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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 您的帖子已经被我们记录。根据我们2011年7月12日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发言管理认证条例》,由于您违反了其中的相关规定,所以已经被列入2013年网络通缉人员名单,您的IP已经被我们锁定。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组织网络技术相关人员对您的资料搜集工作以及相关惩罚措施的制订工作。在这里,希望楼主可以主动前往当地执法机关投案自首以便求得宽大处理。
2013年02月07日 12点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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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们网络监管局的局长找出来,上次他在村口玩的那个寡妇怀孕了,孩子都生下来了还管我呢,闲的没事给人家拿点赡养费吧,别没事找我茬
2013年02月07日 12点02分
回复 晖尐丶姩澕 :那你发个锤子
2013年02月07日 13点02分