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个话题终于到了我们的大天朝了~~~
大天朝终于有人发起相关的“意见”了~~~
我觉得我一个大学同学的观点挺对的,也多少表达了我的想法——
国家对同性恋的态度应该是不提倡但不禁止,同性可以相恋但是结婚则违反了基本自然规律和传统伦理道德。古时有男宠女官,但是从未涉及婚姻,通过法律来保护这种关系目前在世界立法界普遍还是持反对态度的。
其实,这个问题在许多国家都挺敏感。所以很多国家对此都是避而不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我觉得嘛~~~感情这东西,本来就纠结,拉扯上法律就更难搞得清楚了,更何况是homo呢~~
所以你觉得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