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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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孟子文章。提出在“生”和“义”不能兼顾的情况下,应该舍生取义的观点,并且进一步指出这是每个人都有的“本心”,那些在“义”上有亏的人不过是丧失了他们的“本心”罢了。  
2013年02月21日 03点02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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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2.得兼:即“兼得”同时得到。得:能够。兼:同时得到。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甚于: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指为了生而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用:不可以干呢?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因为这样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因为、因此。是,这、这样。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丧失。丧:丧失,丢失。
17.箪: 基本释义 拼音: dān 注音: ㄉㄢ 繁体字:箪 汉字结构:上下结构 造字法:形声 简体部首:竹 部首笔画:6 总笔画:14 笔顺:撇横捺撇横捺捺撇竖折横横横竖 读音 dān 词性 【名】 由来 (形声。从竹,从单,单亦声。“单”意为“大力”。“竹”与“单”联合起来表示“需费大力气携带的饭筐”。本义:古代盛饭的圆形竹器。说明:古人背着这种饭筐走远路给人送饭,很费体力,所以字从“单”) 释义 古代盛饭用的圆形竹器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羹:用肉,菜调和五味带汤的食物。
20.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1.蹴(cù):践踏; 与:给。
22.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2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优厚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符合礼与义就接受。则,连词,这里表假设,如果。“辩”通“辨”,辨别。之,代词,指优厚的俸禄。
24.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
  25.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好处,益处。
26.为:因为。
27.奉:侍奉。
28.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9.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30.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1.得:同“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32. 已:停止,放弃。
33.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013年02月21日 03点02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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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同时拥有,(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事,所以有些祸患我不去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手段不能采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有什么方法不能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是因为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厌恶的东西。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得不到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万钟的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礼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可以停止吗?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2013年02月21日 03点02分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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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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