抄袭,至于认定抄袭的,如果说抄袭者道歉了,原作者谅解那是一种处理结果,如果原作者指正了,对方不承认那是另一种处理结果吧,如果说原作者表示不追究只要求删文或者其他,那我个人也不能追着封杀了对方吧。
2013年03月24日 06点03分 11
嗯,这种事目前与我无关,吧主看着办就好,而且也不是每次有抄袭事件我都乐意插一脚的,吧主觉得对那就是对
2013年04月03日 12点04分
level 11
好吧,本来打算沉默看淡定茶的。不过回去翻了下自己的文,发现自己并没有说明是宝莲,人生同人文。当初发文时并没有想到这点,也没想到会发生抄袭这事。吧里的文看过不少,但是某初看文基本不记作者(>_<)如果用到了他文中设定怎么办?有时8看文太多容易混淆,最后也记不清哪些设定是借用的,改如何?我没有捣乱的意思,只是问问。(麻烦竹姐回答后顺手删了吧)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12
是宝莲的同人没有问题,主要问题是如果是人生同人要标明,这个公告最终没有出来,如果出来也是以出现的时间为截点,就是参照一般公司制度或者国家的政策之类的,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后的请参照这个规定balabalabala。至于你说的的,如果用到的,那就是,如果有人指出并且给出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并且给出真真正正的出处,那么就是参照上面衍生的,要么予以标注要么修改,还有一个对方的一个看法。你不要太紧张,这个不是说给大家带一个紧箍咒而是明确大家一个不清楚的方向,以后更加清楚,也是鼓励大家想新故事。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哦,只是以前在龙吧写文没遇到这事,不是很清楚。意思是自己借用而不知,别人提醒后,自己说明下就可以了,是吧?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回复 墨千初 :这个得这么说,如果你也搞不清然后借用了,如果原作者发现指出,看原作者的意思的,如果原作者接受你的专门补充说明那就没有问题,如果原作者要求你修改这个设定,那么可以重修,所以这里现在其实把握放主要还是在指出的人的一个要求。但是我觉得歉意是有必要的[哈哈]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level 10
竹林这个楼开的很及时啊 我觉得应该写进吧规,进入导航帖去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13
目前还没有出具体标准,如果出了会加到吧规,吧规本来就是一步一步的完善,我目前只能想出这么多了其他的只能说在补充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回复 潇潇紫竹林 :竹林,我怎么觉得我躺枪了啊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回复 一知半解水寒冰 :哪里?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回复 潇潇紫竹林 :https://tieba.baidu.com/p/2230833422这里的9楼。。。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level 13
醒目:
此楼作为讨论,大方向我只能想到上面一些,具体如有不足请补充说明或者增加以供大家讨论。个人觉得涉及最多在于同人衍生这里,很多人到自己明确借鉴的可能会标注,有些或许忽略或许不记得,那么参照衍生的说法,若是作者提出,看作者的要求和态度,不管何时,不管是无心之失还是有心之过,诚恳的歉意是必须的。还有一个就是,这个公告的执行以最终的版本和时间为截止点。如果为之前的同人文,可在楼里醒目的地方做一说明,因为度娘现在可以有楼层回复,如果之后的那要参照这个标准。像我上面说的,这个规定不是在给大家套一个紧箍咒而是希望大家创新,熟梗经典的梗用的再多也不是自己的,新故事才能更吸引大家。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14
level 12
话说,这件事弄的大家都不淡定了、、、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15
还是以前一些问题没有说清楚,结果隔三差五的爆发,然后干脆一次解决,其实这个问题里面细节或者特定情况太多,具体规定只能走一个大的方向,细节还得具体谈,所以最后就是在一个规定下,然后视具体情况走,不是为难是鼓励大家创作。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回复 潇潇紫竹林 :有些东西弄的清楚也好,手段灵活点最好,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事,方法也不一样,总之,大部分的作者还是乖孩子的。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回复 霓裳妖娆泣帝 :对的就是这个意思,出一个框架然后具体情况还是按照具体情况区别对待,规定是死的人是活动嘛。希望不要吓到大家。
2013年03月24日 07点03分
回复 潇潇紫竹林 :是不我的也躺枪了????
2013年03月24日 09点03分
level 9
我要是用仙三大地之母女娲后人的设定会躺枪么
2013年03月24日 08点03分 16
噗啊话说乃那个文看起来确实仙三既视感炒鸡强……但是只要写清借鉴之类的应该不会怎么样……
2013年03月24日 10点03分
注明借鉴出处就行了。
2013年03月24日 10点03分
可以,这个可以走电视剧那条标注,到时我对那条稍微完善一下,然后你可以备注一下借鉴出处,就像珍珠说的那样~\(≥▽≤)/~
2013年03月24日 12点03分
其实只不过借鉴,名称而已,实质完全不同
2013年03月24日 14点03分
level 11
支持!每所学校都说要培养创新型人才,宝吧也要培养创新型写手吧^O^
2013年03月24日 08点03分 17
是啊是啊,希望不断有新的情节出来~~
2013年03月24日 09点03分
多提意见哦[抖胸]
2013年03月24日 12点03分
level 12
嗯顶
2013年03月24日 09点03分 18
level 15
我怎么觉着中枪了????
2013年03月24日 10点03分 19
虎摸,其实大家都一样……
2013年03月24日 10点03分
level 9
目前觉得这版说明挺好,先支持着,下来再考虑。
2013年03月24日 10点03分 20
level 9
话说,世界的存在本来就是五彩缤纷的,情节雷同都不愿意看,还抄袭?大家可以展开想象力,为什么不看向未来,却一直在过去的历史打转,尤其是借着暴力来耀武扬威呢?总不至于说我们大家都看不到未来吧?如果真存在神仙,难道他们就不能到未来?
2013年03月24日 10点03分 21
正解,其实可以八一八二哥跑到现在组团打怪的~\(≥▽≤)/~
2013年03月24日 12点03分
回复 潇潇紫竹林 :这个设定我已经看到过EG文的哦。[奸笑]
2013年03月24日 12点03分
回复 贺兰春水 :。。。。。。。。。。。。。。。。。咳咳咳,你看的是EG,咱给他来个悲情合集,全给他整成悲剧,肿么样,给好评哦~\(≥▽≤)/~
2013年03月24日 13点03分
回复 潇潇紫竹林 :晕,让我想起N年前的神帖……二哥和数码宝贝……
2013年03月24日 14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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