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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 23日至24日洋县教体局自行招标确定蔬菜、大肉配送企业。其结果令人啼笑皆非、大跌眼镜!!!生猪收购站、卖肉店、大米生产企业、物流货运站、鸡蛋零售店均成了蔬菜、大肉定点供应单位。
试 问:
1、上述五家被确定的供应商是否经营有蔬菜或大肉?洋县教体局有没有进行经营企业的实体考察?
2、上述五家被确定的供应商是否有合法有效、对口经营的资质证件?
3、哪家执法部门授权或委托洋县教体局审验和查验招标资质?
4、为什么上述五家供应商能顺利通过审验和查验?
5、为什么不按照《招标法》的规定公开招标?谁赋予你们的权利指定供应?
以上几点充分说明洋县教体局个别领导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学生当成试验品、把学生当成赚钱的机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当成了自己赚钱的特权!!!营养餐安全吗?营养餐还敢吃吗?营养餐有营养吗?为了我们孩子的明天!跪请县委书记胡瑞安、县长杜家才、教体局局长薛亚民严惩这些为了私人利益目无法纪、目无纪律的蛀虫!!!为民做主!!!为孩子做主!!!(转自汉中民声吧)
2013年02月27日 13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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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相关部门查出真相,如有不法行为严肃处理,让孩子真正能吃上有营养的饭菜。
2013年02月28日 04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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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一个回复:
网友你好:
首先向你对我县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
为了让广大网友更好的了解和监督我县营养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我县2013年春季学期营养计划食堂供餐学校大肉、蔬菜定点供应的情况告知如下:
2012年秋季,根据有关规定,我县通过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由中标的洋县永辉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洋县和源农牧有限公司、洋县万福商贸有限公司3家企业作为定点供应商,为全县46所学校供应米、面、油及相关辅料。因大肉、蔬菜等无法统一招标,对大肉、蔬菜规定原则上由各校自行定点采购、营养办备案。
一学期来,营养办多次深入实地检查,发现学校在实施大肉、蔬菜采购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是部分偏远山区学校无企业愿意配送,学校自己派老师到县城、集镇采买,无法索证;二是校际之间同期同类蔬菜质量参差不齐、价格差异极大;三是部分送肉菜企业或没有相应资质,或证照不全,无法为学校出具相应资料,不但存在安全隐患,且在社会上形成一定不良影响。
为确保营养计划所需食材源头可控、责任可溯,县营养办在与相关供应商和学校进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决定通过“资质招标、校企合作、营养办监督、动态管理”的方式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的大肉蔬菜供应模式进行管理,并把每期配送价格在网上进行公示。
依据中、省、市关于营养计划“所需米、面、油、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一般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蔬菜、肉(禽)类农副产品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食品配送服务要纳入公开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的规定,2月22日,县营养办通知上学期营养计划食堂供餐学校,要求其转告上学期为学校供应大肉蔬菜的供应商持相关资质证照自愿到营养办登记。
2月23日,共有9家企业、个体工商户持相关证照到营养办进行了登记,其中8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相关证照,1家未提供资质证照。
2月24日,县营养办对提供资质的4家企业和4个体工商户,按照工商执照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进行了分类梳理:1家企业经营范围属预包装食品、2家个体工商户无食品流通许可证被排除。初步准许其余3家企业和2家个体工商户为2013年春季学期洋县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学校大肉、蔬菜定点供应单位。
2月25日,5家准入企业分赴各校与各校洽谈合作业务,25日晚,根据5家企业报回的校企合作确认表进行了统计。将因地处偏僻、没有企业联系的27所学校,在参考各自联系的基础上本着降低配送成本、相对集中供应的原则适当进行了整合,对全县52所学校对应5个准入企业进行了划片分区供应。
因营养计划在全国实施也属刚起步阶段,无规定的操作模式,虽然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做了较为充分的论证和考虑,但由于时间紧迫,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足,造成了部分群众的误解,我们深表歉意。
质疑代表着监督,也体现了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营养计划运行的关注,我们也将以此为动力,规范操作,精细管理,确保我县营养计划规范有序、阳光安全运行,真正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惠及到每一名学生。也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谢谢!
2013年02月28日 05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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