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怎么了,吞楼吞得怎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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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zwl87 楼主
转两条周边新闻:
1.起点中文网大规模辞职,核心团队决裂
根据腾讯今天的最新消息:
起点中文网与资本方盛大的矛盾终于爆发。盛大文学CEO侯小强昨日在致全体员工的内部邮件中表示,起点部分员工提出辞职,董事会已批准他们请求,自己将直接负责起点工作。这也意味着在盛大文学筹备IPO的静默期,因突然爆发的一场“大规模辞职”就此戏剧性收场。
不过,精彩的故事或许刚刚开始。知情人士向腾讯科技透露,盛大文学高层曾与起点编辑们进行沟通,面对可能上市的诱惑,起点的编辑们本来达成妥协,恰巧此时,一个神秘机构入场与起点高层建立联系,承诺给予足够的发展资金,资源和独立性完全满足起点团队对于网络文学未来发展的自由和需求后,让起点管理层最终选择决裂。
此前传闻称,以起点创始人吴文辉为首的管理层不仅拉着核心的骨干出走,连起点的作者也一并要拉走,准备另起炉灶,做一个与起点类似的文学网站,直接与盛大文学对抗。多方消息显示,这一传闻已基本可确认。
知情人士向腾讯科技指出,吴文辉团队早在2个月前就开始四处寻找融资,而最终该团队获得了来自百度的高达亿元的投资意向。一旦吴文辉团队获得巨头扶持,盛大文学难免会受到影响。这或许是侯小强在邮件中强调“遵守职业精神和商业伦理”的原因。
此次盛大文学离职门风波早已埋下伏笔。早在去年国庆节前夕,盛大文学任由榕树下公司总经理“共和国裁缝”公开抨击CF0梁晓东不懂业务却一手遮天,并指出“江湖有云,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盛大文学旗下聚石文华总裁“没刀皮匠”也公开宣布提交辞呈。
2013年03月08日 00点03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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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zwl87 楼主
2.《人在囧途》告了《泰囧》,次奥~至今才知道他们不是一伙的。。
3月2日,电影《人在囧途》片方武汉花旗影视制作公司状告光线传媒《人再囧途之泰囧》及导演徐峥侵权发布会在某律师事务所举行。武汉花旗向法院起诉《泰囧》出品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与著作权侵权,称被告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而两部片子无论在片名、情节、台词等方面都存在相同或相似,构成侵权。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光线影业,光线方面表示对此暂不回应。
  -疑点追问
  究竟是不是续集之作?
  《人再囧途之泰囧》自去年12月12日上映后,票房一路飙升,经过68天公映后,于2月17日正式下档,最终票房收报12.6亿,既创下了华语片票房纪录,同时近3890万次的观影,也超过了任何一部进口大片。而2010年上映的《人在囧途》同样取得了非常傲人的票房——首周破千万,总票房约5千万人民币。虽与《泰囧》无法匹敌,但在当年对于一部小成本影片来说,成绩也是非常优异的。
  《泰囧》在宣传初期一直以“《人在囧途》续集”、“《人在囧途2》”作为其看点之一,然而,这两片其实出自两个完全没有关联的发行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和现在赚得盆满钵满的光线传媒,所谓“续集”的导演,也由香港名导叶伟民换成了首执导筒的徐峥。但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两片的确有不少共通之处,《泰囧》中除了两位主演徐峥、王宝强的再度携手,两个主角的性格和身份差距所碰撞出的火花、一路上遭遇各种极具戏剧性的“囧事”和“悲剧”都与《人在囧途》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范雯
  《人囧》告《泰囧》剽窃构成侵权
  武汉花旗在发布会上表示已正式向法院起诉《泰囧》出品方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出示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值得一提的是,同为出品方的黄渤工作室不在被告之列。
  据武汉花旗代表律师表示,被告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泰囧》是《人在囧途》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使观众误认为是《人在囧途》原出品人、原班人马打造的续集。代表律师还指出,光线影业老总王长田曾称,因有前面的一个品牌,光线传媒才选择投资。而导演徐峥也说过,《人在囧途》本身具有一定的市场熟悉度,故而选择做《人再囧途之泰囧》。另外,被告剧组赶赴泰国之前的开机宣传中使用的电影名字是《泰囧》,不久,便更名为《人再囧途之泰囧》,并开始在各种场合宣传中称其是《人在囧途》的续集、升级版等。另外,代表律师还表示,将两部电影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无论从电影名称、构思、情节、故事、主题还是台词等N处,两部电影实质相同或相似。被告的剽窃行为构成侵权。
  光线方面暂不回应
  昨天上午微博有消息传出,称《人在囧途》出品方状告《泰囧》出品方光线影业,或要求索赔一个亿。但原告在发布会后没有接受采访,也没有回答关于索赔的问题,表示有进一步进展将再做发布。
  记者在发布会后第一时间连线光线影业,光线方面表示暂不回应。此次《人在囧途》一方的侵权诉讼令很多网友不禁怀疑,是否因为看到《泰囧》票房爆棚而眼红,想从中分得一杯羹。《泰囧》“侵权事件”究竟孰是孰非,还需要等待当事人来为我们一一解答。
  新娱钟和
  -网友热议
  正宗啥都没了:原来是侵权作品啊。一直以为泰囧是人在囧途续集呢。
  yu0_1:泰囧的票房完全是建立在人囧的口碑上。我一直以为是续集...
  我的清早:即便是看《泰囧》发了,《人在囧途》要告它侵权也不丢人。故事主线在途中,徐铮和王宝强人物关系的设置,人物的塑造,性格的冲突,语言风格这些主要元素都是前面的。该片监制是文隽,徐铮只是主演,导演和编剧和他没一点关系。泰囧徐峥又是编剧又是导演对原作连个字幕提及都没。
  Ty就是苦逼花:在中国真不能讲版权。别人只会说你是眼红。在这个环境**真难。两部我都看过。确实是听说人在囧途2我才去看的。
  马丁内厮:如果《泰囧》没火,恐怕绝对不会看到这家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捍卫;但不巧《泰囧》火了,而且火得一塌糊涂,在这样情景下诉诸法律,无非就是为了利益…而已。
2013年03月08日 00点03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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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酱油]表示第一条刚刚昨天看过......个人以为最近我追看的书集体便秘和这个有关
2013年03月08日 01点03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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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走的应该基本上是非同人作者吧?那我就无所谓了
2013年03月08日 01点03分 4
level 16
你那个猫娘贴被删了?
2013年03月08日 02点03分 5
今天的河蟹势力真的很强力啊~~
2013年03月08日 02点03分
回复 sunzwl87 :话说,那组猫娘漫画的作者应该就是那个中国队长的作者吧?
2013年03月08日 02点03分
回复 bushiwandou :孙渣...自己查吧。
2013年03月08日 04点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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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对作者剥削的太厉害,不少作者都很不满的说。
2013年03月09日 01点03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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