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与舆论的胜利 国五条细则将明确保护刚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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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天石 楼主
在遭遇到巨大的“舆论反弹”之后,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国家税务总局(下称“国税总局”)已经着手制定包括“保护刚性需求”在内的国五条执行细则(下称“17号文”)的落实方案。
除保留了居住满5年且为唯一自住房产出售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外,还有望包括按照售价、面积、购买年限等要素划定保护线,区别性征收售房个税的“空间”。中央部门对此只做原则性规定,地方政府将制定具体的实施征收技术方案。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7号文的方式,下发了新国五条的执行细则,除要求统一实施限购、扩大限购范围外,还要求依法对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税虽然并非“新政”,但还是引发“误伤刚性需求”的舆论反弹。
经过多次磋商,财政部、住建部、国税总局已经基本取得共识,即除了继续执行2006
年下
发的“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的转让所得免征个税”优惠政策之外,还有望为市场中的刚性需求预留一定空间,方式有可能是通过住房面积、售价等因素综合划线,有针对性地区别实施征收政策,具体办法由地方政府制定。
2013年03月09日 08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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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满5年且为唯一住房的转让所得免征个税……这个还能让百姓安点心……但说实话。唯一处住房卖房子的还是占少数啊…………一般全是有多余的房产才卖房子的……。卖房子为了买新房的也有…这个5年唯一的……还算是安慰了……
2013年03月09日 12点03分 2
不仔细看贴:除保留了居住满5年且为唯一自住房产出售免征个税的“优惠政策”外,还有望包括按照售价、面积、购买年限等要素划定保护线,区别性征收售房个税的“空间”。
2013年03月09日 12点03分
回复 织天石 :这样,是不是就不可能完全的是20%税了。比如我家。我婚后有一套房子。我爸房子再给我。这样的情况下。我卖房子收20%吗?
2013年03月09日 12点03分
回复 落日__飘雪 :你爸房子走继承还是赠与啊?无论走哪个,都要交税,比例上略有区别。然后你再卖,还得教税,至于交多少,看细则吧。
2013年03月09日 12点03分
回复 织天石 :好吧。哪个合适就走哪个吧……
2013年03月09日 12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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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特么啥事?
2013年03月09日 13点03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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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至少我认为这个政策漏洞太多。想治的没治着老百姓净跟着瞎倒霉了。我的建议就是以家庭为单位,第二套或第三套开始征收房产税就行了。
2013年03月09日 13点03分 5
还要考虑面积,有三套全是超小户型,加一起还没个越层大呢,那不还是老百姓倒霉吗。应该以总面积和三套房两方面考虑,现在家里有两套房的老百姓也很普遍。
2013年03月09日 14点03分
更加全面了,这些我们都能想到的问题,他们那些主管官员和专家们制定政策的时候都想什么去了呢。难道是天生弱智啊,对他们那类人真是不敢恭维。
2013年03月10日 01点03分
是想不到呢,还是不想做呢?
2013年03月10日 05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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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影响最大的是有权,有钱的人。,20%个人所得税影响最大的是普通百姓,哪一个更容易通过呢?
2013年03月10日 04点03分 6
小崔说得对呀~
2013年03月10日 05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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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这文化水平有限,这国五条我得掰脚趾头合计一个月俩月的,然后不停地钻研,要不容易绕进去!学习中[投降]谁让咱未婚呢
2013年03月10日 05点03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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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在手里留五年
2013年03月10日 05点03分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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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群有权有钱的人,在一起研究怎样让自己的财产缩水,用脚后跟想都能知道是什么结果。
2013年03月10日 06点03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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